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憤怒?
2025年05月21日
什麼是堅忍?
2025年05月28日什麼是貪慾?

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美德與惡行系列的第四篇。
當亞當和夏娃做出他們悲劇性的抉擇時,可能是貪慾的罪首次在伊甸園中出現。夏娃思考蛇的引誘時發現那果子有很多好處,其中一點是「悅人的眼目」(創三6)。當然,某種事物看起來討人喜歡並沒有本質上的問題。但創世記第三章記錄了人類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夏娃對果子的渴望和喜悅的眼神裡帶著貪慾的光。那是一種貪婪的眼神;她渴望擁有對她來說不適合的東西。
因為夏娃生來是無罪的,她渴望那顆果子的罪(或者更具體地說,她認為果子能給她的)是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要去做)的來自外在試探的罪。我們稱之為「外在的試探」。然而,我們所面臨的困境比我們的始祖更加艱難。我們天生就有犯罪的傾向,即使沒有任何外在誘因的驅使,我們也完全能夠產生貪戀的慾望。我們稱之為「內在的試探」。可以思考雅各書一章 14-15 節的話:「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新約聖經中表示慾望的詞是epithumia,意思是「渴望」。當然,並非所有的慾望都是壞的。事實上,新約聖經中有一些積極使用 epithumia 的例子,例如:一個有資格的人對長老的職分應當有合宜的「愛慕」(提前三1)。然而,epithumia 經常被用來指代罪惡的慾望,所以epithumia也被翻譯為「貪慾」、「激情」或「私慾」。貪慾是對有罪的事物對渴望,例如:非法性行為、醉酒、不正當的收益、復仇,或者其他神所禁止的事物。
貪慾也可以被用來形容對本身沒有罪的事物的渴望。換句話說,當我們以錯誤的方式或出於錯誤的原因渴望美好的事物時,我們可能就會產生貪慾。渴望有配偶沒有罪;但貪戀別人的配偶就是有罪的慾望。對於合法的勞動期望得到公正的報酬沒有罪;但是,渴望以財富滿足我們的物質慾望或滿足我們屬世的安全就是有罪的慾望。休息是好的;但當想休息的慾望扭曲變成懶惰就是罪了。我相信你能夠明白。貪慾是渴望錯誤的事物,也是對本來美好事物的錯誤渴望。無論貪慾以什麼樣的形式呈現或表現,都無一例外地是有罪的,因此,貪慾代表著對神的一種悖逆。
在以弗所書中,保羅將 epithumia 列入那些在基督以外之人的罪,當時我們「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強調部分是後加的)。《提多書》的作者告訴我們,在我們歸信之前,我們是「被各種私慾和逸樂所奴役」(多三3 ,強調部分是後加的)。將生活完全交給這種有罪的貪慾與基督徒的生活原則大相逕庭。
彼得將貪慾(情欲)視為基督徒生活與非信徒生活的對比方式:「既是順服的兒女,就不要再效法從前無知的時候放縱私慾的生活」(彼前一14,強調部分是後加的)。「親愛的,我勸你們作客旅和寄居的人,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前二11 ,強調部分是後加的)。他告訴我們,我們不能再「隨從人的私慾,(而要)只順從神的旨意」(彼前四2 ,強調部分是後加的)。
耶穌在譴責反對他和他的使命的宗教領袖時,說他們的「私望」(貪慾)與他們的父親撒旦一樣(約八44)。耶穌將貪慾的起源定位在撒旦的邪惡之心。因此,貪慾或屬世的欲望常常將福音的種子從人心中擠出去(可四19),這就不令人感到驚訝了。也就是說,貪慾會攻擊教會傳福音的努力。
我們應當積極抵擋貪慾。當貪慾來自外部時,我們必須逃離它;當貪慾從我們的心中湧出時,我們必須扼殺它。貪慾對我們有損,就像所有的罪對我們有害一樣,它告訴我們毒藥是甜的,死亡是活的。願我們充分利用神所賜的施恩管道(聖經,聖禮,基督徒的團契以及禱告)來抵擋貪慾,因為貪慾也在向我們宣戰。願我們仰望耶穌,願我們的心視他為珍寶。他的大能和可愛遠超過世界上任何可以引誘我們的事物。耶穌的應許遠勝於屬世欲望的虛假承諾:
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就應當尋求天上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的,是天上的事,不是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裡面。基督就是你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和他一同在榮耀裡顯現。(西三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