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
2021年03月02日智慧和知識
2021年03月09日經過許多危險網羅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爭論系列的第二章。
約翰牛頓(1725-1807)最著名的創作大概就是他的讚美詩《奇異恩典》了,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牛頓也是一位忠心的教會人士;從一七六四年開始,直到一八○七年去世的前一個月,他一直都在英國擔任牧師。他的母親在他七歲時就去世了;父親再婚後,年幼的約翰牛頓被送到學校讀書。一七九五年,牛頓想著他與父親的關係,說:「我相信他是愛我的,但他似乎不願意讓我知道這一點。我和他在一起的時候,總是處於一種恐懼和受束縛的狀態。」
十一歲時,牛頓在父親的船上成了一名水手。後來,在一七四三年,在被強迫之下,牛頓成了一名皇家海軍中尉。接著,他被當作貨物賣掉,成為一位奴隸販子的妻子的財產;那個妻子虐待他,把他當成她的奴隸,只能在她的餐桌旁吃菜渣。牛頓獲救後,自己也成了惡名昭彰的非洲奴隸販子。他是一個自認有罪的壞蛋,過著放蕩不羈的生活;他這樣描述自己,說:「我非常邪惡,因此非常愚蠢;而且,我是自己的敵人,我也決定讓任何人都不能作我的朋友。」一七四八年三月十日,二十二歲的牛頓在英國和獅子山之間旅行時信靠了基督。
信主多年後,他與朋友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一起,成為英國最勇敢直言的廢奴主義者之一。由於牛頓大膽地站在反對奴隸制的立場上,也由於他完全是個加爾文主義者,因此他很熟悉在參與爭論時有哪些正確和錯誤的方式。一七七一年,他受邀為英國期刊《福音雜誌》撰文,就加爾文派與亞米尼派之間持續不斷的爭論提供牧者建議。自從約翰牛頓以「爭論」為標題發表了文章以後,他的文章就成了教會有關基督徒爭論最著名、最受人歡迎的著作之一。
牛頓在信中優美地闡述了基督徒參與爭論的原則倫理。一開始,他就解釋了爭論存在的原因,以及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為什麼必須熱愛真理、並為真理竭力爭辯。然後,他提出了我們在參與爭論前最好思考清楚的三條規則,也就是想一想對方、想一想聽眾,也想一想我們自己。在那封信的結尾,牛頓引導我們把目光集中在天國和上帝的榮耀上,這是我們所必須參與的任何爭論的終極目的。也正是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出版了這一期的《桌邊談》,這樣,當我們發現有必要參與爭論時,就能以謙卑、慈愛和恩典的態度、以「被上帝奇妙恩典所改變的罪人」的身分來參與了。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