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孫是誰?
2026年07月06日
什麼是認罪?
2026年07月06日什麼是赦罪的保證?
編者注:這是 基督徒的崇拜 系列的第一篇。
世界上許多自認最不具宗教色彩的人,仍然熟悉那句經典的 羅馬天主教會 告解台詞:「神父,請祝福我,因為我犯了罪。」當一位牧區教友進入與神父的私人告解亭時,這些話語既捕捉了罪的現實,也表達了對恩典的需求。接下來這個場景會發生什麼?在聽取了一系列的懺悔後,神父會指示一些悔改的步驟,最後宣告赦罪。改革宗傳統也肯定承認罪過和接受寬恕的重要性,但有一些關鍵的不同之處。
第一個不同之處在於我們向誰懺悔。因為聖經清楚宣告:「在神和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 2:5),因此我們深信,真正能修補罪所撕裂之關係的,唯有基督自己,而不是任何人間的祭司或牧者。因此,我們直接向上帝承認自己的罪,仰望我們的大祭司基督耶穌,憑著祂的功勞坦然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希伯來書 4:14–16)。
第二個差異在於我們認為懺悔應該在哪裡進行。相較於將告解置於私下的告解亭中,改革宗傳統則把這一切帶到「台前」,使認罪成為公共崇拜中核心且不可或缺的一環。幾個世紀以來,改革宗禮拜儀式(崇拜秩序)的標誌之一就是「洗淨」(罪惡)的部分。例子可能是這樣的:讀上帝的話語,會眾回應並懺悔他們的罪,然後牧師宣告那些信靠基督耶穌的人得到赦免。
為什麼要將這作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畢竟,懺悔認罪感覺像是非常私密與個人的事情。也許你曾在主日崇拜中感到些許不自在,因為那一刻,你被邀請直視自己過去一週所犯的罪。許多教會正是因為不想讓人感到尷尬,而拋棄了任何形式律法的宣讀或認罪的環節。但改革宗堅持走另一條道路,原因與崇拜的本質有關。
敬拜是與上帝相遇,而有罪的人是無法進入聖潔上帝面前的。承認罪過和宣告在基督耶穌裡的義是一個強有力的提醒,告訴我們若沒有福音,敬拜甚至是不可能的。此外,敬拜的存在是為了形成和鞏固基督徒的身份。作為基督徒,我們同時是罪人也是聖徒,兩者都很重要(約翰一書1:8-9)。在集體敬拜中,當牧者宣告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已蒙赦免時,那是一個極其振奮人心的時刻。就在那一刻,我們再次被提醒:我們是因恩典得救的罪人——是在上帝眼中蒙揀選、被憐愛的人。
這導致羅馬天主教和改革宗對赦免的第三個區別:當牧師宣告赦免時,究竟發生了什麼。牧師在這樣做時並不是在頒布某種命令,而只是宣告根據聖經已經為真的事實。相比之下,「赦罪」(來自拉丁文 absolvere,意為「釋放」)是神父實際上將一個人從罪的愧疚中釋放出來的行為。但在人中並沒有赦免罪的權柄(馬可福音 2:7),雖然有宣講罪得赦免的權柄(使徒行傳 13:38)。在改革宗禮拜儀式這個關鍵時刻,牧師彷彿站在上帝面前、為上帝發聲——卻不是取代上帝。他只是忠心傳遞那出於神的應許。當這句話從他口中宣讀時,我們所聽見的,乃是那位滿有赦免與憐憫之主親自對我們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羅馬書 8:1)。這就是為什麼在許多改革宗教會中,赦免的宣告通常僅包括朗讀一段清楚表達福音赦免和盼望的聖經經文。這是上帝的話語和應許,我們在其中找到赦免的確據。
考慮到這一點,赦免的宣告是改革宗禮拜中的一個高潮。罪使我們卑微,但福音將我們提升(參見詩篇32:3-5)。這是我們盼望的燃料和順服的力量。禮拜,是與那位「賜諸般恩典的神」(彼得前書 5:10)相遇的時刻——這位神主動伸手,觸及原本不配、甚至悖逆的我們;正如大衛所宣告的,祂成為「我頭的高舉者」(詩篇 3:3)。祂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慈愛和誠實的神」(出埃及記34:6)。在公開的禮拜中,神的心腸完全向我們顯現,尤其是在赦免的宣告中。
那些已經信靠基督的人,在牧師宣告之前就已經蒙赦免了。在那一刻,無論是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或我們自身的地位,其實都沒有發生新的客觀改變。然而,即便我們早已蒙赦免,我們卻常常忘記這個事實;遺忘,往往滋生懷疑,也悄悄孕育不順服。因此,赦免的確據是對我們作為神的子民身份的必要提醒:「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成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彼得前書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