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孩子去教會的三個理由

2026年10月21日

帶孩子去教會的三個理由

2026年10月21日

我們能信靠聖經嗎?

编者注:這是 常作準備 系列的第一篇。

為了幫助心中存疑的基督徒,或對信仰抱持懷疑態度的非基督徒,學習信靠聖經,我們其實有許多可以說明的理由。例如:我們可以指出,在聖經以外的資料中,多次提到拿撒勒人耶穌,其來源包括羅馬人的蘇埃托尼烏斯、塔西佗、小普林尼,以及猶太人的約瑟夫斯和《塔木德》。我們可以談到過去半個世紀的考古發現,證實了本丟・彼拉多、西羅亞池,以及加利利海畔的格拉撒鎮的存在。我們也可以談到聖經文本的抄本證據——其豐富與可靠的程度,遠遠勝過我們對任何其他古代文獻所擁有的一切。

這些路徑在探討聖經是否可信時都值得深入。但是我想採取一條不同且更為簡單的路徑:我想要考察耶穌對聖經的看法。誠然,僅僅引述聖經,並不能向懷疑者證明聖經是可信的。聖經的權威,歸根究柢,是聖靈內在見證與神超自然工作之事;正藉此,祂的羊在聖經中聽見他們牧人的聲音。然而,我們確能證明:只要在任何程度上我們信任耶穌,就必須相信聖經的可信可靠。請思想四處經文,看看耶穌如何看待聖經。

馬太福音 5:17–19。這段登山寶訓中,耶穌宣告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或先知的一點一畫。耶穌特別提到這些極細微的書寫標記,就表明他心中所念的是成文的聖經。你若能將上帝的話中的任何一部分擱置不顧,那就如同你也能除去天地一般。

馬太福音 12:38–42。耶穌在與文士和法利賽人辯論時,將約拿的故事視為真實的歷史。耶穌並非僅僅引用一段文學作品。若尼尼微人只是虛構人物,他們就不可能在末日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在四福音中,耶穌一貫把聖經中的人物與歷史——從亞伯、挪亞、亞伯拉罕,到以利亞、以利沙,乃至撒勒法的寡婦——都視為真實的人,置身於真實發生的歷史事件中。

馬太福音 19:4–5。耶穌引用創世記第2章,並說這是「那創造他們的……所說的」。雖然創世記第 2 章的這段經文並沒有包含神直接說出的話。不過對耶穌而言,這並不構成問題。他之所以引用聖經,就等於是在引用上帝。對耶穌來說,聖經說的,就是上帝說的。

約翰福音10:35。這裡耶穌平實地宣告:「經上的話是不能廢去的。」耶穌是在詩篇第82篇的一個字上與人辯論;他並不是引用出埃及的故事,或是舊約中某節著名的經文。他所指的,是一篇較為冷僻的詩篇裡的一個字。然而,耶穌相信——而且可以毫不畏懼地在任何嚴肅的猶太人面前這樣宣稱——經上沒有一個字有可能被廢掉。耶穌在教導——或者更準確地說,他是在假定眾人早已知道——聖經中所教導的一切,都不能被擱置、廢止或作廢。

我們該如何看待聖經?對基督徒而言,無疑唯一恰當的回應就是:我們對自己聖經的看法,應當與耶穌對他的聖經的看法是一致的。耶穌肯定了聖經中的律法、先知書、敘事與詩歌,無一例外。他一想到有人顛覆、拒絕或不信聖經的任何一部分,便不寒而慄。他欣然擁抱聖經的權威與默示,細至句子、片語、字詞,乃至一點一畫。耶穌把聖經中的年代表、神蹟與歷史,都當作直截了當的事實來接受。

毫無疑問,耶穌相信聖經在每一個細節、在其所要肯定的每一個真理上,都是完全可信的。既然耶穌都信靠聖經了,我們又有何資格想得不同呢?

本文最初發表於 Ligonier Ministries 部落格

Kevin DeYoung

Kevin DeYoung

凱文·德揚博士(Kevin DeYoung)是北卡羅來納州馬修斯基督聖約教會(Christ Covenant Church)的高級牧師,也是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改革宗神學院(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系統神學的助理教授;他的著作包括《聽從上帝的話來跟隨祂》(Taking God at His Word)和《只要做些什麼就好》(Just Do Some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