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來生嗎?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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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來生嗎?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難題解答 系列的第十二章。

傳道者說上帝「把永恆的意識放在人的心裡(傳三11)」。這個意思不僅僅是說我們有一個關於永恆的知識概念或觀念,而是說我們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意識,那就是我們的今生並不是全部 ─ 有一個「永恆」存在著,它使今生的意義遠比許多人敢於想像的還大得多,並揭露出僅僅為今生的事物而活是多麼空虛的。

這種對永恆的意識,屬於加爾文所說的「神聖感應(sensus divinitatis)」;它不可避免地使未重生的人也對我們的無盡未來產生了興趣。這一點從人類對來世的迷戀和我們談論「往生者」的方式中可見一斑。這也明顯地體現於人類在所有時代、包括我們現在的時代裡,對宗教的篤信。死後會是什麼情形,幾乎是每一個宗教的主要教義,通常也被認為是決定我們今生該如何生活、如何為來生做準備的指標。

永恆的意識就在我們心中,這也是為什麼那些致力於追求世俗快樂的人通常會覺得生活如此空虛的原因之一。正如魯益師所觀察到的,我們的心所渴望的,是今生任何事物都遠遠無法滿足的。若要只為今生而活,我們就得努力壓抑這種內在的永恆意識,並否定我們最深層的渴望(和志向),如此一來才能用更膚淺的東西來安撫自己。

如果死亡不是我們的最終的結局,那麼任何不為永恆而活的每一分鐘都是在浪費生命。

耐人尋味的是,古代的享樂主義者(Epicureans)認為,人在放縱自己享受世上的愉悅時,所面臨的最大障礙就是對死亡的恐懼;這更進一步證明了人們普遍擁有這種永恆的意識(也知道自己將會面臨審判)。為了從死亡的恐懼中解脫出來,他們設計了一種原子論的人類學;在這種人類學中,我們不過是有意識的物質存在而已。換句話說,他們唯一的盼望就是:死亡真的是我們最終的結局。這或多或少是許多美國人今天的處境,也是西方許多不信主的人之所以接受形而上自然主義(metaphysical naturalism)的動力之一。如果死亡不是我們的最終的結局,那麼任何不為永恆而活的每一分鐘都是在浪費生命。

然而,無論一個人如何努力否定來世的存在,那種永恆的意識仍然會根深蒂固地存在人心中 ─ 難以驅離,以至於康德(Immanuel Kant)雖然不認為有任何人能夠知道這樣的事,但他還是承認說我們至少必須要相信有來世,才能在今生正確地生活。

康德所說的話有一部分是正確的:單憑理性「不能」穿透永恆,「察覺上帝自始至終的作為(傳三11)」。然而,永恆的意識和對上帝的認識及律法的工作一樣,都牢牢地印在我們的心上(羅一19-22;二14-16)。我們的良心、渴望、抱負和恐懼都透露了這點。

耶穌並不是像我們許多人這樣,生活在世俗不可知論的後啟蒙文化中,但即使是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裡也有否定復活的撒都該人存在。然而,他們的否定並沒有給耶穌帶來任何停頓;祂只是指出來世(和未來復活)的假定對於整個聖經啟示的結構是多麼的基本,並表達說那些否認這一點的人「既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可十二18-27)」。

經文的假定,也是基督的假定。只有在人類的永存為前提下,耶穌一生的作為和教導才有意義。耶穌並不是在爭論這個問題,而是在迫使人們面對自身所處的困境。永恆的狀態只有兩種:一種是和平與公義的榮耀國度,義人在新的、不朽的受造界中充分享受上帝的恩典;另一種則是被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在不滅的火焰和令人哀哭切齒的可怕之地受折磨(太八11-12;十三40-42、49-50;二十二1-13;二十四36-二十五46)。基督以鮮明的用詞談到了這兩種狀態,並發出了嚴正的警告,並根據它們的實際情況做出了寶貴的應許。

更重要的是,耶穌勇敢地宣稱說每個人的永恆結局都取決於究竟是憑著信心接受福音裡的祂,或者是拒絕祂、因而在最後的審判中面對上帝時,我們的辯護人就是那定罪我們的良心。耶穌告訴馬大,說:「我就是復活和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要活著,所有活著又信我的人,必定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然後,祂直接向她和我們每個人提出了一個關鍵的問題:「你信這話嗎?」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Bruce P. Baugus
Bruce P. Baugus
布魯斯‧鮑格斯博士是密西西比州傑克遜改革宗神學院的哲學與神學副教授,以及美國長老教會的教務長老。他著有《改革宗道德神學》(Reformed Moral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