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的背叛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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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背叛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治死惡行系列的第四章。

「什麼是罪?」這個問題在《西敏小要理問答》中被提了出來。這個要理問題的答案很簡單:「罪就是不遵行或違背上帝的律法。」

讓我們來研究一下這個要理答案的部分要素。首先,罪被認定為某種不足(want)或缺乏。在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家試圖用「匱乏(privatio)」或「不存在(negatio)」來定義惡或罪。在這些用語中,惡或罪被定義為「缺乏與善的一致」。與罪有關的消極用語也可以在聖經裡的用詞上看到,例如不順服、不敬虔或不道德。在所有這些詞彙中,我們都能看到負面的強調。還有更多的例子,例如不敬重、敵基督等詞語。

然而,要想對罪有一個完整的看法,我們就必須看清楚:罪所涉及的不僅僅是沒有良善,也不僅僅是單純的缺乏美德。如果只用消極的術語來定義罪,那麼我們可能會傾向於認為說罪就只是一種幻覺而已。但罪的蹂躪卻戲劇性地指明了現實情況,那就是它的力量可不小,而這種現實永遠不能用幻覺來解釋。改教家在匱乏的概念中加入了實際性或積極性的概念,於是罪惡就因此被理解為 “privatio actuosa”這個片語。這強調了罪具有積極性的面向。在要理問答中,罪的定義不只是「不遵行」,也是「違背」,一種涉及逾越或違背標準的行為。

為了理解罪的意義,我們在定義罪的時候,不能不提到它跟律法的關係。上帝的律法決定了什麼是罪。在新約中,使徒保羅 ─ 特別是在羅馬書中 ─ 詳細說明了罪與死和罪與律法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簡單的公式是這樣的:沒有罪=沒有死亡。沒有律法=沒有罪。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地方就沒有罪,沒有罪的地方就沒有死亡。這段話建立在這樣的前提上:上帝讓死亡入侵了人類的生活經歷之中,以此作為對罪的審判。只有犯罪的靈魂才會死亡。然而,沒有律法,就沒有罪。死亡不能入侵人類的生活經歷,除非上帝的律法先被顯明出來。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使徒保羅認為:在上帝頒布摩西律法給以色列人之前,道德律法就已經生效了。這個論點建立在這樣的前提上:死亡在西奈山事件[頒布十誡]之前就已經存在於這個世上了,而且死亡從亞當時代到摩西時代都一直在轄治人類。這表示說,在十誡被頒布給以色列民族之前,上帝的道德律法就早已頒布給祂的受造物了[意即:要先有律法的頒布,才能有死亡的懲罰;而既然人類在十誡頒布之前就已經在經歷死亡的懲罰了,那就表示說有個律法是比十誡還更早頒布的,而這個比十誡更早頒布的律法就是上帝的道德律法]。

這給康德關於普遍道德命令(universal moral imperative)的主張賦予了些許的可信度;他稱這種道德命令為「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這種命令形式存在於每個有知覺的人的良心之中。既然是上帝的律法界定了罪的本質,我們就得面對我們不服從該律法的可怕後果。罪人若要得拯救、脫離這律法的懲罰,所需要的就是斯托達(Solomon Stoddard)所說的「律法的義」。罪的定義是不遵行律法、違背律法,而針對這種違法行為的唯一解藥就是對律法的順服。如果我們擁有這樣對上帝律法的順服,我們就不會面臨受上帝審判的危險。

愛德華滋的外祖父,斯托達,在他的《基督的義》一書中,對律法之義的價值作了如下的總結:「如果我們擁有律法的義,這就足夠了。如果我們有律法的義,就不會有失敗的危險。律法的義為天使提供了保障,也為我們提供了保障。如果我們有律法的義,我們就不必承擔律法的咒詛,也不受律法的威脅;我們不會受到我們原本應當受的審判;律法無法定我們的罪;律法也無從反對我們獲得救恩。擁有律法之義的靈魂就不再處於律法的威脅之中了。在律法的要求被滿足之處,律法是找不到過犯的。律法只咒詛缺乏完美順服的人。此外,上帝也定意將永生賜給凡有律法之義的人;根據律法的應許,這樣的人是生命的繼承者,正如加拉太書三12所說的:『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唯一能滿足律法要求的義,就是基督的義。只有在基督的義歸算給罪人的時候,罪人才會擁有律法所要求的義。了解這點,對於活在今天我們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基督之義的歸算在今天正受到很廣泛的攻擊。如果我們放棄去了解基督的義,我們就沒有盼望了,因為上帝律法的要求是沒有商量餘地的。因著律法的存在,我們暴露在律法的審判之下,直到我們的罪被律法的義遮蓋為止。唯一可以遮蓋我們的義,就是基督主動的順服而帶給我們的義。祂自己親自成全了律法的每一點、每一畫。祂這樣親自成全律法的行動,是替別人做的行動;祂也藉著如此順服的行動而獲得了獎賞。祂這麼做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祂的百姓。在成聖的道路上,我們必須治死那殘留在我們裡面的罪;而在這艱辛的過程中,我們所應當時刻想著的,就是基督的義已經歸算給了我們、我們已從律法的定罪之下被搭救了出來,並且我們已被拯救脫離了罪所帶來的破壞,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死了。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R.C. Sproul
R.C. Sproul
史普羅博士是林格尼爾福音事工的創辦人,佛州桑福郡聖安德烈堂的首任講道與教導牧師,以及改革宗聖經學院的首任校長。他著有超過一百餘本書籍,包括《神的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