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感到羞恥的原因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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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感到羞恥的原因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羞恥系列的第五章。

乳牛不會感到羞恥。小時候,在一個特別溫和的夏天裡,我在俄亥俄州洛蘭縣市集裡發現了這驚人的事實。我看到那些牛鼓起的乳房上沾滿了髒東西,路過的人都看得到,我覺得很噁心,但那些牛就只是站在那邊眨眨眼睛而已。我那年幼的心思(已開始不斷地意識到身體存在所帶來的不愉快),無法理解這樣的事情。乳牛不會感到羞恥,但是小男孩能夠感受得到它。

所有會呼吸的人也都一樣,無論他們是在人生中的哪一個階段,或是來自什麼樣的背景。幾乎自從人類存在開始,事情就一直是如此了。幾乎是這樣。曾經有一段時間,人類十分享受自身存在的豐富性,而且不用擔心羞恥的問題,完全不會遇到持續不斷的自我懷疑或受譴責的恐懼。

榮耀又羞恥的人

上帝起初創造的人是好的,是甚好的,而且還是照著祂自己的形象創造的(創一26-31;二25)。用海德堡要理問答的話來講,就是「公義和聖潔」(問與答6)。亞當在上帝身邊非常安全,因為他就像祂一樣。羞恥跟他的受造完全無關;這樣一個榮耀的受造物,跟羞恥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他可以赤裸地走在一切受造物面前。關於這個男人和他妻子的一切,全都充分地對外展示著,而他們也不感到害怕。

但我們都知道接下來發生的事。愚蠢的懷疑,充滿慾望的目光,貪婪的使用。突然間,他們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意識到自己的赤裸。他們並沒有比之前更赤裸,但是此刻,他們的赤裸變得不安全了。他們無法再安然地向這個世界展現有關他們的一切了,也無法向彼此這麼做,甚至也無法向上帝這麼做。午後與上帝一起散步,原本是他們一天當中的喜樂,如今卻成了他們生命中的恐懼。

喜樂被恐懼取代了,這並不是因為上帝改變了,而是因為他們改變了。他們清楚地意識到一些新東西的存在,一些與他們的受造格格不入的疾病:缺陷、錯誤、罪。而他們卻歡迎這些東西的到來,一點也不知道罪會帶來死亡(羅五12)。他們當初堅持要知道惡,如今他們成了有分於其後果的人了,時不時地意識到死亡的存在。

與此同時,乳牛依然故我地咀嚼著食物,一點也不介意自己的赤裸。乳牛不會感到羞恥,因為牠不是上帝的最傑出的創作。只有那為了反映上帝性情而受造的人才會知道自己的損失有多麼悲慘。

我們對羞恥的經歷

好幾個世代過去了,乳牛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改變。我們同樣也沒什麼改變。我們仍舊受羞恥所苦。在我們裡面,我們的思想互相衝突,我們的良心也控告我們,提醒我們說基督將會審判「人隱密的事」(羅二14-16)。羞恥,就是知道我們的良心其實是對的。

羞恥雖然是人對自己的一種評價,但這個自我評價卻深受別人的評價(特別是上帝的評價)影響。羞恥是一種強烈的自我感覺,但卻總是在意他人的目光。這是無從辯駁的內在見證,證明我們沒有達到應有的標準,並因此害怕別人會發現這個事實。

有些學者喜歡區分羞恥感和罪咎感,說羞恥感是一個人對自己身分的看法,而罪咎感則是對自己所作所為的看法。羞恥感是個人私下意識到自己身為一個人該受審判,而罪咎感則是對自己該受審判的行為所懷的一種悔恨。許多人認為,對於錯誤的行為感到非常沉重的罪咎,是健康的;但認為對自己感到羞恥則是不健康的。

我認為這樣的區分能夠幫助我們了解各種不同的經驗有何細微的差別,但是我們不該將羞恥感與罪咎感切割開來。罪咎感與羞恥感是連帶發生的。如果我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這樣的行為也指出了我的為人。我們犯罪,因為我們是罪人。這個關聯,是聖經明確指出的(太十五18;路六45),所以羞恥感在我們的自我認知中是健康的存在。

等一等。我剛剛是不是說羞恥是健康的?是的,但請務必謹慎地明白這點:雖然羞恥在我們的自我認知當中是健康的存在,但並不是基督徒經歷中該有的結局。羞恥不該是我們對自己做出的最終結論。它是一種痛苦的意識,使我們無法滿意地安於我們現在這個墮落的狀態。它驅使我們去尋求脫離內心的控告,使我們在受審判的威脅中尋找避難所,使我們去向一位仁慈的法官尋求一絲恩典。

