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你愛上帝的律法嗎?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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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你愛上帝的律法嗎?

在二〇一五年十月的一場PGA巡迴賽上,克瑞恩在完成第二輪比賽後取消了自己的資格。他這樣做付出了相當大的經濟代價。但沒關係,因為克瑞恩相信,若不這樣做的話會有更大的損失(這是因為他受到那天早上他所讀到的一篇靈修文章的鼓勵;該文章的作者是大衛斯洛夫三世,傑出的前萊德杯隊長)。

克瑞恩意識到,他已經違背了高爾夫比賽的一條規則了。如果我沒有聽錯的話,當他有次在障礙區(hazard)尋找他的球時,他把球杆靠在了一塊石頭上。後來他放棄找球,接受了必要的處罰後繼續打球,完成了他的回合。他本來可以輕鬆地進入週五晚上的比賽;一個非常成功且報酬優渥的週末在向他招手。然後克瑞恩心想:「我是否應該把球杆在障礙區觸地的處罰也算進去?」 當然(規則13.4a)。所以他取消了自己的資格。

(明白了嗎?希望今晚不會有讀者躺在床上睡不著,以為他的獎盃是非法獲得的。)

克瑞恩此舉受到了廣泛的讚揚。沒有在網路空間上出現雪崩式的吐槽或貶低攻擊,也沒有出現因為心胸狹窄而發出的仇恨郵件。大家都稱讚他。耐人尋味的是,似乎沒有人說過或寫過:「克瑞恩真是個墨守成規的人。」

不,我們並不是在開闢新的體育專欄。我要講的是,看到人們對他對高爾夫規則的詳細關注有如此多的讚美,然而在面對生活規則和(更直白的)上帝的律法時,人們的反應卻是完全相反,甚至在教會中也一樣,這真是奇怪。

這裡有個問題存在。

問題

耶穌和保羅對上帝的律法都沒有異議。保羅寫說祂恩典的福音鞏固並確立了律法(羅三31) ─ 甚至連上帝律法的消極形式也包括在內,因為「上帝的恩典……教導我們說『不』(多二11-12,NIV譯本)。」還記得耶穌在馬太福音五17-19的話嗎?我們對律法的態度是個試金石,能夠檢驗我們與天國的關係。

那麼問題出在哪裡呢?真正的問題是我們不明白恩典。如果我們明白了,我們也會意識到為什麼《奇異恩典》的作者約翰牛頓會寫說:「對律法之性質和設計的無知,是大多數宗教錯誤的根源。」

這裡有個很深的議題。在聖經裡,明白恩典的人是愛律法的。(順帶一提,單純地反駁反律法主義,永遠也無法產生這種對律法的愛。) 

再想想克瑞恩。為什麼要遵守複雜的高爾夫球規則?因為你熱愛這個運動。對信徒來說也是如此,只不過信徒所愛的對象是更大的。我們若愛主,也就會愛祂的律法 ─ 因為這是祂的律法。所有的一切都根基於聖經這榮美的簡明性(simplicity)。

請以三個人和他們所代表的三個「階段」或「時期」來思考這件事。這三個人分別是亞當、摩西和耶穌。

亞當

在創造之時,上帝給了誡命。這誡命表達了祂的旨意。由於祂是一位善良、智慧、慈愛和慷慨的上帝,因此祂的誡命總是為了我們好。祂想成為我們的父親。

上帝創造了男人和女人作為祂的形象(創一26-28── 一個意義重大的聲明),緊接著就給了他們規定要他們遵循(29節)。這裡的前後文清楚地說明了其中的道理:祂是主;他們是祂的形象。祂造他們是為了反映祂。祂是宇宙的主宰,而他們是祂在地上的代表。祂的目標是要讓他們在充滿生命的親密交流中享受彼此,也享受受造物(一26-二3)。所以,祂給了他們一個開始 ── 伊甸園(二7)。祂要他們把那園子擴展到地極,並以小創造者(miniature creators)的身分,也就是那偉大的原始創造者的形象樣式,來享受這園子(一28-29)。

上帝在創造時所頒佈的命令就有考慮到我們要反映祂的形象和榮耀。祂形象的承載者被造得像祂。在某種形式上,所有來自上帝的命令都有這個原則:「你們是我的形像和樣式,你們要像我!」這反映在祂的命令中:「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 ── 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十九2)。」

