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屬性

2026年08月28日

愛的屬性

2026年08月28日

何謂一神論?

編者注:這是 獨立文章(2026) 系列的第六十二篇。

人類有一種無可救藥的宗教性。遍及全球,人們或信奉主要的世界宗教,或追隨由此分化而出的各類宗派,甚或採納尚未被記錄的宗教體系。每一種宗教都在尋求某種與我們可稱為「終極事實」——萬有之源——的和解。這樣的終極事實,或被視為非位格的性的(如若干東方宗教),或被視為位格性的(如那些敬拜一位人格之上帝,或多位各自具位格之神祇的宗教)。

「對於相信並敬拜一位有位格之終極實在的宗教,大致可以分成三類:一神論、單一主神論(首神論),以及多神論。

有神論的類型

要明白一神論,必須同時掌握它本身的定義,並認識有神論其他類型的定義。「一神論」一詞源自希臘文 monos(「一、單一、唯一」)與 theos(「神」),其主張乃是:只有一位真神存在,且唯獨他當受敬拜。或許最廣為人知的一神宗教,就是所謂的「亞伯拉罕諸宗教」——基督教、猶太教與伊斯蘭教。

「多神論」這個名稱源自希臘文 polys(多)與 theos(神)。因此,持守多神論的宗教,就是敬拜多於一位神祇的宗教。許多人熟悉古希臘與古羅馬的多神宗教,其中有眾多神祇,例如:宙斯、雅典娜與瑪爾斯。今日在某些類型的印度教與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又稱摩門教)中,也能見到多神論的表現。多神信仰在實踐層面上往往呈現單一主神論的傾向。

「單一主神論」的信徒敬拜一位至高的神,卻不否認其他次要神祇的存在。這個術語來自希臘文 hen(「一」)與 theos(「神」)。多神宗教經常因強調某一位神高於其餘神祇,而在實踐上成為「單一主神論」。例如,有些印度教徒專一奉事梵天(Brahma)、濕婆(Shiva)或毗濕奴(Vishnu),使其高於其餘諸神。

「一神論」的類型

雖然所有「一神論」者都相信只有一位真神,但他們對這位有位格的神如何存在,以及神究竟是誰,卻並無一致的看法。基本上,「一神論」有兩種形態:「一位論」(Unitarianism)與「三位一體論」(Trinitarianism)。

「一位論」主張只有一個神聖的本質——也就是使上帝之為上帝的那一切——並且在此本質中只有一位神聖的位格。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就是肯定一位「一位論」的宗教。在這些宗教中,上帝是單一位格,於萬有之先獨自存在。在創造之前,祂並未與任何對象建立關係,因為當時除了祂以外,並沒有其他存在可以與之互動。因此,與其他位格之間的愛與相交,並不構成上帝本性中的根本要素。結果,像伊斯蘭這樣的宗教,並不真正教導人可以與上帝建立個人的關係;祂常被視為如此超越,以致決不會以任何具體而有意義的方式臨近祂的受造物。

相對地,「三位一體論」主張:只有一個神性,卻在此神性之內,有三個永恆且彼此有別的位格真實地存有。這種「一神論」是正統基督教所獨有的;它宣認在三個位格——父、子、聖靈——中只有一位上帝。因為這三位就是那獨一真神,所以每一位都完全擁有神性。並非每一位只是神的三分之一,三位相加才成為獨一的上帝;相反地,每一位都真實且完全是神,而且在其屬性上彼此同一。於是,父的權能與子的權能、與聖靈的權能,同一無二;父的知識與子的知識、與聖靈的知識,同一無二。這在神的一切屬性上皆是如此。

雖然,這位獨一真神的三個位格在本質上完全相同,但在其所謂的位格特性或本原關係上有所不同——而這也是他們唯一的差別。父永遠不受生;子永遠由父所生;聖靈則永遠由父與子所發出。這些特性使各個位格彼此區分,卻不分割其單一的本體。因此,神自永遠以來,就是一本體三位格;父、子、聖靈彼此相愛,直到永遠。神是超越的,與我們大不相同;然而,祂本性也是關係性的,並且自由地選擇親近我們。當父藉著聖靈的大能差遣祂的獨生子取了人性之時,祂就以最親近的方式臨到我們。這位子就是主耶穌基督,他是一位格,具備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

結論

「一神論」主張只有一位獨一真神,但不同的一神宗教對這位真神的理解各有不同。我們知道,這位獨一真神實在就是三一上帝。真神在本體上一而在位格上三——就是父、子、聖靈。基督徒受洗,歸入這獨一真神之三一的名,好使他們永遠榮耀祂並以祂為樂(太28:18–20)。

本文最初發表於 Ligonier Ministries 部落格

Robert Rothwell

Robert Rothwell

羅伯特‧羅斯威爾牧師(Robert Rothwell)是《桌邊談》雜誌的副主編與林格尼事工的資深作者,以及改革宗聖經學院(Reformation Bible College)的常駐客座教授,也是佛羅里達州珀特奧蘭治雲杉溪長老教會(Spruce Creek Presbyterian Church )的副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