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要認信?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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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要認信?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認信的教會系列的第二篇。

日常生活中,我們每天都能聽到別人說「我相信」。無論處境是什麼,我們都可以用這簡單的三個字來表達對幾乎所有事情的想法。當我們試圖告訴別人自己的想法,或者表達內心最深處的情感時,我們就常常會說「我相信」。上帝以祂的智慧創造了我們,使我們不僅具備相信的能力,還擁有探索、研究和表達信仰的意願,而且永不滿足(箴二;彼前一)。在我們的靈魂深處有一種神賜的飢餓感,這種飢餓感使我們迫切地想要研究上帝向我們啟示的所有基要的真理(申四;太二十二)。

單單只是相信某事並不會為我們帶來任何實際上的幫助。在最基本的層面上,相信某事只會讓我們產生一種強烈的感覺,感受到自己並不孤單,並且感受到有一個超越性的存在。每個人都具備相信的能力,實際上每個人也都相信著某事(徒十七)。懷疑論者可能會聲稱自己「什麼都不相信」,然而根據他的說法,他相信的其實就是「什麼都不」。然而,即使是堅定的懷疑論者也知道,什麼都完全不相信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聲稱自己什麼都不相信,那麼真相就是,他所相信的一切都是按照他的方式、以他自己為中心的信念,以他自己作為來源和對象、作為開始和結束的。與主流看法不同的是,對一切都抱持開放的態度並不是一件好事,無論得到的資訊有多荒謬,因為他沒有判斷標準用以辨別這些資訊的真假對錯,也無法區分完全的真理和半真半假的說法(箴一22, 32),這樣的人就會不加分辨地將資訊全部裝進腦袋。開放的心實際上就只是一個充斥著感受和偏好的公共空間。

因為信仰能改變人心、改變生命,這就需要上帝既是信仰的來源又是信仰的對象(詩六十八26;林前二5)。作為基督徒,我們都是在耶穌基督裡新造的人,聖靈滿有恩典地擊碎我們堅硬的石心,賜給我們屬靈的、柔軟的新心,使我們現在就能夠相信、宣認和傳講榮耀且永恆的真理,也就是上帝的聖道(路二十四45)。對於上帝所啟示的所有事物,我們都要保持開放的態度;這樣,我們就必然要對與之相反的事物完全地、殷勤地關閉心門。身為基督徒,我們相信、宣認和傳講的就單單只有上帝的真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有信經和信條,好叫我們以堅定不移的決心堅守那曾經交付給聖徒的信仰,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最終都會相信、宣認並傳講榮耀的上帝的那不變的真理,因為上帝是一切我們所信之事的源頭,因此,祂的啟示是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

人人都有信條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條,因為每個人都有相信的事,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相信上帝。即使自稱是無神論者的人也相信有一位上帝,因為上帝在創造中啟示了祂自己,並且基於所有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這個事實,我們無可推諉(羅一18-20)。所謂的無神論者也都深知有神,但他們恨惡上帝,假裝上帝不存在會讓他們比較心安。但我們都知道,即使是惡魔也相信上帝存在,並且恐懼戰兢(可五7;雅二19)。

如果每個人都相信上帝,那麼問題就來了:我們相信關於上帝的什麼?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在認信或宣告我們的信條,人人都有詳細說明自己信仰的信條或信經,無論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書面的還是口頭的。有些人遵守正式的、書面的信條,另一些人則認信非正式的、不成文的信條,然而非正式的信條很容易就會改變,或許也確實常常在改變。

人生來就是教義性的,從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們就開始建立信仰的概念。從概念的形成到信仰的實際表達,我們自然而然地就會傾向於以口頭或是書面的形式制定成文的信條來表達信仰,信條也能將我們和信奉同樣的真理的人聯合在一起。按照上帝的設計,人都是會制定信條的,不管是墮落前還是墮落後的人,即使未來在永恆的新天新地也是一樣。所以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需要信條,而在於我們所信的信條內容是什麼?我們信仰的本質是什麼?我們信條的權柄、作用、基礎和目的是什麼?