這裡的涵義就是,上帝形象的承載者被創造的目的,就是要反映出祂的形。是的,有外在的律法賜給他們,但這些外在的律法只是給上帝形象中內在的「律法」提供具體的應用方式而已;這內在的律法就是原本就刻在良心上的律法。

那麼,亞當和夏娃就本能地模仿上帝,像上帝一樣,因為他們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 ── 就像年幼的塞特會本能地表現得像他的父親亞當一樣,因為他的「形像樣式和他相似(創五3)」。有其父必有其子。

但後來墮落發生了:罪、不符合上帝所啟示的律法、以及形象的扭曲,導致了人類內在本能的失常。本應當反映上帝形象的人類,卻離開了上帝的目光和生命;從那時起,所有的人(除了基督)都有分於這種狀況。主仍然是一樣的。祂對祂的形象的設計仍然不變。但這形象卻被弄壞了。那受造為要把塵土變成園地的管理者,自己如今反而成了塵土: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
直到你歸了土,
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
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9)

我們依然是上帝的形象,那支配著我們如何活得最好的律法也沒有改變。但現在的我們憔悴而無力,各懷鬼胎,偏離了中心,內心扭曲,帶著死亡的氣息。我們曾經是首席運營官,現在卻成了流浪漢,只能靠偷竊那位曾經慷慨地養育我們的公司主人(耶和華和聖子)的東西來生存。我們內心的律法仍在發揮作用,但卻是不可靠的,不是因為律法有問題,而是因為我們有問題。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4-15;見七7-25)。

但上帝要把祂的形象樣式找回來。

摩西

從本質上講,摩西律法 ── 總結在十誡中 ── 是在石板上重新寫下創世時寫在人心裡的憲法。但現在,這律法被頒布給了墮落的人,當中還包括了獻祭,為的是要處理人類的處境。它來到了一個特定地區的一個特殊的民族當中。它一直到創世記三15所應許的救贖主的到來之前都適用。因此,它主要是以否定的用語呈現出來的,而且它的應用方式是與一個特定地區中的一個特定民族有重大關聯的,直到律法的形式和獻祭在基督裡成全的那一天。

律法是針對「孩童」的(加三23-四5) ── 主要是以否定的用詞制定的。我們也會教導我們的孩子,說:「不要把螺絲起子插進插座裡!」早在我們向他們解釋電的運作原理之前,我們就已經這樣告訴他們了。這是保護他們最簡單、最安全的方法。

但是,舊約時代的信徒很清楚,律法的否定句裡包含了積極的命令。消極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意味著要全心全意愛主;第二誡至第四誡也能說明這一點。其餘的誡命則是有「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的涵義。

此外,人類因犯罪而必須獻動物為祭,顯然在比例上有所欠缺,這不能提供它們所描繪的赦免。舊約的信徒只要連續兩天去聖殿,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祭司站在祭壇前,重新獻祭(來十1-4、11)。那最終且充分的祭還沒有到來。

然後,對這地的百姓而言,十誡被賦予了民事法律的用途。但上帝的百姓將被分散在世界各地,屆時這些地方律法對上帝百姓而言將不再以同樣的方式作用了。祂國度的保存和推進,屆時就不再依賴它們了。

西敏信仰告白的教導很好地表達了這一切:「道德律」繼續有效,「禮儀律」已然完成,而「司法律」則是被廢除了,儘管我們顯然還是能從禮儀律和司法律中學到很多東西(19.3-5)。一個舊約的信徒可以理解這一點,儘管不太清晰。畢竟,只有十誡被放在約櫃裡,作為上帝本身之性情和心意的表達。是的,律法是一體的,因為賜律法的上帝是一體的。但摩西的律法並不是單一的 ── 它是多維的;有基礎,也有應用的範圍。前者是永久性的,後者是臨時性的安排,直到那日到來。

舊約的信徒真的很愛律法。他們樂在其中。與他們立約的上帝如此關心他們,以至於祂重新擬定了祂原來對他們的指示,使它們能夠引導身為罪人的百姓。認識並時常默想十誡和整個律法的舊約的信徒,他們的能力會逐漸成長,能夠將律法應用於上帝在他們生活中所安排的一切(詩一)。上帝的律法以其所有的規則和條例,為他們的整個人生提供了安全和方向。

