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需要得救?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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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需要得救?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焦慮系列的第十篇。

十字架是基督教的普遍象徵符號。十字架具象化地表明了耶穌事工的本質,它深入表達了基督受難的深層意義。十字架對於基督教來說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於保羅略帶誇張地說,他定意只傳講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保羅沒有用油彩也沒有用刻刀這樣的藝術工具,卻用語言文字展現了基督教信仰的精髓,後來這種成就被一群偉大的藝術家稱為「高光時刻」(fruitful moment),當倫勃朗和米開朗基羅塑造人物形象時,他們會先塑造一些典型的生活場景,然後從中選取一個作為他們的藝術代表作,例如,米開朗基羅捕捉到了大衛一個特定的姿勢,以此來表現大衛的本質特性。

對於保羅來說,耶穌一生的事工的高光時刻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保羅所有的書信在某個程度上都只是在對這個決定性的行動進行展開說明,這是「時候到了」的那一刻耶穌所要做的事,耶穌為了成就這件事而生、也為此要接受洗禮,這是耶穌早就預定要做並真正做成了的事。在客西馬尼園裡,耶穌汗如血點滴下,此後,祂堅定地走向十字架,那在神學上被稱為「基督偉大的受難」(the grand passion of Christ)的巔峰時刻,就是耶穌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匯集指向的那一刻。

如果我們能夠像聽到福音信息的第一代人那樣讀一次新約,就會非常清楚耶穌被在十字架上受難、被釘死這件事,連同祂的復活與升天,是新約社群講道、教導和信仰要理問答的核心。如果說十字架在符合聖經的基督教信仰中佔核心性的重要地位,那麼用聖經的術語來了解十字架的意義就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在任何一個時代來說都是如此,但對我們這個年代的人來說尤其重要。

十字架的重要意義

綜觀兩千多年的基督教歷史,十字架對於基督教的重要意義、十字架的中心地位以及它的必要性,我懷疑這些內容無論放在哪個時代,都不會像在今天這樣飽受爭議。救贖的必要性從未像今天這樣收到廣泛的質疑。認為基督的十字架不是必須的,這樣的神學觀點在整個教會歷史中也曾經出現過幾次,持這種神學觀的人當然也會肯定十字架有它的價值,但是他們並不認為十字架對人的重要性是終極的、不可或缺的。

現代人就是不覺得自己需要贖罪。

有一個現象很有趣,許多人告訴我們他們不想成為基督徒的原因並不是抗拒基督教所主張的真理,而是因為他們並不覺得自己需要基督。你有多少次聽別人說過類似的話:「我無法判斷福音的真實性,只是我個人並不覺得我需要耶穌。」或者「我不需要教會」,又或者「我不需要基督教。」當每我聽到這樣的話的時候,我的靈裡就會感到深深的憂傷。一想到如果人們堅持這種態度就會有什麼樣的後果,我就顫抖不已。如果我們能說清楚基督的身分以及祂所做的事情的真相,那麼立刻我們就會看到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就是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人都需要十字架的福音,沒有了十字架,就沒有從上帝而來的拯救。

前段時間有一次我逛街的時候,逛到了一間很大的書局。這是一間很大的書局,書的種類很多,各種各樣的書都被標上了明顯的標籤:科幻小說、文學、商務財經、運動、自我提升、性愛與婚姻等等。在書店靠裡面的地方,有一區是宗教類的書。這一類書一共有大約四個書架,是整個書局裡最小的一區。但即使是這一小部分宗教相關的閱讀材料,也很難和正統的、經典的基督教信仰掛鉤。我心想,「這書店是怎麼了,他們買各種各樣科幻類或者自我療癒之類的書,但是卻沒有任何有著聖經真理價值的書?」然後我猛然想起來老闆開書局不是為了服事,而是為了賺錢的,他們不賣基督教的書是因為沒有人會進來問:「請問哪裡可以找到介紹基督的十字架的書,好讓我知道基督的贖罪祭的深度,及其豐富的意涵?」

然後我想,也許去基督徒開的書店就可以找到強調這些內容的書了。然而並沒有,基督教書店也只有一些關於十字架的文學作品。我在商場裡找了個地方坐下,人來來往往地從我眼前走過,看著他們的時候,我突然有一種感覺,這種感覺令人恐懼,這些走來走去的人並不關心贖罪的事,因為他們基本上已經相信自己不需要贖罪。現代人就是不覺得自己需要贖罪。「我怎樣可以與神和好?我怎樣可以從神的審判之下逃脫?」這種問題不再會給人們造成任何困擾。

