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信经和信条 - 林格尼尔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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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信经和信条

编者注:独立文章系列的第十三篇。

宗教改革是一场关于信仰核心的斗争。宗教改革由路德开始,然后跟随着的是其他的新教传统,改教家们以合乎圣经的信仰来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教导以及教皇的教权。新教徒将圣经视为归纳教义的唯一来源,这样他们就必须阐明自己对圣经教导的理解是什么。就此意义来看,宗教改革信条就是新教徒承诺忠于圣经所开出的自然之花。

对于信条的需要并不是新教徒发明的。几个世纪以来,教会总是在混乱或危机中宣告信仰。信经和信条的作用从来不是要取代圣经,而是为了概括教会对圣经真理的见证,反对错谬的教导。

这种举动在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莫过于第三到第五世纪之间写成的信条,如《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和《迦克墩信经》(Chalcedonian Creed)。这些信条的产生,与后来新教信条的产生源于相同的需要,即教会需要宣告在教义方面的基本观点。

不过,新教信条的不同之处在于,改教家们盼望教会进行根本性地改革。宗教改革所提出的争论不仅仅是关于一个教义或一组教义上,而在于教会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有些教义被认为是合乎圣经的,如三位一体的教义,因而被保留;而其他教义,如唯独因信称义,则需要详细说明。为了维护教会的传统,新教领袖们致力于使用日常语言来表达他们所接受的教义,比如唯独因信称义,或拒绝教皇训的教权。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教的信条与早期的信经是一样的,只是信条的关注点更有深度、更加详细。信条和信经一样都不能取代圣经,甚至不能与圣经相提并论。相反地,新教徒只是藉由信条阐述他们在圣经中的发现。

路德宗的信条(Lutheran Confessions)

在新教中走在这种潮流尖端的人是路德,是他最早在宗教改革运动的早期先写下信条。从1517年到1519年,路德一直在为〝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做斗争,1521年的沃木斯会议(The Diet of Worms)上路德被定为逃犯和异端。因此,他立即着手写下他思想的基本内容,成为一系列信条性的文件。其中两份是写给教会的,还有一份用于对路德思想的公开辩护。

在头两分文件中,路德于 1529 年写下了《大要理问答》》(Large Catechism)和《小要理问答》》(Small Catechism)。《大要理问答》适用于培训成年门徒和神职人员,《小要理问答》用于儿童或归信不久的信徒。同年,他还写下了〝劝勉告白书〞(Exhortation to Confession),以维护信条的必要性。路德认为,虽然教会只需要依靠圣经,但大公性的信条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早期的问答也标志着信条的其中一个决定性的作用:信条作为门徒训练的工具,对教会生活至关重要。

第三份信条是1503年写成的著名的《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该信条由路德和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起草,目的不再是为了给教会群体,而是为了上呈于皇帝查理五世和欧洲的侯爵贵族。《奥斯堡信条》是路德宗思想的护教材料,因此在语气上有时充斥着战斗意味,至少从含义上来说是这样的。该信条表明了路德宗实际的信仰立场,以面对德国天主教徒对他们的指控。

因此,路德宗的问答和信条,构成了宗教改革人士如何使用信条的缩影:一种是为了指导人们过教会生活,另一种是为了表明新教的正统性,在面对虚假指控的时候进行公开的辩论;前者是为了教会中每个信徒的益处,后者是为要让教会领袖能够澄清他们的正统教导。

