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神在約裡的關係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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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神在約裡的關係

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人論系列的第四篇。

從神創造亞當和夏娃的那天起,他們就在與神建立的盟約關係裡了。魚生活在水中,以此來履行神所賦予的職能,同樣,人生活在與神的盟約關係中,以此來實現神賦予我們的職責。儘管創世記第一到三章中沒有出現約這個字,但約的要素是存在的。正如「約」這個字也沒有出現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神與大衛立約的記載中,但詩篇八十九和詩篇一三二提到這件事時都是用一種盟約的關係來指代它;何西阿書第六章7節提到神與亞當的關係時也稱其為一種盟約。韋敏斯德公認信條7.1講到神作為創造者和祂受造物之間的距離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神自願屈尊才能進入一種盟約的關係。這樣的表達並不意味著除了盟約關係之外,造物主和被造物之間就沒有一種自然的關係,但盟約關係是必要的,好叫神和祂的被造物之間建立起一種滿有果效的關係。神自願的屈尊降貴指的是祂的仁慈,祂為祂的受造物提供生存和繁衍所需的一切。因此,儘管我們還欠創造主配得的順服,神還是為我們預備了一個可以充分表達祂對我們的祝福的盟約關係。

神對亞當和夏娃的祝福在創世記第一到二章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為了讓他們完成神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並治理全地的使命(創一28),神為他們提供了所需要的一切,包括食物和水,美麗的居住地,有意義的工作,婚姻中的伴侶,以及與神定期的團契。祂還與他們建立了盟約關係,以帶給他們更大的祝福。

創世記一到三章反映了盟約的幾個要素。神主動提供了亞當和夏娃所需要的一切,祂還規定了盟約的條款。神給他們一個命令,禁止他們吃園中的其中一棵樹,即分別善惡樹。如果他們違背了這個誡命,就會受到死亡的懲罰。園子裡還有一棵生命樹,是對他們順服的獎勵。這些都是盟約關係的共同要素,順服就得到祝福,違悖則會受到詛咒。這是一個試用性的考驗,會帶來更大的生命的祝福,或死亡的懲罰。亞當和夏娃有能力遵守這一命令,順服神。他們被創造時處於積極的聖潔的狀態,不受死的律的約束,但犯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他們通過了考驗,他們就會得到永生的獎賞,就不可能犯罪了。

要人完全遵守神律法的要求從未停止。

聖約關係是基於代表的原則。亞當是聖約的代表,所以他的行為影響著他所代表的所有人。亞當的希伯來文不僅是個人的名字,也是人類的意思(用於創一26-28)。亞當是先被造的(提前二13-14),當神因為亞當和夏娃的罪而在伊甸園裡面質他們時,儘管夏娃在把神吩咐不可吃的果子給她丈夫之前就已經先違背了神,但神是先對亞當說話的,亞當要為他們的不順服負責。亞當的罪影響了他自己(創三7),影響了他與夏娃的關係(第16節),影響了他與神的關係(第8節),影響了整個受造界(第17-19節),影響了他的孩子(四1-11)以及所有從他自然產生的後代,正如創世記第五章的家譜中的「…就死了」,以及洪水之前在地上所蔓延的邪惡所體現出來的(創六5)。

韋敏斯德公認信條和要理問答將與亞當的約稱為行為之約和生命之約,也有人稱其為創造之約。創造之約這個說法表達了更廣泛的含義,與神在創世記第一章26-28節中給人類的使命有關。罪的進入破壞了人類完成這一使命的能力,但這一使命仍然有待完成;生命之約這個說法強調了生命的祝福,這本來是亞當順服的結果;行為之約這個說法則強調了神給亞當試用期考驗的這個核心內容。雖然有些人對行為之約中「行為」這個詞的感覺比較消極,因為它是律法性的,讓人感覺很冰冷,但這個詞很重要,它表達了我們對救贖的最終希望。

當亞當違背神時,行為之約就正式結束了。亞當和夏娃不再有分於生命樹,他們被逐出伊甸園(創三23-24)。然而,工作之約要人完全遵守神律法的要求從未停止。如果違背行為之約的懲罰延伸到亞當的所有後裔,那麼要求人完全遵守法律的義務也是如此,而這是罪人是無法做到的。除非神採取行動使祂墮落的受造物恢復,並回到祂的身邊,否則就沒有救贖的希望。

亞當的罪給世界帶來了死亡的詛咒,而神卻向亞當展現了救贖的恩典。神為亞當和夏娃做了皮製的衣服,取代了他們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做的衣服。這種供應預表罪需要流血犧牲,替代性的償還罪債。神不僅詛咒了蛇,還應許祂要從女人的後裔中差派某人將蛇擊潰。在此之前,這兩者之間存在著互相敵對的戰爭。整本舊約都在發展關於那位女人的後裔的細節,推進了我們的中保耶穌基督的到來。神救贖的恩典始於恩典之約,亞當憑著信心回應了這一恩典,給他的妻子取名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三20)。亞當對神的應許和供應表現出了信心,相信生命會繼續延續下去,相信神必會實現祂所應許的事。

在新約中,耶穌基督實現了神在舊約各個約中(與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所啓示的恩典之約的所有應許,祂也履行了工作之約的義務,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保羅在羅馬書5:12-21中表明亞當所破壞的行為之約,基督是如何完全遵守了的。亞當和基督的行為不僅僅是為了他們自己,也影響著所有他們所代表的人。保羅把亞當和基督當作聯邦(盟約)元首來介紹,這支持了創世記1-3章中神與亞當的關係是一種盟約關係的看法。亞當的不順服違背了行為之約,把罪的後果,包括死亡帶入神美好的創造中。亞當的違約行為導致所有從他而來的人都被定罪(羅五18),因為他的罪被歸算到他們頭上。正如保羅所說,因一個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第19節)。作為我們的代表,亞當的不順服影響了我們的法律地位。他的罪被算在我們頭上,這罪被合法地記在了我們的賬上(即歸算)。但我們也因自己的行為被定罪,因為我們無法持續地、完全地遵守神的律法要們遵守的義務。我們自己的行為不能成為我們得救的基礎。

對自己行為的信心最終只會導致絕望,因為我們只會不斷地違背神的律法。福音的美妙之處在於,神設立了祂自己的兒子作為約的中保,耶穌基督已經行出了所有的義。祂守全了律法,基於祂的順服,我們可以單單通過信靠祂而被稱為義。保羅強調,這是耶穌基督的恩典白白賜給眾人的禮物(羅五5),使我們稱義(羅五16)。基督在亞當失敗的事上成功了。亞當的罪被歸於他自然所生的後代;而基督的義則被歸於所有信靠祂的人。當我們思想我們的救主為我們所做的工,知道他為我們稱義而順服所帶來的果效時,我們的心怎能不為這些美好和榮耀感到溫暖?我們是靠行為得救的,只是不是靠我們自己的行為,而是靠基督的行為。或生或死,思想基督的作為都應該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安慰。

本文選自《人論》系列合集。

Richard P. Belcher Jr.
Richard P. Belcher Jr.
理查德·P·貝爾徹博士(Dr. Richard P. Belcher Jr.)是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改革宗神學院的約翰·D(John D.)和弗朗西斯·M·格溫(Frances M. Gwin)舊約教授和學術院長,也是美國長老會的教導長老。他的著作包括《神的應許的實現: 聖約神學的說明》(The Fulfillment of the Promises of God: An Explanation of Covenant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