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獨聖經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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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聖經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被誤解的教義系列的第二篇。

1546年,在馬丁·路德死後不久,羅馬天主教聚集召開了天特會議,發佈了兩項關於聖經(sacred Scripture)的法令。第一條法令咒詛了那些不接受聖經的人,也咒詛了那些 「故意反對(condemn) 」教會傳統的人。第二條法令禁止曲解「聖經」中的教義或道德相關的內容。大會還譴責了「違背…神聖的母教會」或「違背教父們一致同意之內容」的經文解釋,並且說明「判斷聖經的真正意義並解釋聖經」是教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

這兩條法令由一組組複雜的長句和搭配怪異的短語組成。這是有原因的:參加會議的主教們對聖經和用於解釋聖經的教會傳統之間的關係持不同意見,他們就如何達成某種程度的妥協而爭論不休。在那些願意對這個議題進行投票的人中,有33名成員認為聖經和傳統的權威是 「平等的」,11名成員認為它們在權威上 「相似」但不「平等」,3名成員認為大會只應要求對傳統表示尊重。聖經和傳統是否具有同等權威的討論就此被擱置。

在一切有關救贖的問題上,只有聖經具有必要性、充分性、終極權威性和明確性的記號。

在另一場討論中,大會又做了一個區分:38名成員希望大會譴責那些既不接受聖經權威也不接受傳統權威的人。但也有33名成員希望採用較為溫和的立場。他們願意譴責那些不接受聖經權威的人;至於教會傳統,他們認為主教們只應譴責那些有意識地反對教會傳統的人。在這場討論中,少數派贏得了投票,因為大多數人不願意忽視他們的同僚所關心的事。

我講這個故事是因為,聽到任何一位成員在天特會議上提出了改教者所認同的觀點,實在是令人非常驚訝的,我認為這也是每一位新教基督徒都應該肯定的觀點。畢竟,每一位改革宗的信徒都同意,我們不能操縱聖經,利用它來表達我們想要表達的東西。聖經是上帝的話語,這意味著我們應該被它塑造,而不是我們去塑造它。改革宗的信徒也同意天特會議上極少數投票者的觀點:教會的傳統,也就是教會歷史上的著作和早期的實踐,是值得我們尊重的。誠然,教會歷史中確實有假教師的存在。但是,同樣也有著肯定並支持聖經觀點的、對人有益處的教導,我們可以從信仰先賢那裡學到太多的東西了。

正如所發生的事,改革宗的人們看到,羅馬天主教對教會早期幾世紀的基督教教師之間那「全體一致同意」的想像,是沒有任何現實基礎的。1530年的《奧斯堡信條》是路德宗最重要的早期神學聲明,它強調了羅馬天主教傳統內容當中本身的分歧,這些分歧包括教會的教導與著名教父的教導之間的不同。然而,教父的教導是非常重要的,這一點對所有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聖經是獨樹一幟的,作為上帝的話語,它有最終極的權威。然而,有智慧的人不是自己一人讀經,而是和其他人一起讀經,包括和我們的前輩一起讀經。

我提到天特大會的另一個原因是,大會也做出了任何改教家都無法接受的結論(任何新教基督徒都不應該接受的結論)。改教家們不能接受的結論就是:「判斷聖經的真正意義並解釋聖經是教會的義務」。把這種權力放在教會的手中,就是把教會置於聖經之上,而不是把聖經置於教會之上。堅持認為用這種方式解釋聖經是必要的,就等於宣佈聖經本身並不明確清晰。

從路德宗和改革宗產出的上百份信仰告白和教義中可以看出,整個新教的教會歷史見證了聖經的力量和功用,並呼籲教會根據聖經進行改革。這些信仰告白有時也會引用教會歷史上一些重要作者所說的話。新教作家們經常這樣做,但他們清楚,在一切有關救贖的問題上,只有聖經具有必要性、充分性、終極權威性和明確性的記號。歸根結底,聖經以外任何文本的重要性、效用性、真實性和以及有多少說服力,都必須由聖經來衡量,也只能由聖經來衡量。

有智慧的人不是自己一人讀經,而是和其他人一起讀經。

1646年,西敏大會在英國漫長的宗教改革結束時寫道:

信仰上一切的爭論、教會會議一切的決議,古代作的意見,人的教導和個人的感動,都應當以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為最高裁判,此外別無他者;如此檢驗,審察所得的結論,我們都應心悅誠服。(西敏信仰告白1.10

這段話記錄了忠於聖經的作者們的態度,他們用「耶和華如此說 」來證明他們的許多論點,然後再引用聖經的內容。我們是否要尊重大會的法令,高度重視古代作者,並對其他人的教導有適當的興趣?是的。正如過去有識之士所指出的,如果基督徒不僅聽從聖靈對我們的教導,也聽從聖靈對其他人進行的教導,那麼教會中的許多問題就可以避免。然而,這些洞見和智慧的來源中沒有一個能夠上升到與上帝自己的話語平起平坐的權威的高度,更不用說教皇的聲明了。我們必須堅守這個立場。

那麼,有待解決的「宗教爭議」是否存在?是,但必須只有一個標準是我們可以用來解決爭議的,而且每位基督徒和每一個教會也都必須只向一個法庭上訴。是否有「議會的法令」需要被評估?是,但就只有依據一個正典的權威,我們才可以權衡這些大會和他們的決議是否正確。 你和你的朋友是否遇到過如何衡量「古代作者的意見」的情況?只有一個天平可以衡量他們的意見。我們是否在談話、閱讀和講道中遇到過「人的教導」?只有一道光可以檢驗他們的教導是否正確。教會中是否有 「個人的光照」或個人領受?就只有一種方法來判斷它們是否符合聖經。我們要「安息」在一種「判決」中。能做出這種判決的,唯獨只有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此外別無他者。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Chad Van Dixhoorn
Chad Van Dixhoorn
范德恩博士是費城西敏神學院的教會歷史教授和克雷格中心專責研究西敏信仰準則的主任,著有Confessing the Fa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