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覺得神與你作對時

2026年11月04日

當你覺得神與你作對時

2026年11月04日

管家職分的賞賜

编者注:這是 管家職分 系列的第四篇。

當你讀到這篇文章的標題時,或許曾皺起眉頭。「賞賜?我們到底在說什麼?」新教徒,尤其是改革宗傳統中的信徒,有時對「賞賜」這樣的措辭會產生一種過敏反應,而這樣的反應並非沒有道理。中世紀與現代的羅馬天主教把「賞賜」與「功勞」混為一談,視二者為同義詞;不過,後者通常又區分為兩種功勞:「當得功勞」(拉丁文 meritum de condigno)與「相稱功勞」(meritum de congruo)。你可以想像買房子的情況。如果你付清了整棟房子的全額,你就是憑著當得功勞取得這房子。如果你手上已有大部分的錢,只差一點由別人幫你補足,那麼你就是憑著相稱功勞取得這房子。羅馬天主教《教理》採用相稱功勞的觀念,來表述善行對獲得或賺取救恩的必要性,而基督則提供了大部分的幫助。

例如:羅馬天主教《教理》承認,人「對任何功勞都沒有嚴格的權利[讀作:當得功勞]」,因為「我們從神那裡領受了一切」。但它接著又說,在神先以恩典向人施行作為之後,人仍能在神面前賺得某些東西,甚至援引奧古斯丁的話:「我們的功勞乃是神的恩賜。」它繼續說:雖然「在歸正的起初,沒有人能賺得[讀作:以當得功勞賺得]赦罪與稱義的起始恩典」,但信徒可以被「聖靈和愛德[或愛]所推動」,從而「為自己和他人賺得[讀作:以相稱功勞賺得]成聖所需的恩典、恩典與愛德的增長,以及得著永生」。

請注意,救恩於是成了兩個階段:起初是靠恩典,最終則靠聖靈所催生的善行。神的恩典幫助一個人「賺得[相稱地]……永生」,而不是把救恩自始至終完完全全當作禮物賜下。所有信徒都必須「靠著神的恩典」堅忍到底,才能「獲得天上的喜樂,這是神因著人在基督恩典中所成就的善行而賜下的永遠賞賜」。請看,「功勞」何等迅速地就成了「賞賜」的同義詞。甚至連羅馬天主教《教理》附錄中的詞彙表,也把「功勞」界定為「神應許並賜給那些愛祂、並靠祂恩典行善之人的賞賜」。難怪改革宗傳統一概拒絕「當得功勞」與「相稱功勞」這兩種觀念;也難怪許多人一聽見「賞賜」這個字眼,便立刻感到深深的不安。

恩典與功勞是截然相反的。恩典乃是禮物——是神在基督耶穌裡白白地、主動地、無條件地賜給不配之人的禮物(羅 5:6-8)。我們領受這份禮物,而領受它的唯一方式,就是藉著信心這工具性的恩賜(弗 2:8;腓 1:29)。然而,功勞所帶出的意思,乃是在乎證明自己的價值、達到條件,因此配得工價。工價或報酬是我們賺來的。每當我和妻子發現,我們的航空聯名信用卡,讓我們賺到一張美國國內的免費機票(尤其我們一家六口),或是現金回饋信用卡,也讓我們得到退款(而那筆錢立刻就進了雜貨預算的項目),我們都十分高興。但這些都不是禮物。我們必須先做些什麼,才能賺得那些報酬。保羅在羅馬書 4章4-5節卻向我們顯明恩典與功勞的不同:「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是恩典,而是該得的。但那不做工,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恩典與功勞彼此對立。

但恩典與賞賜卻不是如此。新約裡充滿了「賞賜」(希臘文 misthos)這樣的語言。耶穌說,那些在苦難中堅忍的人,在天上有「賞賜」等候他們(太 5:12, 46;路 6:23)。那些動機不正的人——例如法利賽人,藉著公開禱告和禁食在人前行義——所得到的「賞賜」不是從父而來,乃是從人而來(太 6:1, 5-6, 16-18)。從正面來看,信徒若行善,例如:給人一杯涼水,或愛自己的仇敵,主應許:「他所應得的賞賜,決不會失掉。」(太10:42;另參可9:41;路6:35)  在末後的審判中,聖徒將照著他們的善行得著「賞賜」(啟11:18,作者自譯)。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形容神是那位「賞賜那尋求他的人」的神(來11:6;另參太6:18)。  

