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穌是新的大衛
2026年09月04日耶稣是完全的吗?
编者注:这是 独立文章(2026) 系列的第六十五篇。
「沒有人是完美的。」這是當代一句聽來真確的格言。我們都清楚自己的缺點與有限,並且常不自覺以此為自己開脫。
然而,聖經卻給了這條規則一個例外。我們有時也會聽見人這樣說:「從主自今只有一位完美的人。」這人就是耶穌基督。
耶穌確實是歷史上唯一完全無瑕的人。但聖經是在何處、又如何教導這件事的呢?有意思的是,有些經文還說耶穌「得以完全」。讓我們一同探究耶穌的完全。
神子的神性
在我們特別談到耶穌完全無瑕的人性生活以前,必須先承認他本是永恆的、神聖的位格。換言之,他是神的永恆的愛子(約1:1)。他從永恆以來,具備並彰顯一切屬於上帝之性情的完美。他是「無限的、永恆的、不可改變的,在他的本體、智慧、能力、聖潔、公義、良善與真實上都是如此。」(《西敏小要理問答》問4)。
也就是說,耶穌因著神子身分是完美的。他誠然無罪。
耶穌完全的人性
相對於他神子身分,當我們談到耶穌完全無瑕的一生時,我們是按著他道成肉身後的人性來說——也就是他人性之完全。這可以從多個角度來觀察。
首先,耶穌不在亞當的罪中有分。這正是像《羅馬書》5:12–21這樣的經文所表明的意涵。「眾人都犯了罪」(羅 5:12),然而,耶穌卻提供了相對的參照。「凡在亞當裡的人都因一次的過犯被定罪;但凡在基督裡的人都因一次的義行得稱義」(羅 5:18–19)。
若眾人都在亞當裡犯罪,而基督卻帶來稱義與生命,那麼,耶穌就不在那「在亞當裡犯罪的眾人」之中。他所賜的義,乃源自他作為聖約之首,以及全然公義之代表的獨特身分。這與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所傳的信息一致,即:「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 1:35)。
總之,這一切表示耶穌並沒有傾向於犯罪的墮落本性。耶穌基督具有未墮落、無罪的人性。他是完全公義的。
第二,耶穌作為人,過著完全順服的人生。這一點也當追溯至亞當。亞當的不順服使人落在定罪之下。然而,新約將耶穌呈為第二位、也是末後的亞當——一位盟約的代表元首,他的順服扭轉了第一位亞當之不順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除了羅馬書5:12–21之外,馬可福音的試探敘事也將耶穌描繪為新亞當——那位在面對試探時順服的盟約代表。這或許就是為何特別提到野獸,喚起對伊甸園的聯想(可 1:12–13)。
同樣地,路加福音3:21–22記載耶穌受洗之後,路加又收錄一份家譜,將耶穌的血統一直追溯到亞當(路3:23–38)。隨後,耶穌在曠野中順服(路4:1–13)。這再次把耶穌的順服與他作為新亞當的身分聯繫起來。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也論及此事。耶穌是末後的亞當,藉著他死人得以復活(林前15:21–22,45)。耶穌的復活,是對他所承受之不義之死完全的平反。因他無罪,卻被當作罪犯殺害,這是不義;他復活進入新生命,顯明了他完全的順服(見提前3:16)。耶穌的復活表明了他一生之久的順服(見來2:14–18)。
第三,當《希伯來書》說耶穌「得以完全」(來2:10;5:9;7:28)時,我們必須在救贖歷史的脈絡中理解,而不是從他本質性格之中來理解。作為永恆的上帝之子,耶穌本無罪。而且他在地上的一生也從未犯罪。因此,所謂「得以完全」,是指他作為最後、完全的大祭司,成就了他的職分,使我們得以比先前的祭司更親近神(見來5:7–10;6:19–20;9:11–14;10:5–14)。
耶穌之所以能獻上最後且終極的祭,是因他是永活的上帝之子,照著那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永遠活著(來 7:15-28)。耶穌的復活,並他為我們開通通往上帝的道路,都是建立在他已將自己獻上、且獻祭已完全成就的基礎上。這也證明他在世上的生命是全然無瑕的。
結論
既然我們無一人是完全的,耶穌的完全便真是大好的消息。耶穌是第二位、也是最後的亞當;他完全的順服成為我們得稱為義的根基,而我們藉著信心就得著其益處。永生在他裡面(約 1:4;20:31)。他不僅僅是人;他是永恆的上帝之子。然而他也是真正的人——這位神人為我們成就了我們自己無法成就之事。
作為完全的大祭司,耶穌是唯一的中保,使我們得以完全地親近上帝(來 10:14)。「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 4:14-16)
本文最初发表于 Ligonier Ministries 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