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二十九章11節
2022年07月13日馬太福音第十八章20節
2022年07月20日馬太福音第七章1節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這節經文到底在說什麼?系列的第四篇。
很少有比馬太福音第七章1節更容易被誤解的經文了:「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當有人敢對別人進行道德評判,讓聽者不愉快的時候,聽者就會這樣反駁:「你憑什麼論斷我?」
耶穌所說的「論斷」到底是什麼意思?在解讀任何聖經經文時,上下文對於我們了解耶穌到底想說什麼都是很有幫助的。這節經文記載在登山寶訓中,登山寶訓將真正公義的本質與膚淺的宗教行為進行對比。經文中,耶穌對偽善者的雙重標準感到憂心。第七章3-5節的經文可以作為佐證: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希臘原文的用法更顯生動,樑木可以用作建築物的托樑木。現象一下這樣的畫面,一個人的眼裡有樑木,但他卻試圖從另一個人的眼睛中取出一粒灰塵來,這個畫面一定會引來聽眾的笑聲。因此,偽善者指的就是那些指責別人,自己卻在同樣的事上並沒有做得比較好,甚至比別人做得更糟糕的人。耶穌的聽眾當中有一些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在這方面正是假冒偽善的專家。他們熱心地指責別人,同時自己卻在做著同樣的事,這是錯誤的論斷方式。
要記得上帝是終極審判者,這提醒我們必須把上帝的話當作判斷的標準。
但是,人是否可以「論斷」人或對人進行道德評價呢?是可以的。實際上,聖經也要求我們這麼做。
耶穌在其他經文說道:「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七24)。「按公平判斷」是什麼樣的呢?比如在馬太福音後面的經文中,耶穌教導人應該和得罪他的人直接對話,並指出他的錯來(太十八15)。這段對於「公平斷定」的教導有幾個要點:
首先,我們必須基於上帝的標準,而非個人喜好去進行評判。只有違背上帝話語事的才可以被稱為「罪」。現代人反對「論斷」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为當代人對標準的定義有所不同。活在「自己的真理」中的人,他們的標準會隨著處境的改變而有所不同,他們的標準會從行為中反映出來,也會成為他們行為的理論依據。他們爭辯說:「如果我認為是對的,或者我感覺是對的,那就是對的。」然而這世上是存在絕對真理的,是非對錯有一個絕對的標準,這標準就在聖經當中。
其次,與他人正面對話的合宜動機必須始終是為了挽回那個得罪你的人。指出別人的罪是為了贏得那人,而不是為了貶低他、譴責他或者在他身上尋找自己的優越感,這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失敗的地方(有時我們也是這樣)。此外,我們也可以從加拉太書第六章1節中看到類似的平衡。保羅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這裡的「過犯」指的是違背上帝的標準,我們看到這裡的目標也是為了挽回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要關心那些迷失的羊,尋求他們的益處。加拉太書的經文中也提到了糾正別人時另一個重要的元素,就是對話時的態度。保羅說,「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挽回犯罪的人。這是一個罪人在面對另一個罪人時該有的謙卑態度。同時保羅也提醒我們「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這種態度與那些想要譴責別人卻高抬自己的自義之人截然不同。 這些都引致最後的結論,若我們想要正確地看待問題,就必須記住上帝是終極審判官,我們都要對祂負責。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太七1-2)最後這一點支持著前面幾個論點。要記得上帝是終極審判者,這提醒我們必須把上帝的話當作判斷的標準。這也應當使我們有一種屬靈的謙卑,意識到偽善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裡都佔據著許多的空間。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