每當有人在思考上帝的啟示的時候,就是他開始制定信條的時候。

有些人認為信條和信仰告白不符合唯獨聖經這個教義。既然上帝將聖經賜給我們作為信仰和生活唯一無誤的準則,那麼自然就可以得出結論說,聖經是完全充分的、決定性的且沒有爭議的。毫無疑問地,我們得救只需要上帝的話語,因為上帝自己就是這樣教導我們的(約十七17;提後三16;彼後三16)。既然這樣,為什麼還需要《使徒信經》或《尼西亞信經》這樣的歷史性的信條呢?同樣的,為什麼還需要十六、十七世紀時候的《西敏信條》和《海德堡要理問答》這樣的改革宗的信條和要理問答呢?如果只有聖經是「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是有益的」,叫我們能妥善地「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那我們為什麼還需要其他呢?如果全能的主上帝定意我們擁有超過六十六卷聖經的內容,祂不也能很簡單地就將其他的信仰文本賜給我們嗎?基督徒生活和教會生活真的需要信條和信仰告白嗎?

在談到信條和信仰告白時,這些是每個基督徒必然會遇到、無法迴避的問題。我們也很容易可以看到,不僅是在談及信條時需要思考這些問題,在談及教義的性質和研究教義的目的時也需要思考這些問題。更重要的是,這些問題會自然而然地延伸到聖經研習的任何一個領域、甚至是所有的領域:所有的聖經註釋、所有的系統神學、所有的講道,所有有關聖經中任何內容的討論和爭論… 每當有人在思考上帝的啟示的時候,就是他開始制定信條的時候。當我們教孩子唱著像「耶穌愛我我知道,因為聖經告訴我」這樣的兒歌的時候,我們就是在形成信仰宣告,我們在宣告耶穌和祂的愛、愛的對象、愛的確據,以及聖經權柄的本質。

有些人可能仍然會說:「我唯一的信條就是信基督」。只要我們開始詢問「誰是基督」的時候,人們就會開始表達他對基督的認信,這種認信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可能合乎聖經,也可能不符合聖經。如果我們所信的有關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的內容不符合聖經,這樣的信仰就會定我們的罪。因為如果只有聖經中的基督是將我們聯合起來的那一位,我們就必須確信唯一的、真正的、合乎聖經的基督,這樣才能得到聖經所說的真正的救恩與真正的合一。因此,「我唯一的信條就是信基督」這種說法是對的,每個基督徒的目標都是相信基督,也就是相信、宣認和傳講聖經所啟示的,由基督親自授權、親自實現、親自辯護和宣講的信條以及教義內容。如果我們是唯獨相信基督的真正的基督徒,我們就必然會認信基本的救恩教義,承認基督是我們的主和救主。那麼就只剩下一個問題了,教義到底是可靠的還是錯誤的。

信條和信仰告白就像是信仰先賢留給我們的地圖

將信條和信仰告白看作是地圖或指南,以此來引導我們學習上帝的話語,這對我們是大有幫助的。有人會爭辯說旅行時不一定真的需要地圖,但我們都知道,如果想在特定的時間、走特定的路線到達特定的目的地,地圖就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幫助。要去不熟悉的地方,使用地圖就更有必要的了;走一條經常走的路不需要查看地圖,因為我們已經將路線記在了腦海中。但是,如果不是定期前往某個地方,我們還是有可能會因為沒想清楚或者記性不好而迷路或是繞遠路。聖經是一個由山川河流組成的美麗而廣闊的世界,上帝呼召我們去定位每一座山川、每一條小徑,去攀登高峰、在小徑中漫步,我們當仰望我們的先輩,像他們那樣世代相傳、忠誠地奔走天路。

