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呼召去傳道的六個識別記號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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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呼召去傳道的六個識別記號

鍾馬田認為,如果一個人有能力去做除了傳道以外的事,就應當去做。講台上沒有他的位置。講道不只是一個人可以做的事情,而是他必須做的事情。要登上講台,就必須把這種必要性放在心頭上。鍾馬田認為,一個被上帝呼召的人,如果不能講道,是寧願死而不願意活的。鍾馬田經常引用那位著名的英國牧師司布真的話,說:「如果你能做別的事,就去做吧。如果你能不作牧師,就不要作牧師。」換句話說,只有那些相信自己是被上帝選中上講台的人,才應該承擔這項神聖的任務。

鍾馬田斷言說:「傳道人是天生的,而不是被造的。這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一個人還沒有成為傳道人,你永遠也無法教他成為傳道人。」在鍾馬田的生活中,這點尤其明顯。他知道到自己並不是在加入志願軍。

是什麼構成了這種傳道的呼召?鍾馬田指出了這種上講台的神聖呼召所具有的六個識別記號。他自己也曾感受到這當中的每一點都沉重地壓在自己的靈魂上。他相信,同樣的屬靈力量(spiritual forces)也應當臨到所有傳道人身上。

第一,鍾馬田肯定,凡是蒙呼召來傳道的人必須有一種內在的強迫。他說:「一個人的心靈內必須有一個意識,意識到有一種壓力被帶到了他的心靈上。」他認定這是一種不可抗拒的推動力,是「心靈上的某種干擾」,「你的思想被引導到整個有關傳道的問題上」。這種內在的壓力成為「他們生活中最主要的力量」。鍾馬田解釋說:「這是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而非你自己去做的事情];上帝藉著祂的靈在你身上做工,這成了你所意識到的事情,而不是你所做的事情。」換句話說,傳道的動力成為受呼召者心中的負擔,他們會感覺的自己必須要去傳道。這是靈魂內一種聖潔的全神貫注,使受呼召者憑信心踏出步伐,接受這項工作。

鍾馬田認為,這種神聖的呼召會抓住靈魂,控制心靈。它成為一種壓倒性的執著,無法丟棄。它不會消失,也不會讓一個人自生自滅。他解釋說,這呼召會使人無路可逃。如此強大的力量會抓住人心,使人無法脫逃。鍾馬田明白這一點,他說:

你盡你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和擺脫這些在你心靈上、以各種方式出現的干擾。你不斷地抗拒,直到最後,你再也無法這麼做了。它幾乎成了一種執著,而且是如此的難以抵抗,以至於到最後你會說:「我什麼也做不了了,我無法再抵抗了。」

第二,鍾馬田強調,有一種外界的影響,會對受呼召者產生影響。其他信徒的意見和建議,對受呼召者而言是很有影響力。它可能是牧師的回饋或長老的肯定。它可能是其他信徒的鼓勵。當他們聽到這個人講道時,也許是在課堂上或在查經班裡,他們往往能對受呼召者帶來最好的鑒別。換句話說,善於觀察的人往往在受呼召者意識到自己被呼召之前,就能認出上帝按手在他身上了。那些最認識上帝、最愛上帝的話語的人,往往能察覺到誰被分別為勝、要來從事這項工作。他們給予受呼召者充滿洞見的確認。

第三,鍾馬田主張說,受呼召者心中會有對他人的關愛。上帝賜給那些蒙揀選作傳道的人一種勢不可擋的同情心。受呼召來傳道的人,除了領受這呼召以外,也會得到聖靈賦予他們一種熱切的渴望,渴望為他人帶來屬靈的益處。鍾馬田寫道:「真正的呼召總是包含了對他人的關心、對他人的興趣、對他人失去之產業和身分的認識(a realization of their lost estate and condition),以及想為他們做些什麼的渴望,並渴望告訴他們福音的信息,為他們指出救贖的道路。」這種對他人的愛,包含了清楚地認識到有無數的人在沒有基督的情況下正在滅亡;以及,擔心這些失喪的人當中有許多人其實就在教會裡。受呼召去傳道的人會感到必須要去喚醒他們,使他們意識到自己對基督的需要;也會感到必須要以福音的救贖信息來向他們傳福音。

在鍾馬田的生活中,他經歷了這種對他人日益增長的關心。他說:「在倫敦的夜晚,我站在街上看著人們搭車前往戲院和其他地方,聽著他們的興奮的談話,我有時幾乎被這幅景象嚇傻了,因為我突然意識到,這一切都意味著說這些人正在尋找平安,但卻是在自己身上尋找平安。」他越來越關心的不是他們的身體健康,而是他們的屬靈福祉。

第四,鍾馬田表明說,受呼召從事這項工作的人會有一種無法抗拒的制約。他提到說會有「一種約束感」,也就是覺得自己受到約束,必須得做這個工作。他會覺得這就彷彿像是上帝不讓他從傳道的責任中被釋放出來。除了順著這種內在的驅動力去傳道,他別無他法。必要性已經被放在了他身上,他必須講道,不管別人怎麼說。無論會面臨什麼障礙,他都必須傳道。

第五,鍾馬田認為,受呼召傳道的人是處在一種清醒的謙卑之中的。他認為,這個人由於知道自己個人不配承擔如此崇高聖潔的任務,感到壓力無比沉重,也往往因為害怕自己的不足而猶豫不決,不敢去講道。鍾馬田寫道:「被上帝呼召的人是一個意識到自己被呼召去做什麼的人;他意識到這項任務的可怕,因此畏縮不前。」他雖然必須傳道,但他同時也害怕去傳道。他身負重任,要代表上帝來說話,因此嚴肅了起來。他因著這託付給他的管家職分和隨之而來的責任而顫抖。

第六,鍾馬田補充說,蒙召傳道的人必須有團體的確認。他認為,被上帝揀選來傳道的人,必須受到教會中其他人的觀察和考驗。只有這樣,他才可以從教會中被派遣出來。鍾馬田從羅馬書十13-15推理出傳道人是「被差遣的」,他將之理解為「受差遣傳道人的教會所正式差遣的(a formal commissioning by a sending church)」。教會的領袖必須考驗受差遣之傳道人的資格,並肯定這個呼召的有效性。他必須把手按在他身上,承認上帝在他生命中所正在做的事。

根據鍾馬田的看法,這些都是受呼召去傳福音的識別記號。在某種程度上,這六點中的每一點都必須存在於一個蒙上帝差遣去傳道的人的生命中。這些記號中的每一個都是必要的,如此才能確定一個人確實有蒙傳道的呼召。鍾馬田在他的生活中經歷了這中的每一點。此外,他也鼓勵其他人在他們的生活中去辨別出這些記號的存在。

本文摘自史帝夫勞森所著的《鐘馬田的火熱講道》(The Passionate Preaching of Martyn Lloyd-Jones)。最初發表於《林格尼博客》
Steven Lawson
Steven Lawson
(史帝夫‧勞森 ) 史帝夫‧勞森 是「專一火熱」事工(OnePassion Ministries)的主席與創始人與林格尼事工的教學夥伴,並有許多著作,包括《恩典的根基與真理的時刻》(Foundations of Grace and The Moment of Tr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