改革宗信条的大量涌现

改革宗传统同样也致力于发展撰写信条的事业。在有限的调查样本之下,我们发现在1520 年至1650年间写成的改革宗信条(或受改革宗影响写成的信条)大约有40至50份之多,这是迄今为止所有新教传统中数目最多的。1523 年乌利希·慈运理(Huldrych Zwingli)起草了《六十七条信纲》(Sixty-Seven Articles),对苏黎世教会的关键议题进行了阐述。几乎就在同时,改革宗的传统了。之后是 1528 年的《伯尔尼十论》(Ten Theses of Berne)、1534 年的《巴塞尔第一信条》(First Confession of Basel)以及其他的信条逐渐冒出,因为一些城市开始采信改革宗的观点。其他国家也遵循了同样的传统,例如 1559 年的《法国信仰告白》和 1560 年的《苏格兰信条》。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改革宗的信条,是由于时代背景决定的。改革宗信仰总是由一群弟兄领导(尽管现代人的印象是加尔文一个人创造了正统改革宗),但其传统几乎同时在几个不同的城市和国家出现。自 1520 年起,一个又一个城市接受了宗教改革。随然接受改革的城市零星散布,但日内瓦改革前就已经有不少。因此,改革宗没有像路德宗那样有独一的口径,来塑造信条的基础文本。

结果是,一个又一个教会和社区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来为当地教会编纂一份信条。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改革宗的信条都以起源城市命名,因为该信条是专门给该座城市和教会用的,而非所有改革宗教会共用同一份信条。

尽管如此,正如历史学家和神学家所指出的那样,改革宗的信条之间彼此调和,使不同的声音得以联合成独一的改革宗之声。他们的分歧不大,使我们能看到他们在救恩、敬拜和实践等议题上的统一。今天,许多教会认信了改革宗基本要理的合一,即三项联合信条(Three Forms of Unity),包括《比利时信条》(the Belgic Confession)、《多特信经》(Canons of Dort)和《海德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这些信条的合一并非作者相同,而是改革宗原则的见证。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改革宗的信条都是相同的。随着改革宗信仰从瑞士各州传到德国、法国、荷兰,然后再传到英格兰和苏格兰,各地的重点或应用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些不同的信条,成了今天多种多样的改革宗宗派和教会的第一步。

抗辩派和多特会议

例如,荷兰改革宗教会中的阿米念主义者(Arminianism)兴起,成为 1618-19 年举办多特会议(Synod of Dort)的背景。多特会议是改革宗原则的独特应用,以面对阿米念的挑战。阿米念师从于加尔文的继任者伯撒(Theodore Beza),当他学习完后,便从日内瓦返回荷兰,担任了牧师。(很讽刺的是,伯撒在阿米念回家时为他写了一封推荐信。)然而,阿米念斯越来越怀疑改革宗的经院主义及其关于预定和恩典的教义,而他的教导逐渐成为其他几位领袖反对加尔文主义当权的口号。

1609 年阿米念去世后,阿米念派的立场,也称为抗辩派(Remonstrant)的信仰,很快就被编纂成五点,提交给荷兰的领导人。当时荷兰爆发了起义战争,领导人们正试图脱离受西班牙控制的天主教。多特会议因此而召开,结果是会议否决了五点中的每一点。加尔文五要点也因此诞生,尽管会议的目的不在于将信仰总结于五点中,而只是对阿米念主义的五点作出回答。

迈入十七世纪末期,1689 年《伦敦浸信会信仰告白》(London Baptist Confession of Faith)能见到相同改革宗原则的个人表达。这篇信仰告白是由清教徒浸信会(或〝基本教义派浸信会〞 Primitive Baptists)草拟的,他们坚定地认信改革宗教义,但他们的教会体制与长老会、圣公会和荷兰加尔文主义者不同,并且他们拒绝给婴儿施洗。这篇信仰告白还是好几代英格兰浸信会信徒的结晶,并在接下来几个世纪定义了改革宗浸信会的观点。

威斯敏斯特准则

然而,信条的标竿是西敏准则(Westminster Standards),包括了《西敏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大要理问答》和《小要理问答》、《公共崇拜指南》(Directory of Public Worship)和《教会治理章程》(Form of Church Government)。新的信仰告白表达了改革宗的正统思想,而大小要理问答则仿照路德的做法,致力于提供信仰指引。神职人员或成人的是用《大要理问答》,儿童的则是用《小要理问答》。就内容的丰富度和深度而言,宗教改革和后宗教改革的信条标准,没有一个可以与西敏会议所定下的标准相媲美。不过,西敏准则的历史源于英国教会与内部清教徒运动的斗争。