只有當我們這樣子被驅使去尋求恩典的時候,我們才會發現那裡不只有一絲恩典,而是有豐盛的恩典;上帝以潔白的義袍給赤裸的人穿上。

這就是基督教的福音,是基督徒因著意識到自己裡面仍有殘留的黑暗,而每天都活在重擔之下時,不斷地對自己傳講的福音。就這樣,上帝扭轉了撒旦藉由羞恥所施行的陰謀。撒旦想要我們感到羞恥,是要藉此讓我們遠離上帝、躲進樹叢。而上帝想要我們感到羞恥,是要藉此讓我們轉向祂,尋求遮蓋。

基督徒該如何處理羞恥

仔細分析這些觀察的實際應用層面,我們發現一個基督徒至少有三種選擇可以用來處理他/她的羞恥經歷。前兩個都是假的,只有最後一個才是上帝對信徒的旨意。

基督徒的第一個選擇,就是在恐懼中躲避上帝、躲避他人。基督徒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上帝對於罪說了些什麼。祂的話語透過教會的講道和信徒的生命迴盪在他們耳邊。就像最初的那對父母一樣,他們也躲避上帝、躲避彼此。他們活在令人痛苦的意識之下,知道自己並不符合所有人的期望。

承認驕傲是一回事。每個人都稱之為罪,也都認為承認驕傲是應該的。但那些私下、深層的罪呢?下流的性幻想、惡毒的背後閒話、酒後的放縱?一想到有人會發現這些事,就會造成這樣的痛苦,使得基督徒將自己從所有人當中孤立出來,甚至也把上帝隔絕在外。

不久,這樣的孤立就會使基督徒變得憤世嫉俗。這樣的人會認為耶穌比較喜歡那種快快樂樂、偶爾犯點小罪的人,並認為耶穌願意幫助那些沒耐心的人、卻不願意幫助墮落的人。但這並不是聖經所說的耶穌;聖經裡的耶穌賜下「白衣,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啟三18)」。

這個選擇是無效的,因為羞恥需要被挪去,而不是被隱藏。

基督徒的第二個選擇,就是設法去避免自己的羞恥感。他們不喜歡感到羞恥,認為這是有害的,所以就藉由許多不同的方式(無論是複雜的心理學或糊塗的傳統智慧),試圖用找藉口或推卸責任來說服自己不要感到羞恥。

信徒完全可能會有錯誤的羞恥感,也就是因著自己沒有符合一些文化上的價值標準(而且這些標準不見得是合乎聖經的)而害怕受到別人的譴責。青少年會因為長了青春痘而感到羞恥;老年人也會因為健忘而感到羞恥;職業人士則是會因為賺得錢不夠多而感到羞恥。這些羞恥都是錯誤的,因為它們都是根據錯誤的標準而來的。若要解決這樣的問題,我們就必須要否定這些敵對上帝標準的錯誤標準,並拒絕用它們來衡量自己。

但說到上帝的標準,否認自己的罪責是沒有用的。在一位聖潔的上帝面前,試圖減輕自己赤裸的的羞恥感,並不會帶來終極的安慰。試圖這樣做,只不過是把無花果樹的葉子縫進自己殘破的衣服裡而已。羞恥是基督徒經歷中一個必要的部分,因為它會驅使基督徒回到十字架面前;在那裡,基督徒會再次經歷到自己的羞恥已經被挪去了。

這個選擇也是無效的,因為羞恥需要被挪去,而不是被避開。

因此,基督徒解決羞恥的第三個、最後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正確的選擇,就是:在上帝應許之恩的保護之中承認自己內心的羞恥。羞恥是一種內在的見證,證明罪已經徹底敗壞了我們,以至於只有上帝才能將事情導正,而祂也應許了要這麼做。

烈火般聖潔的上帝,有關祂的一切都是純潔的;祂不會輕看憂傷痛悔的心(詩五十一17)。正如前面講過的,羞恥是一個健康的部分,但並不是基督徒該有的結局。這是因為基督徒的身分根基於耶穌那與世俗觀念相反的信息;耶穌告訴那些好人說他們其實也是很邪惡的,並告訴壞人說祂可以使他們成為好人(可二15-17)。基督徒身分的結局是公義,而不是羞恥。這個義是他們因著信心而從基督那裡得到的;這義是他們從基督得來的,也完全屬於他們(羅一16-17)。

乳牛當然不會感到羞恥,但這並沒有使牠們因此而比我們更幸運。乳牛永遠也沒有機會可以有分於基督的義。沒有任何其他的生物會感受到羞恥,因為牠們都不是被創造要來有分於創造主的性情的。

羞恥是一種特權。下次當你經歷羞恥的時候,不要忘記這點。它顯示出上帝將你視為重要的,呼召你來領受那唯獨只有祂能夠提供的義。

本文原發表於《桌邊談》雜誌。

Jeremy Pierre
Jeremy Pierre
傑瑞米 · 皮埃爾博士是美南浸信會神學院聖經輔導系的教授和系主任。他也是肯塔基州路易維爾市克利夫頓浸信會教會的牧師。他是多本書籍的作者 ,其中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動態心理》( The Dynamic Heart in Daily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