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書和詩篇
2024年06月20日獨一的、使徒性的、聖而公之教會
2024年06月27日新約的基督論
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正統基督論簡介系列的第三篇。
新約對於我們理解基督的位格有很大的貢獻,這一類著作可以(並且已經)有很多。幾個世紀以來,新約一直是我們進行豐富而深刻的神學思考的來源,本文只觸及皮毛。在這篇簡短的博文中,我們將回答兩個問題:耶穌說自己是誰,以及祂的門徒認為祂是誰?
耶穌的自我見證
毫無疑問,耶穌明白自己就是舊約所預言的那位彌賽亞。祂用「基督」這個頭銜稱呼自己(例如約四25-26;十七3;基督是希伯來文「彌賽亞」的希臘語翻譯),也接受其他人用這個頭銜稱呼祂(例如太十六16;約十一25-27)。耶穌稱自己實現了舊約的應許。
雖然耶穌常用「基督」來稱呼自己,但祂最喜歡稱自己為「人子」。這個稱號在對觀福音書中共出現了69次,在《約翰福音》中出現了13次。每次這個稱號出現的時候幾乎都是耶穌在指稱自己。「人子」本身是一個彌賽亞性的稱號,要完全理解這個稱號的意義就要查考《但以理書》第七章的背景,這一章描述了一位坐上寶座的「亙古常在者」的形象,祂被賦予統治萬有的權力。耶穌稱自己為「人子」,實際上是在說:「我就是但以理所說的那一位。」
耶穌不僅明白自己就是所應許的那位彌賽亞,祂在福音書中的言行也表明祂明白自己是道成肉身的神。在許多地方,耶穌的聲明暗示祂永恆的神性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經存在了(例如約三13;六62;八42);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的聲明暗示了祂與父神共享主權;《約翰福音》中一些著名「我是」直接或間接地宣告了耶穌的神性(約八58;十三19);耶穌的教導和祂所作的工也暗示祂是道成肉身的神;祂教導律法的方式好像神那樣,只有神才會那樣教導律法(太五22, 28, 32, 34, 39, 44);祂赦免人的罪過(太九6;可二10;路五24),這是只有神才能做的事;祂聽禱告、回應禱告(約十四13-14),也接受敬拜和讚美(太二十一16)。一個人只要誠實地閱讀福音書,就會讀出耶穌明白自己就是彌賽亞,是道成肉身神的兒子。
門徒對耶穌的見證
耶穌理解自己是神的兒子、是彌賽亞,那麼門徒們說祂是誰呢?雖然門徒們花了一些時間才完全理解耶穌是誰,但當他們得知真相時,便開始毫不猶豫地大膽宣告這個真相:拿但業稱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以色列的王(約一49);彼得稱祂為「主」(路五8)和「神的聖者」(約六69);後來,彼得還宣告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保羅也宣告耶穌是基督(徒十七2-3)和主(林前一2-3),並承認基督的神性(羅西一15-20;2:9;腓二6-11)。舊約猶太人關於神的基本信仰是只有獨一的真神,想到這一點,從猶太人口中說出的關於耶穌的這些宣告就更令人震驚了。
新約中有一些章節明確提到耶穌是神。例如,《約翰福音》開篇就宣告了基督的神性: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5,12-14 和合本)
這裡被認定是耶穌的「道」(第14節)也被稱為「神」(第1節)。耶和華見證人歪曲了對這句話的解釋,這段經文明確清晰地宣告了基督的神性。
使徒保羅多次明確地稱呼耶穌為神。保羅在《羅馬書》九章5節寫道:「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保羅說耶穌基督是萬有之上的神。保羅在《提多書》二章13節說「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這裡的「神」和「救主」都是用來修飾「耶穌基督」的。也就是說,耶穌基督是神和救主。彼得在他的第二封書信(《彼得後書》)的第一節也承認耶穌是神和救主。只要稍加思考這些宣告的含義,就會發現這些宣告令人震撼。
舊約明確宣告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新約繼續強調神是只有一位(可十二29)。與此同時,新約也宣告耶穌是神。新約與舊約是否自相矛盾?基督徒該如何理解這些宣告?教會如何在宣告神是「獨一的」同時又宣告耶穌基督是神?教會花了幾個世紀的時間來解決這些問題,綜合考慮了所有的證據以解釋新約(關於基督)的教導。在下一篇文章中,我們將開始探討早期教會關於基督的位格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