有時候,恩典似乎會與賞賜相衝突,尤其當人意識到,希臘文 “misthos” 在 ESV 聖經譯本中常被譯為「工價」或「報償」時,更是如此。在耶穌所講葡萄園的比喻裡,「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太 20:8)當耶穌差遣那七十二個人出去時,他告訴他們:「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 10:7;另參提前 5:18;雅 5:4)。保羅提到福音事工中栽種的與澆灌的之後,便說:「各人要照自己的勞苦,得自己的賞賜。」(林前 3:8)因此,那些在基督這根基上用「金、銀、寶石」建造的人,就必得著「賞賜」(”misthon”;林前 3:12, 14)。這是因為,當耶穌再來審判活人死人時,他要把自己的「報應」(”misthos”)帶來,「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 22:12)。

在你以為,這一切都符合羅馬天主教的架構之前,請想一想:改革宗傳統一貫確定,在神的審判臺前,唯一站立得住的義,乃是基督那完美無瑕的義;這義歸算給我們,並且惟獨藉著信心領受(見《西敏斯特信條》第11章;羅 4:5-8;林後 5:21);而且「我們今生最好的善行,也都是不完全的,並且沾染了罪污」(《海德堡要理問答》第62問;參《西敏斯特信條》16.6)。接著,《海德堡要理問答》的下一問便問道:「既然神應許要在今生和來生賞賜我們的善行,那麼我們的善行怎能說是毫無功勞呢?」答:「這賞賜不是由功德賺得的,乃是出於恩典的賞賜」(《海德堡要理問答》63)。恩典從根本上排除了功德。這就是為甚麼保羅稱「永生」為「恩賜」,而不是「工價」(羅6:23)。從始至終,這都是白白得來的禮物——那獨一無二、全然出於恩典的賞賜(羅11: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即便如此,信徒仍然領受恩慈的賞賜。有幾處經文描繪,信徒因持守忠心到底而得着「冠冕」(林前9:25;帖前2:19;提後4:8;雅1:12;彼前5:4)。但與此同時,你也看見二十四位長老「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4:10-11)。如果冠冕,是為堅忍到底的人所預備的賞賜,那麼這些長老就是在承認自己並不配得這賞賜。為什麼會這樣呢?歸根究柢,乃是因為惟獨配得的神,親自用「各樣善事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着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來13:21;見《海德堡要理問答》64)。

另外,兩個相似的比喻也值得注意,就是才幹的比喻(太25:14-30)和十錠銀子的比喻(路19:11-27)。在這兩個比喻中,主人都把「家業」(太25:14)或「銀子」(路19:13)託付給三個僕人。其中,有兩個忠心作主所託付之物的管家,替主人賺得了一些利息。但與他們形成對比的,是另一個不忠心的僕人。他之所以沒有拿主人的一錠銀子去經營,是因為他「怕」那位「嚴厲的人」——那位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路19:20–21;另參太25:24–25)。  這個「無用的僕人」——顯然就是不信的人——被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太25:30)。然而,那些忠心的管家卻聽見那榮耀的話:「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3節)。

這賞賜的確切性質,聖經並沒有清楚指明。有人認為,這是指在天上有程度不同的喜樂。也有人認為,這是指在新天新地裏被交託更多責任。還有人認為,這是指神自己或天堂本身作為我們的產業。重點是,我們無法十分確定。但我們所知道的是,不論「賞賜」究竟是指甚麼,它都是藉着那獨一、全備、出於恩典的賞賜而領受的,不是憑着功德。更重要的是,蒙賞賜的乃是神在我們裡面,並藉著我們所成就那恩典的工作;祂使我們成為祂恩典忠心(雖不完全)的管家(腓2:12–13;來13:20–21)。就這個意義說,奧古斯丁是對的:「神為祂自己的恩賜加冠。」願祂賜下恩典,使我們成為有智慧的管家,直到我們得著祂自己,作我們蒙福的賞賜(《西敏信條》7.1)。

本文最初發表於 Ligonier Ministries 部落格

David E. Briones

David E. Briones

(大衛‧布里昂斯) 大衛‧布里昂斯博士是費城西敏寺神學院的新約副教授,以及信正長老教會的教務長老。他著有《保羅的財務政策:一種社會學─神學方法》(Paul’s Financial Policy: A Socio-Theological Appro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