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我的肉、喝我的血 - 林格尼尔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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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我的肉、喝我的血

编者注:这是《桌边谈》杂志,“ 这话甚难 ” 系列的第十三章。

 

毫无疑问,这段话很难解释。对约翰福音的读者和耶稣当时的听众来说都是如此。对那天许多的人来说,这太令人难以接受了,所以他们就离开了。就在前一天,耶稣用五饼二鱼喂饱了五千人(约 6:1-14)。当他们吃饱了,从耶稣的神迹得到好处后,他们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 于是他们决定强逼祂作王(14-15 节)。一天当中真的能发生很多事!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 6:5356)。

 

耶稣说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是什么意思?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会冒犯人的。毕竟,根据摩西律法,吃血是不洁净的(利 17:12)。对于今天的人来说,祂的话即使不按字面意思理解,也是听起来晦涩难懂,令人反感。虽然我们可能不会因为这些话而离开祂,但我们实际上可能会忽略这些话。

 

耶稣这番话的意思在前面几节经文中也能看到。祂不是说吃肉喝血,而是说:“ 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 6:40)。” 耶稣用形象化的语言来向祂的听众指出引致永生的真正媒介──唯独信靠祂。耶稣邀请我们凭信心在祂里面得到永恒的滋养。同样地,耶稣也说:“ 信上帝所差来的,这就是做上帝的工(29 节)。” 在旷野,上帝为以色列人提供吗哪(出 16:31-32),而他们的信心也随之受到考验。他们必须相信上帝会准确地赐给他们每天所需的东西,所以他们被告知说不可以收集超过他们每天所需的分量。吗哪预表着那即将到来的食物──基督。我们必须相信,在祂里面有我们所需要的一切。耶稣的话语使我们思想到我们只能借着祂而活。

 

耶稣说:“ 我就是生命的粮(约 6:22)。” 耶稣的话语呼召我们凭着单纯的信心去抓住祂,也就是为我们的罪流了血,又从死里复活并带给我们永生的那一位。祂是从天而降的真粮。在祂里面,我们 “ 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诗 34:8)” 。

本文原发表于《桌边谈》杂志。

Brian J. Vickers
Brian J. Vickers
布莱恩 ‧ 维克斯是肯塔基州路易维尔南方浸信会神学院的新约诠释与圣经神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