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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系列的第十五篇。
馬可福音是四部福音書中最短的一部,其所蘊含的基督論卻是非常豐富的。與其他福音書一樣,我們需要將馬可福音看為一個連續的敘事來閱讀,才能領會其神學信息。這就意味著我們要讓這卷書整體的信息來指導我們閱讀其中的任意一個部分。
有鑒於此,以下是《馬可福音》的三個貢獻。
1. 馬可將耶穌描述為神聖的神子。
有時人們會認為馬可福音主要向我們展示了耶穌的人性,而約翰福音、保羅書信、希伯來書和其他新約書信則主要呈現了耶穌的神性。誠然,《馬可福音》中的耶穌是一個真正的人。耶穌是新的亞當,祂完全順服上帝,恢復了神所設計在伊甸園中本該有的和平(見可一12-13)。
由於耶穌是一個生活在古時候的人,祂的人性顯而易見。祂表現出了憤怒、憐憫、疲乏、飢餓、痛苦,後來他死了。我們必須肯定耶穌完全的人性,並為之歡欣鼓舞,因為我們的救主是真正的人,和我們一樣。
然而,如果我們認為馬可福音只是展現了耶穌真正的人性,我們就會大大低估和誤解這卷福音書。無可否認地,在學者們根據馬可福音對耶穌的描述中,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但是我們不應忽略馬可福音明確地向我們指出耶穌是神聖的。
在《馬可福音》一章1節中,福音信息是耶穌基督、神兒子的信息。這已經表明瞭耶穌的神性,正如之後不久就提到的「神的兒子」一詞所表明的那樣。此後一次提到「神的兒子」是在耶穌受洗的時候,從天使來的超自然的聲音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可一11)。接下來,耶穌在多個場合被超自然的存在認定為神的兒子(可一24;三11;五7-10),在耶穌變相時,我們得以一瞥耶穌神聖的榮耀(可九2-7)。事實上,在《馬可福音》中,直到福音書的結尾才有一個不是被附身的人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人就是羅馬百夫長,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可十五39)。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之後,我們在《馬可福音》中清楚地看到,耶穌確實如祂所預言的那樣從死裡復活了(可十六1-8),這也指向了耶穌在變相時所預言關於祂自己的的神聖榮耀。
我們還可以列舉《馬可福音》中其他體現耶穌神性的方式,包括主去到祂的聖殿(賽四十3;可一2-3)、耶穌赦罪的權柄(可二5-6)、主宰自然的權柄(可四35-41)以及使死人復活的權柄(可五35-43)。總之,在馬可福音中,耶穌不僅是完全的人,而且是真正的神。
2. 耶穌在《馬可福音》中清楚地講述了祂獨特的、替代性的死亡目的。
《馬可福音》的另一個主要特點是耶穌之死的意圖。有些人認為福音書中沒有代贖的神學。但《馬可福音》駁斥了這一觀點,因為耶穌至少在兩個場合清楚地表明瞭自己的死亡目的。
《馬可福音》十章 45 節是耶穌講述自己要死的目的最清晰的經文之一:「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請注意「作多人的贖價」這一代贖性的表述。這種措辭反映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1-12節關於受苦僕人的表述。
表明耶穌之死具有代贖性質的第二段經文是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所說的話(可十四22-25)。在這一場合耶穌通過餅和酒表明,祂的身體和血將為許多人獻上。這再次反映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中有關「受苦的僕人」的經文,並清楚地表明耶穌死的意圖是一種替代性的獻祭。因此,在耶穌再來之前,繼續以聖餐以紀念祂的死是合宜的(見林前十一23-26)。
3. 在不削弱基督之死的獨特性的同時,馬可還將基督的受難和死亡作為門徒訓練的典範。
其中一種對基督的十字架很危險的誤解是僅僅將其視為崇高理想或犧牲之愛的典範,而不是正確地將其看為一種代贖性的死。誠然,否認基督為罪人所做的替代性、代表性的死是神學上的首要錯誤。基督的死是獨一無二的,為了要祂的子民贖罪。這一點必須得到明確的肯定。
馬可不僅將耶穌的死描述為獨一無二的、替代性的贖罪,他還將其作為門徒訓練的典範。在《馬可福音》中,耶穌三次預言了自己的死亡和復活(可八31-33;可九31;可福音十33-34),在這三次預言中,耶穌都將自己即將遭到的拒絕和受苦與對門徒的呼召結合在一起(可八34-38;可九33-37;可十35-45)。耶穌不僅是我們的救主,也是我們在墮落世界中忠信生活的榜樣(參見彼前二21-25)。
結論
《馬可福音》向我們展示了一位完全是神、完全是人的救主,祂為祂的百姓獻上自己的生命作獨特性的、替代性的輓回祭。我們因著信從祂的死中得著益處,我們甚至從祂身上學到受苦也是得榮耀的一種方式。
本文選自《你需要知道的三件事》系列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