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誡和真理之神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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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誡和真理之神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真理系列的第二篇。

高中時,我和一群朋友決定去山上露營。我們這群人大概十個人左右,有男有女。我知道我父母是不會同意我和男女混合的團體一起露營的,所以我「忽略」了告訴他們有女伴同行。我們玩得很高興,也沒有任何踰矩行為,但是當我回家後父母面質我的時候,我絞盡腦汁地進一步扭曲事實,他們就將我禁足了。他們這樣做是非常合理的。

類似這種「善意的謊言」看起來無傷大雅,但我們有多少次繞過、隱瞞甚至輕忽視了要說出真相?上帝熱愛真相、喜悅真相,高舉真相,因為上帝是真相之神,作為掌管萬有的創造主,上帝建立了真相,也在創造界中,尤其是在祂的話語中,顯明了真相(詩十九)。

正如使徒約翰所說,「神是光,在祂沒有黑暗」(約壹一5)。這位光明之神傳遞了關於真理、正直和公義這一類的道德屬性,上帝是又真又活的神,這不僅反應在祂與世界上所有的假神相對,也反應在祂知道萬事萬物的本相上。換句話說,上帝絕不會被誤導或對什麼事物感到困惑,相反,上帝是對萬事萬物都有完整和準確的認識。

上帝這位真理之神呼召我們熱愛真理、喜悅真理,說出真理,並行在真理之中。教會要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我們就需要知道真理,並且培養堅守真理的道德品質,好在這個充滿謊言的世界裡高舉真理。

撒旦被稱為「謊言之父」(約八44),我們最早的祖先就是被撒旦透過謊言所試探的。這就難怪上帝要以話語建立真理了。在馬丁·路德所作一首著名的詩歌《上帝是我堅固保障》中,他寫道:「親戚貨財可捨,渺小浮生可喪,身體縱被殺害,真理依然興旺,上主國度永久長。」

撒旦試圖毀滅上帝的真理,世界也試圖貶損上帝的真理,此時,掌管萬有的聖潔之神的憤怒就會顯明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那些「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的人(羅一18,25)。但上帝的真理仍與我們同在,神的國度也將會永遠長存。

第九誡命

十誡傳遞了我們當如何愛神(第一到四誡)以及如何愛人(第五到第十誡)。十誡的兩塊石板和瑪拿、亞倫的杖一起被放入神的約櫃中,這幾樣東西都表明了生命的重要性,也象徵了以色列的身分。十誡也成為了上帝頒布給人的其他的律法和誡命的根基。上帝的律法和誡命描繪了一種神所喜悅的生命樣式。

作為真理的化身,耶穌為我們所有的假見證和其他有關舌頭的罪流血死了,使我們得以被赦免。

上帝在西奈山與祂的子民立約,這是上帝頒布十誡的背景。上帝代表以色列人行事,向他們保證他們作為上帝子民的身分:「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之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二十2;見申五6)。因此,上帝的釋放和救贖成為了上帝的法令和律法的背景。他們是上帝的子民,而上帝是他們的神。

第九條誡命指示我們真理的重要性:「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出二十16)。法律審判構成了這一誡命的背景,在這一誡命中,假證可能導致對鄰居的嚴重懲罰。見證人在古代世界是非常重要的。申命記十七章6說:「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做見證將他治死。 」。因此,假證人有可能對無辜的一方造成潛在的極不公正的危害。然而,第九條誡命所傳達的內容遠遠超過這一具體的應用。

要求的義務和禁止的罪

威斯敏斯特大問答以三個問答來討論第九條誡(143-145),這三個問題為該誡命提供了所要求的「義務」(正面)和「所禁止的罪」(負面)。

正面來說,威斯敏斯特神學家教導說,我們要維護和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真理,以及我們鄰舍和我們自己的良好聲譽。我們要顯明和維護真理,陳明真理,學習和踐行真理,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好的德行,值得稱讚的事,這些事我們都要思念(腓4:8)。反過來說,威斯敏斯特神學家教導我們不應屈服於損害真理以及損傷鄰舍或自己名聲的事。我們不應該提供虛假的證據,作出不公正的判決、隱瞞真相,在應該說出真相的時候沈默,或者不合時宜地、惡意地說出真相,或是以歪曲真相的方式說出錯誤的含義。此外,我們不應屈服於犯說謊、誹謗、挖苦、嘲笑、謾罵、造謠和其他有關虛假的罪。因此,我們要對我們的鄰舍持一種善意的尊重,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他們有什麼地方不好不對,否則要先假設鄰舍都是好的,不要聽信流言蜚語。

