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誇口得到滿足
2021年06月28日向罪死的自由
2021年07月02日把罪治死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治死惡行系列的第一章。
一場談話的結果會改變我們後來對其意義的思考方式。
我的朋友 ─ 一位年輕的牧師 ─ 在他教會的一次會議結束時,和我坐在一起,說:「在我們今晚離開之前,請帶我走一遍幫助人治死罪的步驟。」我們又坐著談了一會兒這件事,然後就去睡覺了;希望他和我一樣,都因著這段談話而感到很有蒙福。我仍然在想,他是以一個牧師的身份問這個問題的,還是因為自己有需要而問的 ─ 或者兩者皆是。
你會如何回答他的問題?首先要做的是:翻開聖經。是的,求助於約翰歐文(好主意!),或者求助於其他一些已故或仍在世的人。但要記住,我們在這方面並不是只能依靠這些傑出的人所留給我們的資源。我們需要從「上帝的口中」受教,使我們學習要應用的原則既帶著上帝的權柄,也帶著上帝使它們發揮作用的應許。
我想到了幾段經文可以研讀:羅馬書八13;羅馬書十三8-14(奥古斯丁的經文);哥林多後書六14-七1;以弗所書四17-五21;歌羅西書三1-17;彼得前書四1-11;約翰壹書二28-三11。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經文中,只有兩處有出現「治死(置於死地)」這個動詞。同樣重要的是,這些經文中每一節的前後文的範圍都比「治死罪」這個單一的勸勉更廣。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這其實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觀察。
這些經文當中,歌羅西書三1-17可能是最適合我們的起點。
歌羅西教會是一群剛信主不久的基督徒。他們已經有了從異教皈依基督的奇妙經歷。他們已經進入了一個光榮、嶄新且自由的恩典世界了。如果我們細讀字裡行間的涵義,會發現他們似乎曾一度覺得自己好像已經得到釋放了,而且不僅從罪的刑罰中得到釋放,也幾乎從罪的影響中得到釋放了;他們的新自由是如此地奇妙。但後來,當然,罪又重新抬頭了。在經歷了恩典的「已然」之後,他們現在發現持續成聖的「未然」是充滿痛苦的。聽起來可真熟悉!
除非歌羅西教會牢牢地掌握福音的原則,否則他們就正處在危險之中,就像我們身處當今的福音次文化裡所面臨的危險一樣。(現在流行的福音次文化就是試圖用能立即見效、但卻治標不治本的手段來處理長期的問題。)因為在這個階段中,剛信主的基督徒很容易成為假教師的獵物;假教師會用新的應許來引誘他們,而這些新應許的內容就是一個更崇高的屬靈生活。這正是保羅所擔心的(西二8、16)。當時很流行各種從人而來的規條(西二21-22);它們似乎很屬靈,對於剛信主且認真的信徒而言最有吸引力了。但事實上,這些方法「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二23)」。新的方法是沒用的。只有了解福音如何運作,才能為對付罪提供足夠的基礎和模式;而這就是歌羅西書三1-17的主題。
保羅給我們提供了我們所需要的模式和節奏。就像奧運跳遠選手一樣,除非我們回過頭來仔細改善蓄力的動作、並藉此獲得足夠的力量來把罪治死,否則我們不會成功。那麼,保羅是如何教導我們這麼做的呢?