儘管如此,還是會有人輕易地升級對信條和信仰告白有效性的指控,他們聲稱信仰的先輩雖然衷心,卻也是罪人,因此他們沒有資格為教會制定這樣的指導方針。對於這種指控有兩種回應的方式:第一,即使在人們陷入罪的泥沼之後,上帝還是持續地呼召、賜恩和裝備那些悔改得救的罪人,使他們能服事上帝和祂所呼召出來的百姓,也就是教會,好叫上帝的百姓最終能相信、宣認和傳講真理。第二,既然悔改得救的罪人也會自然地傾向於制定信條,我們就必須明白,是我們自己的罪導致教會內部的分歧、爭論和分裂。然而,這些正是上帝在祂的話語中明令禁止的。因此,雖然我們可以總結說,我們自然地傾向於相信不同的信仰是因為罪的緣故,但同樣也是由於罪的緣故,我們應當努力制定成文的信條,以此來確定聖經的教義。儘管信徒在屬靈的意義上是已經重生的,然而罪還是對我們的理性產生了影響,因此,在我們研習聖經的時候,有時候我們並不像自己所想的那樣思路清晰、思考仔細。然而,上帝在祂的恩典中將聖靈賜給我們,在祂的智慧中將牧師和教師賜給我們,一直到基督再來成全祂的國度。聖靈光照我們明白祂的話語,透過祂裝備並使用的僕人在佈道、查經、撰寫注釋書和其他神學相關的書籍,以及編著信經這些方面,研究、解釋和教導上帝的真理,並在話語的真道中帶領我們。 因此,信經、信條和講道的作用是類似的,是成文的、書面寫成的說明,旨在為我們提供對聖經教義的清晰的總結。

罪不僅混亂我們的思想,也會混淆我們的記憶。對於從聖經中學習到的內容我們常常記得不全,學得也不夠快,這就是為什麼上帝自己也會把祂的話語總結成信條的形式,並將它們賜給我們(申六4;提前三16 )。正如聖經中信條式的陳述那樣簡潔明瞭,教會歷史中制定出來的信條為我們提供的也是簡明且系統性的聖經教義,有助於我們更好地學習和記得我們的主在祂的話語中啟示給我們的教義。

如果沒有罪的話,幾乎所有的事物都會不一樣,我們就不會需要任何的信經或信條;如果我們不是罪人的話,我們就都能按照上帝的心意來閱讀和相信祂的話;我們不會在任何一點上對聖經心存異議;教會也不會有紛爭或分裂; 不會有假教師,不會有異端思想,也不會需要教會懲戒。獨一的、聖潔的、大公性的、使徒性的教會將會在所有的事情上完全地合一,這將會在新天新地中實現。遺憾的是,我們是罪人,有著被玷污的心和墮落的思想,結果就是我們常常低估了罪對人的影響,這不僅將我們置於上帝的對立面,也使我們彼此之間很難互相認同。我們絕對不能低估罪的後果。相反,我們必須重視人的敗壞,重視罪是如何影響我們所想的、所說的、所行的,以及這一切背後的動機。正是因為不止是我們中的某一個人是罪人,而是我們每一個都是罪人,因此我們才需要信經和信條。

信條將我們聯合起來

與普世觀點不同的是,制定信經和信條不是為了分化我們,而是為了聯合我們這些在基要信念上對獨一的真信仰彼此認同的人。教義不會導致分化,信經和信條也不會,罪才是帶來分裂的罪魁禍首,而教義卻能使我們聯合。通過我們與基督的聯合,透過聖靈的力量,我們確定下來的聖經教義是唯一可能將我們這些人聯合起來的事物,就是一群由我們所認信的權能的上帝所拯救的、由悔改的罪人所組成的教會。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Burk Parsons
Burk Parsons
柏克‧帕森博士是《桌邊談》雜誌的編輯,同時他也擔任佛羅里達州桑福德聖安德烈堂的資深牧師。他是《我們為什麼要有信條?》(Why Do We Have Creeds?)的編輯。他的推特名稱是@BurkPars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