雖然第九條誡命的文本只說了我們不能做假見證,但它傳達的是上帝對真理整體性的重視,這從威斯敏斯特會議對此誡命的應用中可以看出來。這個論點是一個由大到小的論點。如果所對我們的鄰舍作假見證是被禁止的——因為這有可能害死我們的鄰舍(大的方面)——那麼所有形式的虛假都是被禁止的(小的方面)。

約翰內斯·沃斯(Johannes Vos)在他對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的的註釋中說道:「第九條誡命是在整個人類社會的範圍中保守真理和誠實的神聖性,我們有義務維護自己和鄰舍的良好聲譽。」因為真實是上帝的屬性,而我們是按照祂的形象造的,所以我們要在我們的生活、家庭、教會和社會中支持、捍衛和高舉真實。

活出真理的三種方式

鑒於上帝是真理之神,並關注事實真理,這是我們在第九條誡命中特別看到的,那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過哪些實際的方式來踐行這一真理呢?我舉三個例子。

第一,殷勤地保守舌頭避免舌頭犯罪。正如雅各所說,「舌頭是火,是個罪惡的世界。」(各三6)。用這個比喻繼續表達火會迅速蔓延。我們應該留心聖經的警告。「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箴十九9)。我們生來就會歪曲事實,因此我們要格外警惕我們持續歪曲事實的方式。錯誤的言談——流言蜚語、誹謗、撒謊、做假見證等等這些罪,不應該出現在我們的嘴裡,因為這些不僅會使真理之神的心憂傷,而且很容易四處傳播,給我們的鄰舍帶來巨大的傷害。相反,我們要在「愛中說誠實話」(弗四15),促進我們鄰舍的好名聲。

第二,因為神既是真理的掌管者,又是所有事實的來源,所以我們可以信任神,並信祂的話語。神是信實可靠的,祂的承諾從不落空。祂的話語無誤無謬,充滿真理,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建立一個堅實的、和諧一致的世界觀,這個世界觀能為生活在不穩定的世界中的我們帶來希望、建立起彼此的信任。耶穌是這樣為祂的門徒祈禱的:「求祢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祢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使徒保羅提醒以弗所人,當他們聽到並相信 「真理的道 」時,他們就被聖靈封印了(弗一13)。我們被呼召相信又真又活的神,「無謊言的神」(多一2)。我們至高無上的神是所有真相的源頭,這個事實為使疲憊和徘徊的靈魂得以安息。

第三,學習和認識真理,「這真理能使你們自由」(約八32)。真理體現在耶穌基督身上,祂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耶穌被稱為「真光」(約一9)、「真糧」(約六32)和「真葡萄樹」(約十五1)。作為真理的化身,耶穌為我們所有的假見證和其他有關舌頭的罪流血死了,使我們得以被赦免。我們應該培養對耶穌和祂的真理有更深的認識——日夜思想這個真理,將這真理深藏在我們的心裡,使我們不至於得罪祂,並通過定期地聽道使這真理於我們有益。「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你們心裏」(西三16)。

耶穌來到世界上 「為真理作見證」(約十八37),世界拒絕祂,嘲笑祂。但祂的羊知道他們好牧人的聲音,他們跟隨祂。祂賜給他們永生,沒有人可以從祂手中把他們奪走。我們也要在這個迫切需要救主的世界上見證這個真理,這個世界需要牧人的聲音,這位牡人以恩典將這個世界變為青草地,並將祂的羊群帶到這片青草地上。願我們在神的真理中去愛、去說、去行——這樣我們快就可以榮耀神,永遠以神為樂。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Brian Cosby
Brian Cosby
布萊恩‧寇斯比博士是田納西州Signal Mountain的Wayside長老會的資深牧師,也是亞特蘭大改革神學院歷史神學的兼職教授。他有一些著作,包括Uncensored: Daring to Embrace the Entire Bible和A Christian’s Pocket Guide to Suff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