自亨利八世即位(大约 1509-47 年)以来,英国教会只接受了一个基本的信条。一开始是 1552 年的《四十二信条》(The Forty-two Articles),后来缩减原信条为《三十九信条》(1563年)。尽管信条的内容在神学上完全是属于新教的,却没有澄清教会的敬拜原则,也没有明确表明教会在争议性教义上的立场,如教会领导层的架构或基督在圣餐中的临在。英国教会未能写出更全面的信条,其原因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犹豫不决,而是因为亨利的两个孩子爱德华六世和玛丽一世在新教和天主教之间摇摆部定。在十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英国圣公会没有办法写出一个长篇且合一的信条。

到了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很少有英国人认为带有局限性的信条是必要的,他们不认为过去的信条传统是一种美德,因为简短的信条可能可以减少教义的争论,例如欧洲改革宗和路德宗之间的纷争。大主教帕尔克(Matthew Parker)等人虽然认信改革宗信仰,却不赞同英国教会改变其崇拜仪式、祭袍(vestments)、教义和其他仪式。

这种紧张的关系使清教徒运动诞生了,首先是在伊丽莎白时期,然后在詹姆士一世时期时清教徒的数量越来越多。〝清教徒运动〞表明了一种想要进一步改革教会的动机,而不是一个有明确界线的运动。因为主教和政治领袖对于是否进一步改革英国教会感到犹豫不决,清教徒们感到非常沮丧。

而到了查理一世时期,形势变得相当严峻。在伊丽莎白和詹姆士执政期间,清教徒面对的困境往往是受忽视,并没有受到多大的迫害。然而,查理对清教徒运动有更激进的立场。最后,由于英国议会(Parliament)和国王之间出现纷争,英国内战爆发了(1642-51 年)。

因着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英勇的表现,清教徒赢得了胜利。直到今日,克伦威尔的雕像仍竖立在英国议会前。内战期间,英国议会命令清教徒领袖们和几位来自苏格兰的顾问,一同召开会议,试图将《三十九信条》扩编为一份更完整的信条,足以比得上欧洲其他的信条。西敏会议的努力很诚恳,他们先是以《三十九信条》为基础,但很快发现这种工作的模式太束缚人,于是从零开始。

当我们了解了时代的背景,包含了与查理国王的斗争和进一步改革的需要,便能解释西敏准则的长阔高深。与其说西敏准则总结了所有教义,不如说它释放了清教徒内部的压力,界定了英国改革宗的教义和实践。他们曾流过血,也曾被限制不得发声,但现在他们的声音从束缚中得到释放,便觉得自己有责任要阐述教义立场,还要论述崇拜仪式、门徒训练以及教会生活中等其他一系列的问题。

信条在今天的作用

如今,新教在教会生活的各方各面都有使用到信条。然而,并非所有福音派教会都倾向于接受信条。敬虔主义(Pietism)的兴起和第二次大觉醒运动(the Second Great Awakening)等声音减弱了信条于个人生活和团体生活的作用,反而是支持人更直截了当地阐述信仰。有些时候,信条甚至被视为真实信仰的障碍。

虽然当今的趋势令人震惊,但十六和十七世纪的信条并没有失去踪影。许多教会每周都在使用这些信条,无论是在崇拜中,还是在向新信徒和儿童进行教义问答的时候。信条还被用来验证各宗派牧师和长老的信仰忠诚度。因此,信条不仅立起了一道栅栏,确保正统信仰的边界,还成为了活泼的文字,勾勒出基督门徒每日与主同行的纲要。

本文原刊于《独立文章》

Michael Reeves
Michael Reeves
迈克尔‧里弗斯博士是英国Union School of Theology神学院的院长和神学教授。他也是European Theologians Network的负责人。他着有几本书,包括Rejoicing in Christ、Rejoice and Tremble和Delighting in the Trinity。他是林格尼尔教学系列The English Reformation and the Puritans and Reformation Truths的特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