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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系列的第二篇。
當我教授《出埃及記》時,我發現一個事實,就是我的學生大多都沒有意識到聖經作者浸潤埃及文化的深度。我相信在這種情形在今天的許多教會中也是一樣。猶太教和基督教傳統都認為《出埃及記》的作者是摩西。摩西非常熟悉埃及的語言、埃及人的神學以及當地人的生活方式。換句話說,摩西並非不熟悉埃及文化,恰恰相反,他對古代的埃及有著深入的瞭解。在本文中,我想簡要地談一談出埃及記中反映這一事實的三部分內容。
1. 《出埃及記》中有主題式的平行,但這一點往往被人忽略。
我們在《出埃及記》二章1-10 節瞭解到,摩西的母親約基別把嬰兒摩西放在「蒲草箱」中(出二3),然後把這個箱子放置在尼羅河岸邊的蘆葦叢里。「蒲草箱」的希伯來文詞是源於埃及的外來詞,由兩個詞組成。第一個詞是「gome」,在埃及語中是「蒲草」的意思,即尼羅河等埃及水域中的長蘆葦;第二個詞是「tevah」,這個埃及詞的意思有「箱子、棺材、方舟」。《舊約》中只有一處用到了這個詞,就是在關於洪水的記載中,其中「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全家都進入方舟(tevah)】」(創七1, NIV),用的就是這個詞。這不僅僅是個巧合,我們在這裡看到的是一個宏大的主題式的平行:挪亞和摩西都經歷了關於水的磨難,他們都進入「方舟/箱子」,得以存活,後來成為他們的子民的拯救者。(此外還注意的是,挪亞和約基別都把「松香」抹在方舟/箱子上,以保護它們不受到毀滅性的破壞(創六14)。
在這段經文的第 10 節,我們看到法老的女兒為摩西起名字,她將摩西視如己出,「摩西」這個名字來源於希伯來文的一個動詞,意思是「從…拉出來」。但這個名字也是一個埃及詞,意思是「…之子」。我們可以看到埃及人名中經常將它與其他名字連在一起使用,Thutmosis(Thut之子)和 Ahmosis(Ah之子)就是著名的例子。然而,摩西的名字中沒有從屬的賓語,他的名字只是「某人之子」的意思,並沒有提到是誰的兒子。這很可能是《聖經》作者的雙關用法,目的是強調摩西並不是埃及之子,他後來不肯留在埃及也證實了他實際上是以色列之子(見來十一24-25)。
2. 十災不僅顯明了上帝的大能,也顯出上帝與埃及諸神之間的力量的對比。
關於《出埃及記》,人們經常忽略的第二個事實是,上帝通過十災來毀滅埃及,最終實際上是以色列的神與埃及諸神之間的力量的較量。上帝擊打尼羅河,使河水變為血水的記載(出七14-25)是十災的開始。上帝為什麼要以這種方式審判埃及?古埃及人認為尼羅河是他們賴以生存的源泉。他們還將尼羅河在河水漲滿澆灌地土的階段神明化、位格化,視其為哈比神。當上帝將尼羅河水變成血水時,祂是在嘲弄這位埃及神靈。這場災難表明,真正的餵養只出自耶和華那至高無上的手,而不是出自於埃及人那些虛假的異教神靈。十災的其他的災禍也可以看作是主對埃及人許多主要的神靈的攻擊。
3. 《出埃及記》可能有意識地引用了埃及文學中的一個場景。
第三,摩西寫作《出埃及記》的背景是他非常熟悉當時的古埃及文學,對於研習聖經的讀者來說,瞭解這一點也很重要。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22節告訴我們,「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因此,關於耶和華分開紅海這一偉大事件,值得留意的是,埃及人自己也有關於祭司分開大片水域的記載。威斯卡紙蒲草卷(Westcar Papyrus )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有一次埃及國王斯諾夫魯(Snofru)在湖上泛舟,一位為他划船的女僕無意將她的魚形船槳掉進了水中。斯諾夫魯吩咐他的祭司賈賈蒙克( Djadjaemonkh) 解決這個困難。祭司就把湖水分開,把其中一邊的湖水疊放在另一邊的上面,於是他在乾地上找到了那支魚形船槳,並且在此之後將湖水歸位。摩西在描述紅海事件時,似乎是在嘲弄這個埃及傳說。埃及祭司可以為了尋找一個珍貴的船槳而分開湖水,而以色列的上帝分開紅海,則是為了帶領一整個民族從乾地上通過,誰的能力更大顯而易見。
本文選自《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系列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