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與基督聯合系列的第八篇。
使徒約翰所描述的三種情慾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它們與我們息息相關。雅各教導我們神不會引誘人犯罪,與其相一致的是,這三種情慾不是出於神對我們的試探,而是出於罪人自己過度和被禁止的慾望,這是罪的源頭,「每一個人受試探,都是被自己的私慾所勾引誘惑的。 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罪長成了,就產生死亡。」(各一14-15)。
屬世的人受制於自己的情慾(羅三10-18),然而在信主之後我們就與基督連合了,因此,我們就能從情慾的支配中得到釋放。「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肉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肉身的私慾, 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用具;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把自己獻給神,並且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用具。 罪必不能轄制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六12-14)。
然而,上帝以祂難以測透的智慧,決定在祂歸信的兒女身上仍保留殘餘的罪,這罪就在情慾當中。因此,使徒保羅宣布我們已經脫離了罪的權勢,也是同一位使徒記錄了自己的掙扎:「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 所以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七18-19)
我們都很清楚因情慾之罪而不斷掙扎的情況。情慾披著許多不同的外衣,比如物質主義、權力和驕傲。但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專注於談性慾的問題。我們都認識到,性方面的失敗在今天的教會中是非常普遍的。幾乎每個星期我們都會聽到有某位教會領袖通姦、私通、同性戀或色情的事情被曝光。
性的誘惑無處不在,我們被衣服(或不穿衣服)、電視、廣告牌、歌曲、暗示性的語言和Facebook上的彈窗等各種形式受到性誘惑的轟炸。以色情產品為例,再也沒有人需要走到街上的色情商店才能購買這些產品,它跟你的距離就像你的電腦屏幕離你那麼近,而且非常容易讓人上癮。
但我們就要因此屈服嗎?如上所述,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我們不在罪的支配之下。然而,我們需要採取一些日常性的預防措施。從根基上講,我們的家庭和教會需要培養一種貞潔的文化,強調思想、服飾、語言和行為上的純潔。這種文化從家庭中的父母和會眾中有職分的人開始(牧師和教會領袖及其妻子)。
我們必須謹慎地使用施恩的管道—公共崇拜、教導、禱告、聖禮、禁食,以及私人和家庭崇拜。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緊緊依靠基督。
我們還需要養成有助於守護心靈的習慣。在《不純潔的情慾》(Impure Lust)一書中,約翰·弗拉維爾(John Flavel)給出了處理情慾問題的七個方法:
教會可以通過這些方式保護她的百姓,教導他們餞行這些事避免情慾的罪。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