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希伯來書你應該知道的3件事
2026年07月27日
什麼是上帝的憤怒?
2026年07月31日人性在本質上是良善的,還是完全有罪的?
編者注:這是 獨立文章(2026) 系列的第四十八篇。
人性本質上是良善的這一觀念,其實回響著古代伯拉糾主義的聲音;這一異端主張,亞當的罪只影響了亞當本人。根據這一觀點,人性並未因亞當的墮落而受到影響。聖經則教導相反的觀點,斷言亞當的罪影響了他所有自然出生的後代(羅馬書5:12-14)。按本性,人類是「憤怒之子」(以弗所書2:3)。這是「全然墮落」這一神學觀點背後的要點——TULIP中的T。換句話說,罪已經在心靈、思想、身體和靈魂上腐蝕了所有的人(除了耶穌)。這一教義在舊約和新約中都有所記載(例如,創世記6:5;詩篇14:1-3;143:2;傳道書7:20;以賽亞書64:6;馬可福音7:18-23;羅馬書1:21-32;3:10-18, 23;8:5-8;加拉太書4:3;以弗所書2:1-3;4:17-19;提多書3:3)。
基督徒可能會感到困惑,因為聖經教導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創造的(創世記1:26-27),而上帝稱他所創造的一切都甚好(第31節)。如果上帝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而上帝創造了人性,那麼人性是否必然是好的嗎?是的。人性在最初被創造時是好的。然而,人性的一部分是人的意志。最初的人類有責任將他們被創造的意志,完美地與上帝的意志對齊——即服從他。然而,他們卻違背了上帝。就像撒旦一樣,他們將自己的意志轉離上帝的旨意,使之與神對立,從而把罪與痛苦引入世界,也帶入他們自身的本性之中。換句話說,他們犯了罪。當他們這樣做時,人性從此之後就變得扭曲,且充滿腐敗。物以類聚,所有人類現在都生來具有腐化和墮落的人性。人類生來就是罪的奴隸。
這就是為什麼「每個人都會犯一點罪」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我們往往會將自己與其他人類相比較,而且我們喜歡選擇最糟糕的參考來作為比較。我們喜歡將自己與像阿道夫·希特勒、約瑟夫·史達林或毛澤東這樣的人相比。如果標準只是避免殺害數百萬人,那麼自我感覺良好就變得輕而易舉。
然而,這不是用上帝的話語衡量罪的標準。標準是上帝的旨意,要求是對該旨意的完美服從。「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2:10;參見加拉太書3:10)。問題不在於你今天是否避免了謀殺數百萬人。問題是,你今天是否完美地「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上帝」,並且完美地「愛鄰舍如自己」(馬太福音22:37-39)?你有多少次未能完美地做到這一點?是否只是能做到「一點點」?不。我們經常未能做到這一點,這意味著我們犯了很多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耶穌基督的完美公義。他是唯一一位曾完美履行律法的人。
本文最初發表於Ligonier Ministries Bl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