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塔樓倒塌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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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塔樓倒塌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這話甚難系列的第十六章。

 

「在我們的快樂中,上帝向我們低語;在我們的良心中,祂向我們說話;但是在我們的痛苦中,祂大聲喊叫,因為痛苦就是祂的擴音器,用以喚醒一個耳聾的世界。」魯益師在《痛苦的奧秘》一書中如此寫道。當我們基督徒努力地在生活中辨別上帝的設計時,痛苦給我們帶來了持續的挑戰。

 

雖然這些問題似乎無法回答,但我們有時會被引誘去想要完全不去思考苦難這回事,因為擔心這個主題會給我們的信心帶來難以克服的困難。但在路加福音十三1-5中,耶穌毫不避諱地面對了這個問題。祂把重點放在兩個苦難的案例上,第一個是由其他人的惡意造成的:彼拉多謀殺了一些正在前往聖殿途中的加利利朝聖者,並將他們的血與祭物的血混在一起;他這個舉動是冷酷無情地藐視對上帝的敬拜。第二個案例天然災害:在西羅亞,一座正在建造中的塔樓倒塌了,造成十八人死亡。

 

耶穌並沒有對這個苦難的問題提出抽象的假設,而是問了一個問題,目的是要揭開我們錯誤的觀念。祂問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2節)?」還有關於那些在塔樓倒塌時罹難的人,祂問說:「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5節)?」我們太快地得出結論,認為說當壞事發生的時候,一定是因為我們活該。在罪和苦難之間找到一種機械式、一對一的關聯是非常容易的。但請聽聽耶穌的回答。他們受苦是因為他們犯了罪嗎?「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3、5節)!」

 

從一個人所受之苦難的嚴重程度來推斷他所犯之罪的嚴重程度,是絕不安全的。後者並不必然是由前者造成的。當苦難闖入我們生活中的時候,我們應當要善用它。在有一個地方,我們可以肯定地說罪與苦難的關係,就像犯罪與刑罰的關係一樣;聖經稱這個地方為地獄。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善用我們的苦難呢?我們必須在苦難中聽到上帝的警告;祂警告我們永遠不要與罪簽定休戰協議,並要我們再次悔改,並憑著信心單單依靠基督。

本文原發表於《桌邊談》雜誌。

David Strain
David Strain
大衛‧斯卓林博士是密西西比州傑克遜第一長老教會的資深牧師。他在《聚焦於聖經》系列註釋書(Focus on the Bible)中著有關於路得與以斯帖的註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