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閱讀教牧書信
2025年09月30日如何閱讀聖經律法

編者注:這是《文章》:釋經學系列的第二篇。
神的律法也被稱為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律法並不總是很容易理解。正確理解的方式是要強調我們可以從所有的舊約律法中有所學習,即使我們不再需要遵守其中的某些律法,因為這些律法已在基督裡得到實現。有幾個原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聖經中的律法這種體裁。
1. 律法有三個重要的部分
律法的三分通常是指將律法分為道德律、禮儀律和民事律。道德律可以用十誡來總結。十誡是律法絕對性和普遍性的陳述,沒有附加任何特定的懲罰,並且是由神的手指親自寫下的(出三十一18)。十誡是舊約中其他律法的基礎,使徒引述十誡說明它們對今天的基督徒仍有約束力(羅十三8-10;弗六1)。
禮儀律專注於以色列的敬拜以及是否潔淨的問題,因為如果有人處於不潔淨的狀態,這人就無法進入會幕進行崇拜。禮儀律包括與獻祭相關的律法(利一-七章)、與食物相關的律法(利十一),以及與不潔相關的各種情況的律法(利十二-十五章)。
民事律著重於對以色列的治理,內容包括審判官如何實行律法(申十七8-13)、各種社會情況會用到的律法,包括奴隸制和契約勞工制(出二十一1-11;利二十五39-55),以及其他需要規範的情形(出二十一12-26;利二十四17-23;申十九1-二十二8)。雖然道德律、禮儀律和民事律之間的區別並不絕對,但對這三者進行區分是有一種很有幫助的教學方法,新約中的使徒們引用舊約律法時(這樣做)也可以證實這一點。
2. 律法有三個重要的功用
要解釋律法與神的子民有什麼關聯,一種常見的解釋方式通常被描述為「律法的三重功用」。律法附帶著詛咒,當神的子民不相信神並持續悖逆神時,這些詛咒就會臨到他們。這被稱為律法的第一重功用,律法如同一面鏡子,顯明我們對救贖的需求;律法的第二重功用是指律法的約束功能,這種用途用於警告人們他們違反律法會面臨什麼樣的司法後果;律法的第三重功用強調了神律法的祝福。律法是在救贖的處境中賜給神的子民的(出二十2),以便神的子民知道如何以討神喜悅的方式生活。在這種意義上,律法幫助我們成聖,幫助我們與神的關係越來越好。
新約中表明認同律法三重功用的一個例子,是保羅對於第六誡「不可殺人」的解釋,第一重功用的解釋在雅各書二章9-11節;第二重功用的解釋在提摩太前書一章9-10節;第三重功用的解釋在羅馬書十三章9-10節。我們因違背律法而被定罪,好消息是,基督已經完全遵守了律法,為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當我們站在我們的審判者神面前的時候,透過相信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事,神宣告我們是公義的,從而使我們成為義。在成聖的過程中,我們將神視為我們的父,而律法是一種祝福,可以堅固我們與父神的關係。
3. 我們必須在舊約律法與基督降臨的關係中理解舊約律法
基督實現了律法之後就帶來了某些改變,這種改變影響了律法與今天神子民的關係。
雖然道德律具有約束力,但道德律中也有禮儀律的成分,這部分已經受到基督降臨的影響了。例如,第四誡提到的安息日敬拜是為了紀念創造第七日的安息與救贖(出二十8-11;申五12-15)。新約中,信徒們在第一天敬拜,因為基督的復活開啟了新的創造。我們為基督戰勝了罪和死而歡喜,並期待當他再臨時我們能得到最終的、末世性的安息(啟一10;來四1-11)。
舊約聖經的民事律是針對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而設立的。民事律確立了我們公義君王所賜下的公義原則,儘管今天我們不再需要以同樣的方式實行這些律法,但這些原則對世界的管理者和我們作為基督徒的生活都具有指導意義(參見西敏信仰告白19.4關於民事律的公正原則)。使徒將民事律中的死刑與教會懲戒中的開除教籍關聯起來,這兩者有相同的果效,即保持神子民的純潔(參見林前五13;申十七7)。
禮儀律規定了獻祭、是否潔淨以及與聖殿有關的原則。這些律法已經由於基督所成就的工廢除了。基督是獻給神的祭物,因此我們在崇拜中不再需要獻祭了(來十11-14)。基督就是那聖殿,將我們實實在在地帶到神的面前,這樣我們就不再只侷限於某一個地理位置的崇拜,而是可以分散在各地,以「心靈和真理」一起敬拜神(約二19;四24)。有關食物和血的某些規定也不再使神的子民不潔淨,這樣猶太人就可以將福音帶給外邦人,以實現大使命(太二十八19-20;徒十9-14)。對於那些跟隨基督的人來說律法是美好的:
「我多麼愛慕祢的律法,
終日不住地默想。」(詩一一九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