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的代赎 - 林格尼尔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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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的代赎

编者注:这是《桌边谈》杂志:被误解的教义系列的第三篇。

莱尔(J.C. Ryle)曾经说过:〝缺乏精准的定义正是神学争论的生命来源。〞当谈到〝限定的代赎〞这个教义的时候,尤其是这样。〝限定的〞这个形容词本身就能产生很多问题。在代赎历史中,基督的代赎(atonement)是上帝长久预备的救恩(salvation)计画的巅峰,既然这样,为什么有人会想要限定这代赎?

当然,从某个程度来说,每一个人都限定了基督的代赎:有的人限定了它的范围(这代赎是只给上帝的选民的);有的人限定了它的效力(它无法拯救上帝所打算要拯救的每一个人)因此,问题并不是人是否会限定基督的代赎,问题是人怎样限定了基督的代赎。因此,我提议用一个更正面也更明确的术语:特定的代赎(definite atonement)。

特定的代赎的教义指出,通过耶稣基督的死,三一上帝计画为每一个在永恒中由圣父赐给圣子耶稣基督的人成就救赎,并借着圣灵将耶稣的献祭施行(apply)在这些人的身上。总的来说,基督的死只为上帝的百姓赢得代赎,这不仅是上帝的计画,更是必要成就的事实。从这个角度来说,〝特定的〞这个形容词有双重作用:这个词限定了基督之死的目的的范围(祂只为上帝所拣选的人而死);此外,这个词也说明了基督之死的功效(祂一定会救祂所拣选的人,确保他们会相信福音)。耶稣是名副其实的拯救者:〝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

在1618-1619年举办的多特大会上(the Synod of Dort)人们对教义做出了成熟清晰的阐述,此后,关于〝特定的代赎′这个教义开始受到相当一部分的批判。十八世纪,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宣讲说这个教义〝与整本新约的主旨〞相悖。十九世纪,一位苏格兰教会的牧师坎贝尔(John McLeod Campbell)主张这个教义剥夺了信徒对于基督〝爱我并为我舍己〞(太二20)的确信。二十世纪,巴特(karl Barth)抱怨说这〝冰冷的教义〞(grim doctrine)是出自加尔文双重预定论(double predestination)的一个被误导所得出的逻辑推论。另一些人则指出,他们担心特定的代赎这一教义会成为改革宗神学的致命弱点,是一个会破坏福音事工和宣教事工的软肋。

然而,尽管饱受争议,我还是要提出至少以下三个理由,来说明我们应该(重新)肯定特定的代赎的教义。

莱尔曾经说过:〝缺乏精准的定义正是神学争论的生命来源。〞

这个观点的圣经依据

新约圣经中有很多经文谈到上帝的爱或基督的死,是为了〝许多人〞的(many)(罗五15,19),是为了〝全部人〞的(all)(罗十一32,林后五14-15;西一20;提前二6;四10;多二11),以及为了〝全世界〞的(the world )(约三16,林后五19;约壹二2)。这些经文常被那些支持普救论[认为代赎是给每一个人的]的人所引用。同时,新约中也有大量的经文表明神的爱、基督的死是给特定的一群人的:是为了〝我〞(加二20),为了〝教会〞(徒二十28;弗五25),为了〝祂的百姓〞(多二14),为了〝我们〞信徒(罗五8;罗八32;林前五7;加三13;弗五2;帖前五10;多二14)。当将这些看似支持普世代赎和看似支持特定代赎的经文放在一起查看的时候,普救论的支持者似乎就有必要说明一下,如果实际上没有这种限定,那么新约中所说的神的爱或基督的代赎为什么是有限定性、是给特定的人的。

然而,提出一系列的〝证据经文〞来佐证〝特定的代赎〞此一教义,其效果跟提出一系列〝证据经文〞来佐证神的三位一体或基督的神性是差不多的。像特定的代赎这样的教义并不能通过堆迭一系列的圣经经文得到佐证。我们也有必要综合考虑某些与这种观点紧密相连的经文。神学上的整合(theological synthesis)对于教义的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特定代赎〞在神学的整合

