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永有者:上帝的名字

大多数人都相信,有一个无位格、无关道德的神灵存在,其运作方式类似于大自然的力量。由于这样的存有并不具备道德标准,因此也不会将道德标准施加给受造物。这种观点的拥护者表示,人们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受任何限制。然而,事实是,这些人将自己置于罪恶和不信的捆绑中,从罪恶和被定罪的状态中自我剥夺了一切得救的盼望。《出埃及记》第三章启示耶和华为 “我是自有永有的”,是一位有位格、有道德的上帝,这表明上帝对祂所创造的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同时也带来了拯救和救赎的盼望。在祂以外,这样的盼望并不存在。



这是史普罗博士在《摩西与燃烧的荆棘》系列中第六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