在我大一結束的時候,我在一所青少年罪犯的學校裡教書。他們的生活受到很大的限制。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們有一種非凡的團隊精神,一種對學校的自豪感和共同的忠誠。起初這讓我很困惑,然後我意識到這些孩子們知道他們自己在哪裡。他們是安全的、受保護的,不會受到自己的傷害。老師對他們的管教充滿了感情。也許這是他們有生以來第一次能吃到正餐。是的,這些規則有時會讓他們不高興 ─ 畢竟他們是罪人。但他們是安全的。他們當中有一些人甚至為了回到這個學校的環境裡而故意再次犯錯。我不能容忍這種故意犯錯的行為,但我卻能理解他們想這麼做的原因。因為在那裡,有人關懷他們,他們也有安全感。

保羅在加拉太書三-四章用了一個不太相似的例子。舊約的信徒是未成年的繼承人,生活在摩西律法的限制環境中。但現在在基督裡,救贖的歷史已經到來到了。有一個新的自由維度。你不需要查看日曆,看看今天是否是聖日。你不需要檢查肉或衣服上的標籤。你不需要帶更多的祭品到聖殿。現在基督已經來了,我們已經從矯正學校裡被放出來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然而,內心的律法問道 ── 為什麼會改變呢?為什麼我們可以不再那麼順從同一個父親呢?

我們已經發現,如果不想到耶穌,我們就不能完全理解摩西的律法。上帝打算把祂的形像找回來。

耶穌

耶穌來到,是要重建一個新的、真實的人性,其特點是重新在內心擁有對主的愛,並渴望像祂一樣。律法本身無法在我們心裡做到這點。我們需要被赦免、被拯救並被賦予能力才能做到。這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藉由聖靈提供的。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3-4)。

耶穌也許是因為知道人們會從祂的教導中得出錯誤的結論(人們確實這樣做了),於是解釋說,祂來並不是為了廢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祂要成全摩西帶來的律法(太五17-20)。祂清楚地表明說祂也要在我們裡面恢復上帝的形象樣式(太五21-48)。我們知道祂講了一系列的對比。但祂的並不是說:「經上記著說…… 可是我告訴你們…….。」;而是:「你們聽見有話說……可是我告訴你們……。」祂並不是在對比祂的教導與上帝的律法,而是在對比祂的教導與猶太拉比對律法的解釋和扭曲。 

然而,在新約中,有一個重要的區別。摩西登上了上帝在地上的山,並帶著寫在石板上的律法下山。但後來,他表達了一股渴望,渴望上帝的百姓都能得到聖靈(民十一29)。摩西的律法可以命令人,但無法賦予能力給人。相比之下,耶穌登上了上帝在天上的山,在聖靈中降臨,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希伯來書兩次引用了耶利米書三十一31來明確指出這一點(來八10;十16 ─ 此處的「律法」唯一可能的意思就是指十誡)。賜下律法的主用祂的靈把主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有守律法的耶穌的靈從內心賦予我們力量,使我們能愛律法,因為我們愛主。正如在舊約中,生命的原則是:「我這位愛你的上帝是聖潔的;你們也要愛我,也要聖潔。」在新約中,生命的原則也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上帝的兒子耶穌是上帝在我們人性中的形象,所以我們要像耶穌。」畢竟,天父給我們的終極目標,一直都是要我們成為像基督的人。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9-30)。

愛上帝的律法

「你必須愛律法」這句話有雙重含義。你必須愛它 ─ 它是一個命令。但同時,你必須愛它,因為它是如此地美善。它當然是這樣的。它是你天父所給的禮物。它是為了讓你平安無事,給你安全感,幫助你面對人生。拿起西敏小要理問答(或更好的,西敏大要理問答),閱讀關於誡命的部分。在那裡你將學會如何使用和應用生活的規則。它們比高爾夫球的規則更容易理解。當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時,祂只是在呼應祂父親所說的話。其實,這個要求很單純,卻又是全然的要求。正如賽密士(John H. Sammis)的讚美詩所唱的:

信靠順服,此外並無別路,若要得主裏喜樂,惟有信靠順服。

本文原載於《桌邊談》雜誌。
Sinclair B. Ferguson
Sinclair B. Ferguson
(傅格森)傅格森博士是林格尼事工的教學夥伴與改革宗神學院的系統神學校長教授。他有許多著作,包括《成熟》(Maturity)、《聖靈論》、《全備的基督》、《唯獨在基督裡》、《奉獻於神》(Devoted to God)、《日光之上》、《磐石之上》、《字字珠璣──細讀腓立比書 》、《字字珠璣──細讀以弗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