每一個人都要獨自、個人性的,且無可推諉地要為自己的生命向神交賬。這個個概念不容置喙,卻已經從我們的文化中消失了。想像一下這樣的場景:突然有一天大光照亮了整個世界,每一個人都彼此對說:「有一天我要站在我的創造主面前,為了我每一句說過的話、每一件做過的事、每一個心裡的想法,以及每一個未完成的任務向神交賬。」

如果每個人都能很快就醒悟過來,那麼人們可能會說:「沒錯,我確實有責任,但是,我所面對的這位審判者並不關心我過著什麼樣的生活,這不是很好嗎?畢竟祂也知道我就是這個德行嘛。」如果每個人都是這樣想的,那麼什麼都不會改變。然而,上帝是聖潔的;且因罪冒犯了上帝的聖潔,所以上帝恨惡罪,如果人們能明白這兩件事,他們就一定會踏破教會的門檻,搶著進來,並哀求道:「我要怎麼做才能得救?」

如果將基督的和好行動從新約中拿走,那麼新約就只剩下道德勸勉了。

我們可能會想我們並不需要救主,但贖罪、十字架和基督教的全部內容都是基於「我們迫切地需要救贖」這個基本的假設。當今世界的主流社會也許並不認同這個假設,但這種不認同並不會使我們需要救贖的真實性減少半分。

今天的美國所盛行的關於稱義的教義恐怕不再是唯獨因信稱義了,甚至不再是靠著好行為、或者靠著信心加好行為被稱為義了,如今我們的文化所盛行的稱義觀是「因死稱義」的,意思是一個人要是想被上帝擁入永恆的懷抱,只要他死了就可以了,死就是條件,人死了所有的罪就都被擦除了,贖罪是不必要的。

我的一位神學家朋友常對我說,在教會歷史上有三種最基本的神學意識形態。不同的神學派系之間有一些細微的差異,但最終還是可以分成三種主要的神學派系,分別被稱為伯拉糾派(Pelagianism),半伯拉糾派(semi-Pelagianism)和奧古斯丁派(Augustinianism)。基本上不管是西方教會還是東方教會,總會是這三種神學立場的其中一種。在基督教大家庭中,半伯拉糾派和奧古斯丁派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立場——這兩派基督徒對於聖經的詮釋和神學立場彼此不同。各種形式的伯拉糾主義幷不只是涉及基督徒之間的內部問題。伯拉糾主義者是最好的「亞基督徒」(Sub-Christian),同時又是最糟糕的「反基督者」(anti-Christian)。第四世紀的伯拉糾派,十六十七世紀的蘇西尼派(Socinianism),以及今天我們稱為「自由派(liberalism)」的人,本質上都不算是基督徒,因為這些持這些觀點的人都從心底裡否認基督耶穌的贖罪,也就是說他們否認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行為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幾個世紀以來,正統的基督教都將贖罪視為基督教信仰必不可少的部分。如果把贖罪的概念從基督教信仰中拿走,那麼整個基督教就什麼都不剩了。

倒也不是說伯拉糾派、蘇西尼派或自由派認為基督的十字架毫無價值。他們所宣稱的是,基督是作為全人類的道德楷模而死在十字架上的,他們將基督視為一位真正的英雄,彷彿祂是以祂的奉獻和自我犧牲來表達對全人類福祉的關注。然而道德楷模的觀點實際上虧缺了贖罪祭的重要意義。

我還在神學院學習的時候,有一次一位同學在講導學的課上講了一篇道,主題是十字架上的基督是為我們的罪被殺的羔羊。他講完的時候,教授非常惱火,那位同學還沒走下講台,教授就對他惡言惡語地攻擊。那教授憤怒地說:「你怎麼敢到了今時今日還在講贖罪、講代贖?」教授認為「一個人背負別人的罪、為了別人死」這種代贖的觀念早已經老舊過時了。他斷然拒絕十字架是一項涉及全宇宙的大宗交易,藉此我們才得以與上帝和好。

如果將基督的和好行動從新約中拿走,那麼基督教就只剩下道德勸勉了,而道德勸勉既沒什麼特別的,也不值得我們苦口婆心地勸人以生命去踐行。伯拉糾派和自由派是沒有救贖、也沒有救主的,因為這兩方並不相信救贖是必須的。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R.C. Sproul
R.C. Sproul
史普羅博士是林格尼爾福音事工的創辦人,佛州桑福郡聖安德烈堂的首任講道與教導牧師,以及改革宗聖經學院的首任校長。他著有超過一百餘本書籍,包括《神的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