寻找真理
2021年05月31日上帝存在吗?
2021年06月04日个人经历的地位
编者注:这是《桌边谈》杂志:难题解答 系列的第二章。
在我们所处的时代里,个人的经历被提升到了高于一切的地位,成为判断对错的最终标准。想想那些试图根据自己的感觉来为自己辩护的人吧。离婚的借口通常是夫妻不再感觉相爱了。社会告诉我们同性恋在道德上没有问题,因为有些同性恋者说他们从年轻时就感觉到同性的吸引力。甚至许多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也根据自己的感觉来判断是非。
有些人把个人经历当作现实的终极仲裁标准;要跟这样的人讨论事情很困难。很多人都相信那句格言:“有经历的人从不会被有论证的人打败。” 不过,我们必须否定这种说法,尽管经历确实是个有价值的导师。经历可以帮助我们把理论与实践连结起来,并把抽象的概念与具体的情况连结起来。经历能协助我们详细查验在这个复杂世界里生活的细微差别。甚至有一些经历似乎证明了经历能胜过论证。我想起了班尼斯特(Roger Bannister)的例子。在一九五四年之前,很多人认为,没有人能够在四分钟内跑完一英里。但是班尼斯特打破了这个纪录,用经历证明了这个论点是无效的。
问题不在于经历无法战胜论证;我们从科学历史中看到,实证研究的经验经常推翻主流的论点。但是,“有经历的人从不会被有论证的人打败“这个观念是有问题的,因为在许多情况中,有根有据的论证确实能够指出个人经历中的错误。特别是当个人经历与上帝话语正确的理解出现冲突时。
我记得有一次,有位女士走到我面前,说:“史普罗博士,这三十年来,我的先生一直都是个善良的人,也很尽责地照顾家庭,但他不是基督徒。最后,我再也无法忍受与他没有共同的信仰了,而信仰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离开了他。但他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我,求我回去。你认为上帝要我做什么?”
我说:“答案很简单。根据哥林多前书七章,你丈夫虽然不信基督,但这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所以,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回到他身边。”
个人的经历能够、也应当教导我们,但它永远不能成为最终的对错仲裁标者。
这个女士不喜欢我的回答,说我的回答不好,说我不知道和她丈夫生活在一起是什么样子。我回答说:“女士,你并不是问我说,如果我是你,我会怎么做。如果我是你,我可能比你早就退缩了,但这与事情无关。你问我的是上帝的旨意,在这种情况下,这一点很清楚。你的经历无法颁给你一个可以不顺服上帝的许可证。”后来那个女士意识到,原来她这样做等于在请求上帝为她破例,于是她终于悔改了,回到了丈夫身边。对此我很感恩。
那位女士的论点每天都在许多基督徒的生命中重复;他们让上帝话语屈服在个人经历以下。当我们的经历与上帝的话语发生冲突时,我们经常把圣经丢在一边。我们可能会在公众舆论或最新心理学研究中寻求庇护。我们把人们的普遍经历当成判断标准,否认上帝的智慧和权柄,反而喜欢堕落人类的集体经历。
说实话,我们都知道,经历往往是一位好老师。但经历永远不是最好的老师。上帝才是最好的老师。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祂从永恒的角度、从祂全知的丰盛来指教我们。
有时候我们会试图用更正统的用语来掩盖我们对经历的依赖。我不知道有多少次听到基督徒告诉我,说圣灵带领他们做了圣经所明确禁止的事情,或者上帝给了他们平安,让他们决定以一种明显违背上帝律法的方式行事。但这是对圣灵的亵渎和诽谤,讲得好像圣灵会纵容罪恶似的。把我们自己的决定归咎于魔鬼已经够糟了,而当我们拿圣灵来为我们的过犯作辩护的时候,我们就是把自己置于更严重的危险之中了。
我们最厉害的手段之一,就是声称我们已经经历了圣灵对我们行为的认可。如果我们声称说自己想做的事有上帝的权柄背书,那有谁会敢反驳我们呢?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众人都不敢对我们的行为提出质疑。但圣经告诉我们,圣灵是引导我们走向圣洁的,而不是犯罪。既然圣灵默示了圣经,那么任何暗示说我们可以违背圣经教导的经历,都不可能来自于圣灵。
只要我们还活在这个世上,我们就必须对付我们身体和灵魂的堕落。试图让我们的经历成为断是非的标准,就是在重复亚当和夏娃的罪。他们为什么不听从主的命令呢?因为他们相信了他们的感官经历,那经历告诉他们,说:“这棵树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创3:6)。他们忽略了上帝给他们的启示,也就是有关于禁树果子的应许和警告。个人的经历能够、也应当教导我们,但它永远不能成为最终的对错仲裁者。这个角色只属于我们的造物主;祂的话语为我们的生活制定了必须遵守的标准。
本文原刊于《桌边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