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以順服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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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以順服

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上帝的國度系列的第十四篇。

神的本質不應使人對祂產生懷疑(申三十二3-4),然而自從夏娃在園子裡質疑神的意圖之後,人就開始懷疑神的話和神做事的動機。不信就是假定神不公義、沒能力,或是懷疑神的公義和能力,其表現形式可能是抱怨神的護理,或是試圖「幫助」神實現祂的應許,或是在信靠之前先尋求證據,或是宣稱自己在某種程度上不需要倚靠神(創十六1-6;十八10-14;太十六1,4)。我們對那一位完美之神的懷疑,暴露出我們對於祂的認識是不完美的、是有缺陷的。

我們不會相信某個人,除非我們確信這人的品格值得信賴。神知道我們很容易懷疑,所以祂恩慈地向我們保證祂的信實。祂的應許本身就夠了,但祂還一併賜下許多神蹟奇事(士六36-40;可二8-12;約十18;二十30)。神不會說謊,卻仍以起誓堅固我們的信心,讓我們相信祂永不改變的品格(來六13-19)。祂捨棄了自己的兒子,以此彰顯祂極致的公義、慈愛和可信的本質(羅五6-10;八31-32)。

我們不應該把焦點放在自己的信心上,而應該聚焦於神。亞伯拉罕信心的對象是神,而不是他自己。當神告訴亞伯拉罕要將以撒獻上為祭時,亞伯拉罕推斷,既然神是完美的,祂就必定會實現祂的應許。如果以撒必須死,那麼神必定會使他復活(來十一17-19)。大衛也有這樣的信心,因為惡人猖獗,大衛的信心幾乎被摧毀,直到他認識到神的公義(詩七十三)。認識神能夠堅固我們的信心,使我們順服神。

如果不認識神、不信靠神,就無法完全順服神去愛神和愛鄰舍(約壹四7)。一個人可能因為恐懼而順服,但這種順服並不是出於對神的充分了解,因為真正的順服需要先對神有深入的了解,不僅如此,對神的信靠也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約十五12-15)。基督能夠愛天父並順服天父,為我們而死,是因為祂將自己的生命交託在父神手中。如果沒有信心和愛,那麼就算捨棄自己的生命也不會帶來真正的順服(林前十三3),真正的順服當以信心和愛為前提(約十四15、21、23-24;羅一5;約壹三3)。因此,如果沒有對神的正確認識,我們的信靠、愛和順服就會失敗(太二十六35,74)。

殘存的罪蒙蔽了我們對神的認識,且經常使我們的認識產生偏差,因此我們常懷疑神,錯誤地認為神有什麼地方不值得我們信任。到了最終完全的那日,我們對神的認識就會達到完全(林前十三12),那時我們就不可能懷疑神或不愛神,也就不會不順服神,因為我們將完全相信神是可信的,對此不再有絲毫的懷疑。我們最終的、完全的信靠、愛和順服與完全認識神密不可分。信靠神需要建立在對神有深入了解的基礎之上,這樣我們才會有真正順服的心。

因為基督替我們完全地信任和順服神,我們才能認識神。因此,我們當禱告,在認識和信靠神上不斷成長,使我們越來越多地喜愛順服神。

本文選自上帝的國度系列合集。

Eric Kamoga
Eric Kamoga
埃里克·卡莫加(Eric Kamoga)是烏乾達坎帕拉非洲改革神學院的註冊主任兼講師,也是費城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