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永有者:上帝的名字

大多數人都相信,有一個無位格、無關道德的神靈存在,其運作方式類似於大自然的力量。由於這樣的存有並不具備道德標準,因此也不會將道德標準施加給受造物。這種觀點的擁護者表示,人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受任何限制。然而,事實是,這些人將自己置於罪惡和不信的捆綁中,從罪惡和被定罪的狀態中自我剝奪了一切得救的盼望。《出埃及記》第三章啟示耶和華為 “我是自有永有的”,是一位有位格、有道德的上帝,這表明上帝對祂所創造的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同時也帶來了拯救和救贖的盼望。在祂以外,這樣的盼望並不存在。



這是史普羅博士在《摩西與燃燒的荊棘》系列中第六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