特定的代赎这个教义并不是存在于真空中的,而是与一系列与其紧密相关的教义相连在一起的。这一点在以弗所书第一章3-14节可以得到说明,这一段极其重要的话在希腊文中是一句壮观的长句子,其中使徒保罗展开了上帝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福气,从三个方面说明上帝的代赎工作。

第一,上帝的拯救工作是不可分割的。保罗将上帝的拯救之工呈现在一块从永远到永远的画布上。拯救之工包含了四个彼此独立的阶段:救赎的预定,上帝在祂建立世界的根基之前就拣选了我们(4-5节);救赎的完成,这是指耶稣基督用祂的宝血赎回我们(7节);救赎的施行,就是指上帝借着圣灵将祂的话语封印在我们心里(13节);以及救赎的完全(consummated),就是指我们将要继承和拥有未来的产业,这产业是上帝借着圣灵赐给我们的(14节)。上帝这四个阶段的拯救行动是统一的,是彼此之间有区别但不可分割的。这意味着我们绝不能将基督特定的代赎(救赎的完成)这个阶段与上帝在永恒中的旨意(救赎的预定)切割开来,或者将其与上帝借着圣灵所做的使我们成圣的工作(救赎的施行)切割开来,这与我们在末日所要得到的荣耀息息相关(救赎的完全)。

第二,上帝不可分割拯救工作是三位一体性的。在这一段经文中,保罗指出了三位一体的上帝中每一个位格与祂们在救赎工作中各自的角色。圣父拣选和预定我们(4-5节);圣子以祂的宝血买赎我们,赦免我们的罪(7节);圣灵将上帝的话印在我们心里(13节),同时将其作为未来我们承受基业的凭证(13-14节)。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同心合意地工作,在永恒中从过去到未来都一起成就救赎之工。因此,当谈到耶稣基督代赎的目的(intent)时,三一上帝的三个位格并非各自为阵的,而是目标一致地、和谐地一起完成救赎之工。

第三,这不可分割的、三一上帝的拯救工作是在基督里成就的。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多次使用〝在基督里〞或者〝在祂里面〞这个介词短语。这个术语是在讲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它贯穿了代赎全部的四个阶段:在世界建立根基之前我们是〝在祂里面〞被拣选的(4节;救赎的预定);是通过祂的宝血我们〝在祂里面〞得了救赎(7节,救赎的完成);是〝在祂里面〞我们得了圣灵的印记(13节;救赎的成就);是〝在祂里面〞我们得了未来的基业(11节;救赎的完全)。因此,我们的救恩没有任何一刻不是与基督联合的,这确保了代赎的阶段虽然是彼此独立的,但却是不可分割的。

教牧应用的动力

特定的代赎这个基于圣经的神学整合性的教义,可以发展出两个教牧方面的应用。首先,与那些反对者的想法相反的是,特定的代赎并没有剥夺信徒个人的信仰确据,相反,这个教义反而坚固了人得救的确据。当耶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我们是在祂的心上的。正如马丁路德所说:〝我们可以从这样的个人宣告中品尝到福音的甜美:‵上帝的儿子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太二20)〞第二,有人认为特定的代赎不能为传福音和宣教事工提供依据,恰恰相反,特定的代赎这个教义是支持宣教事工的依据,更能促进我们传福音。如果说基督真的是不加区别地为所有种类的人死的,代赎了各种各样的人:富人、穷人、男人、女人、亚洲人、非洲人、欧洲人等等,那么正如改革宗信仰所主张的那样,宣教事工就成了一件令人振奋且收获丰盛的工作。既然基督已经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用自己的宝血将属于上帝的人买赎了来,那这就意味着世界各地都有一些人必定会相信福音(启五9)。这样看来,特定的代赎并不是福音和宣教事工的拦阻,而是一种驱动。

本文原刊于《桌边谈》杂志

Jonathan Gibson
Jonathan Gibson
乔纳森‧吉布森博士是费城西敏神学院的旧约副教授,也是英国国际长老会的按立牧师。他是From Heaven He Came and Sought Her的共同编辑,并着有The Moon Is Always 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