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的妻子
2022年04月08日耶穌為我們所作的禱告
2022年04月15日律法的約束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上帝的護理系列的第七篇。
我想大多數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我們駕車以超過道路限速的速度行駛的時候,突然發現前面有一輛警車正停在路邊,於是便立刻減速到限速以下,然而但當我們經過警車時,發現裡面根本沒人。一輛空警車也能像個法律的標誌那樣抑制我們的無法無天——哪怕只是一時半刻的抑制。
十六世紀時,新教改革宗派的人確定了神的律法的三種 「功用」:民事功用(作為限制我們犯罪墮落的繩索);教導功用(像鏡子那樣揭示我們的罪性並將我們指向耶穌基督這位罪人唯一的救主)以及規範功用(指導我們如何取悅神的參考)。有時候教會認為律法約束的適用範圍僅限於未重生的人,只有他們需要懲罰的威脅或對羞恥的恐懼感,好阻止他們按著自己墮落的本性去作惡。然而,認識到神的律法同樣也抑制那些已經重生的人裡面的罪性,這點非常重要。而且律法的這一功用是神為了使祂的百姓如同立在山上的城被眾人看見,這是祂救贖我們的目的。
西敏信條19.6說基督徒常常忽視上帝誡命的這一約束作用。這一章雖然說 「真信徒不在律法之下,稱義或定罪都不憑行為之約」,但之後隨即便說到律法的規範功用和教導功用會持續地在信徒生命中工作,長達一生之久。制訂西敏信條的神學家們接著說道,律法也起到大壩的作用,防止不敬虔的洪流從基督徒身上傾瀉而出:「和對不信者的功用一樣,律法也可以防止重生的人敗壞。」那麼上帝的律法是如何約束信徒的呢?
首先,律法直接禁止犯罪。在信主之前,我們並不關心上帝的律法是否禁止犯罪。現在我們既然有神的靈的內住,天父我們不要做某事,只需要這個事實,就能把我們擋在不法行為之外,因為我們不想讓天父不高興。不順服就是違背天父的旨意(各二11),這會對我們有很深的影響,和詩篇作者一樣,我們都渴望順服上帝的律法,它會使我們遠離邪惡:「我制止我的腳不走任何邪惡的路,為要謹守禰的話。」(詩一一九101)。
承認我們的罪需要、且正在被律法約束,這是一個會令人謙卑的事實。
第二,儘管罪被耶穌的寶血和公義所遮蓋,律法的威脅卻仍會提醒我們犯罪應得的後果是什麼。重新認識到我們應受的懲罰卻由耶穌代替我們承受了,這能敦促我們躲避罪惡,正如我們在以斯拉的禱告中看到的那樣:「雖然因著我們許多的惡行和重大的罪過,這一切就臨到我們身上,但我們的神啊,禰懲罰我們實在輕於我們的罪孽所應得的,我們怎可以再違背禰的誡命,… ?」「(拉九13-14)。同樣的,我們雖然不因所犯的罪被定罪,卻仍會受到天父的管教——來自天父管教之手的後果是對不義強大的威懾(詩八十九:30-33;林前十一32;來十二5-11)。
最後,正如西敏信條所說的那樣,律法的應許「也讓他們知道上帝怎樣喜悅人順服,他們遵行律法會得何等的祝福 ; 不過律法對他們來說不是行為之約,他們沒有義務要遵守。」(19.6)。聖靈應許要大大地獎賞那些遵行上帝誡命的人,這鼓勵我們走向聖潔(詩篇十九11;三十四12-16;弗六2;彼前三8-12)。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七章第1節中明確說明瞭這個鼓勵:「 所以,親愛的,我們有了這些應許,就應該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心靈上的一切污穢,存著敬畏神的心,達到成聖的地步。」
因為得救的信心對上帝的話語做出的回應是「對命令順服 ,對警戒畏懼 ,對上帝所賜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會歡喜領受、牢牢抓住與持守」(WCF14.2),這樣,上帝的律法就有效地抑制了基督徒殘存的腐敗。用加爾文的話來說,律法 於肉體「就像鞭子於懶惰頑固的驢,鞭策它做工,就連未曾脫去肉體重擔的屬靈的人,仍需律法不斷地鞭策,以便他不至裹足不前。」(基督教要義 2.7.12)。可以肯定的是,律法的作用力不是信徒生活中唯一的約束,它甚至不是最重要的一個約束——基督的愛才是最甜蜜的動力(林後五14)。然而,上帝的律法就像繮繩一樣,為了祂的名,讓我們遠離歪道,走在義路上。
律法也為了世界的緣故而約束我們。這怎麼說呢?首先,於律法限制了我們的不虔不義,我們就得以作光作鹽(太五13-14)。因此,在失喪之人中,我們的存在常常有力地抑制了他們的墮落。第二,承認我們的罪需要、且正在被律法約束,這是一個會令人謙卑的事實,這種謙卑會改變我們與失喪之人相處的方式。我們不是以法利賽人的高傲姿態來接近他們,而是以稅吏那憂傷痛悔的心來觸碰他們(路十八9-14)。我們知道只有通過神的恩典(甚至只有通過祂的律法)才能制服我們的罪,所以我們的見證應當是溫和而充滿恩慈的。
下次你經過空著的警車時,請記得神的律法在你生命中的約束力量,並以耶穌基督自我降卑的恩典之光照耀你身邊的人。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