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需要生動的畫面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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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需要生動的畫面

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林格尼爾精選文章系列的第五篇。

儘管我們不認同講道的技巧大過於實質內容,但馬丁·路德並沒有輕視一些他認為重要的溝通原則,他會教授講道的技巧。講道的人應該學習如何構思一篇講章,以及如何在講台上有效地傳遞資訊。

路德還說過,人本身是講道的重要因素。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我們,使我們有思想。因此,講道是針對人心的。講道不僅僅是在傳遞資訊,還有告誡和勸勉的作用(如上所述)。在某種意義上,我們是在呼召人的意志做出改變;我們是在呼召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換句話說,我們希望講道直指人心。然而只有改變人的思想才能改變人心。因此,人們首先必須要能夠理解講道的人在說什麼。這就是為什麼路德說在神學院教書和在講台上講道教導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路德每次講道的對象都會定位在會眾中的小孩子身上,這樣才能確保每個人都能聽懂他講的道。講道不是抽象思考的練習。

具體的事例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這種印象可以延續很長時間。對路德來說,公共傳播最重要的三個原則是描繪、描繪、再描繪。他鼓勵傳道者使用具體的畫面和事例來講道。他也建議講道的人在教導抽象的教義時,要在《聖經》中找到表達這一真理的敘述,通過具體的敘述傳達抽象的教義。

牧師是神的道的傳講者,傳道人要做的就是這樣,不多也不少。

事實上,耶穌就是這樣講道的。有人去找耶穌,想與祂辯論「愛人如己」的含義:「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路十29-30) 耶穌並沒有只是抽象地、理論性地回答這個問題,而是講述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祂以具體的事例為人描繪了一幅生動又真實的生活場景,肯定能讓人明白其中的道理。

約拿單·愛德華茲在康乃狄克州恩菲爾德講了一篇著名的講道:《落在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他朗讀講稿的語調極為平實,然而,講道內容卻極具畫面感。例如,愛德華茲說:「神…將你握在手中,放在地獄深淵之上,就像在一團烈火的上方捏著一隻蜘蛛或一隻令人厭惡的蟲那樣。」之後他還說,「神憤怒的弓已經拉滿,箭在弦上一觸即發」。「你被一根細線吊著,神神聖的充滿忿怒的烈火正在其上閃爍。」 愛德華茲明白,畫面越生動,就越有可能讓人聽進去並且牢牢記住。

路德也是這麼做的。這樣做並非要用技巧代替實質,而是講道的人必須用直接了當、生動形象、圖文並茂的方式向神的子民傳遞神的道的實質。對於路德來說這就是最重要的事,牧師是神的道的傳講者,傳道人要做的就是以生動的畫面來教導神的子民。

本文選自《林格尼爾精選文章》系列合集。

R.C. Sproul
R.C. Sproul
史普羅博士(R.C. Sproul)是林格尼爾福音事工的創辦人,佛州桑福郡聖安德烈堂的首任講道與教導牧師,以及改革宗聖經學院的首任校長。他著有超過一百餘本書籍,包括《神的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