首先,保羅強調說「熟悉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三1-4)。我們多麼經常在屬靈上失敗的時候,怨嘆自己忘記了自己真正的身份,也就是屬基督的人。我們有了新的身份。我們不再是「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不再是在肉體裡,而是在靈裡;不再受舊創造的支配,而是活在新創造裡(羅五12-21;八9;林後五17)。保羅花了不少時間來闡釋這一點。我們已與基督同死(西三3;我們甚至已與基督同埋,二12);我們已與祂一同復活(三1),而且我們的生命與祂一同藏在上帝裡面(三3)。事實上,我們與基督如此合一,以至於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也將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三4)。
我們若沒有著手去對付自己的罪,往往是由於屬靈的失憶症,忘記了我們新的、真實的、真正的身份。身為一個信徒,我是一個已經從罪的轄制中得到釋放的人,因此我是自由的,也有動力去與罪在我心中殘餘的勢力爭戰。
這樣說來,第一條原則就是:了解、安息於、並仔細思考你的新身分,並根據這個新身份採取行動;這個新身分就是:你是在基督裡的人。
第二,保羅繼續揭露罪在我們生活中每一個領域的作為(西三5-11)。如果我們要用聖經的方法來對付罪,我們就不能犯這個錯誤:自以為可以只把心力侷限在我們生命中一個失敗領域就好。相反地,所有的罪都必須處理。因此,保羅談到了罪在個人生活(5節)、日常公共生活(8節)和教會生活(9-11節;「彼此」,「這裡」,即在教會團契中)中展現出來的樣子。治死罪的挑戰就像節食的挑戰一樣(節食本身就是一種治死情慾的形式!):一旦我們開始這麼做,我們就會發現我們之所以超重的原因可說是五花八門的。我們其實是在對付自己,而不是單純地在控制卡路里而已。「我」才是問題所在,而不是洋芋片!將罪治死,是整個生命的改變。
第三,保羅的講解為我們提供了治死罪的實際指導。有時,保羅似乎只是給出勸勉(「要治死……」,三5)而已,沒有給出「實際」的幫助、告訴我們該如何去做。今天的基督徒常常是先去看保羅在聖經裡告訴他們該做什麼,然後再去當地的基督教書店翻書尋找具體的做法!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分叉呢?可能是因為我們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去思索保羅所說的話。我們沒有把思緒深深地沉浸在聖經裡。因為保羅寫信的特色就是:每當他發出一個勸勉的時候,他都會提供一些提示來告訴我們該如何將它付諸實踐。
這裡的經文當然也是如此。請注意這段經文如何幫助我們了解「該如何做?」的問題。
1. 學會承認自己真實的罪。要實話實說。要說「放蕩的性生活」,而不是「我正受到一點誘惑」;要說「不純潔」,而不是「我正在與我的思想生活作鬥爭」;要說「貪婪,也就是拜偶像」,而不是「我想我需要調整我的優先次序」。這個模式出現在這整個章節裡。這多麼有力地揭開了自欺欺人的面紗啊!並幫助我們揭開潛伏在心中隱秘角落裡的罪惡!
2. 認清你的罪在上帝面前的真面目。「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三6)。」屬靈生命的大師們提到說要把我們的情慾拖到十字架上(儘管我們的情慾會使勁反抗),拖到承受憤怒的基督面前。我的罪會帶來上帝的不悅,而非長久的快樂。藉由犯罪所導致的懲罰,來認清你的罪的真面目。我們太容易認為基督徒的罪比非信徒的罪更不嚴重了。「它已經被赦免了,不是嗎?」如果我們繼續活在罪中,就表示我們的罪其實沒有被赦免(約壹三9)!要以天上的角度來看待罪,並感受自己曾經活在其中的恥辱(西三7;另見羅六21)。
3. 認識到你罪與你的身分是不一致的。你脫去了「舊人」,穿上了「新人」(三9-10)。你不再是「舊人」了。你「在亞當裡」的身份已經消失了。「我們的舊人和祂[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可能是指『被罪支配的身體裡的生命』]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新人要過新的生活。任何不符合新生活的行為,都與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互相矛盾。
4. 將罪治死(西三5)。就這麼「簡單」。拒絕它、餓死它、抗拒它。不經歷殺戮的痛苦,就不能將罪「治死」。此外別無他途!
但請注意,保羅把這放在一個非常重要的、更廣泛的背景中。我們無法在脫離福音的積極呼召(positive call)之下去獨立地完成「把罪治死」這個消極的任務(negative task);而福音的積極呼召就是要我們「穿上」主耶穌基督(羅十三14)。保羅在歌羅西書三12-17中闡明了這一點。把房子掃得乾乾淨淨,只會讓我們更容易受到罪的進一步入侵。但當我們明白恩典福音的「榮耀交換」原則時,我們就會開始在聖潔方面有一些真正的進展。當罪惡的慾望和習慣不只受到抗拒、還被替換成了像基督的恩典(三12)和行動(三13)時,當我們不僅在個人生活中、也在教會的團契中(12-16節)穿上基督的性情和祂那以愛聯絡的全德(14節)時,基督的名和榮耀在我們身上和我們當中就得到了彰顯和高舉(三17)。
這些就是我和那位朋友在那個難忘的傍晚所談的事。後來我們沒有機會問對方:「你過得如何?」因為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談話。幾個月後,他去世了。我常常在想,他在去世前的這幾個月當中過得如何。他問話中那種對個人生活和對牧者職分的懇切關心,仍在我腦海中回蕩。它們帶給我的勸勉,就像查爾斯西緬(Charles Simeon)說他從他非常喜愛的亨利馬丁(Henry Martyn)畫像的眼睛裡感受到的勸勉一樣:「不要虛度光陰(Don’t trifle)!」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