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人類學以及道德生活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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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人類學以及道德生活

編者注:這是《桌邊談》雜誌:人論系列的第六篇。

基督徒作家指出,有時教義和道德是相輔相成的。但是,雖然上帝學的每個領域都有道德方面的涵義,但人的教義(人類學)對人道德生活的影響尤其深遠。我們的身分與我們應該如何生活是密不可分的。此外,上帝呼召我們如何以行動回應祂與祂賜予我們的人類本性是相一致的。

這種主張挑戰了許多人對基督教倫理的思考方式。也有許多基督徒被誘惑,認為律法是上帝強加給我們的一堆規則命令,使我們無法享受許多樂趣、愉悅和利益。但上帝的律法並不是武斷的,祂的命令都有其充分的合理性。上帝的律法不僅反映了祂自己的聖潔和祂公義的本性,也反映了我們自己的本性。上帝的道德意願與祂創造我們的方式和目的相一致。這意味著,上帝的律法不是限制我們享受生活的束身衣,而是真正對我們好的東西。

在一個罪惡的世界裡,我們常常要為忠心於主而受苦。然而按照上帝的律法生活符合祂創造人的設計,因此即使身受考驗或承受損失也能讓我們有真正的滿足。違背上帝律法的生活只會讓人感到極度地不快樂和不滿足,因為這樣的生活與上帝創造我們的方式背道而馳。鳥想要像馬那樣生活,就不會有滿足感;馬想要像魚那樣生活,就不會有滿足感。人類也是如此,如果他們試圖違背完全符合其本性和命運的神聖律法而生活,人也就不會有滿足感。

下面讓我們通過工作、性與性別、種族以及人類生命的價值這四個重要且有爭議的人類道德的領域具體地思考這些事。

工作

無論我們是在家工作還是外出工作,無論我們的職業是否有收入,工作往往都消耗了我們大量的時間。我們可能僅僅因為必要而工作——賬單要付,人要吃飯,小孩要換尿布;我們也可能從道德責任的角度來看待工作,正如聖經經常提醒我們的那樣(例如箴六6-11;帖前四11-12;帖後三6-12),操練勤奮避免懶惰。必要性和道德責任的確是工作的合理動機,但還有更根本的工作理由。從一開始,上帝就把人類創造成需要工作的生物。努力工作與上帝賦予我們的天性相吻合。

創世記第一章引人注目的一點是,這一章中上帝被描述為一位工人。祂用話語創造萬物使它們存在,將它們擺放在適當的位置,為它們命名,並使每一件事物各從其類。上帝不是一個懶惰、放縱的暴君,而是一位忙碌而富有成效的勞動者。因此,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樣式創造完人類,就立即給人安排工作,這就不足為奇了。上帝要人掌管其他生物,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並治理大地(創一26,28)。人有上帝的形象,而帶著上帝的形象意味著上帝呼召我們成為富有成效的勞動者。上帝的律法命令我們工作,因為那是人類真正應該做的事情。

最近性與性別的革命既是對上帝律法的反抗,也是對既定事實,也就是上帝創造我們的方式的強烈否定。將人分為不同的種族是人類的發明,違背了人本性的事實。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因種種原因停止工作的人常常感到會深深的失落和迷茫。那些因為沒有能力繼續工作的人離開工作崗位之後常常會與抑鬱症作鬥爭。許多熱切期待退休的人在離開工作崗位後不久會開始感到生活失去了意義。當他們的孩子長大成人並離開家時,一些忠誠的家庭主婦會被沒有目標的空虛感所吞噬。在忙碌和壓力中,沒有工作的生活遠遠看來很有吸引力,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在過去的幾年裡,COVID-19的肆虐以及政府的限制一定程度上擾亂了人類的經濟生活,整個世界不得不以令人不安的方式解決這些現實問題。許多工作崗位消失了,剩下的工作都異常危險、令人緊張。事實證明政府支票和在線流媒體服務是生產性職業糟糕的替代品。精神健康問題和藥物濫用的數量急劇上升,這並不是什麼巧合。聽說即使流行病限制大多已經解除,但整體勞動力市場的參與度仍未恢復。尤其令人不安的是,許多正值壯年的男性似乎已經完全退出了勞動力市場。

這些不僅僅是經濟或公共政策的問題,更是涉及人類生存的核心問題。上帝命令我們工作,因為祂給了我們渴望工作的天性。當人們不願意或不能勞動時,附帶的損害必然是巨大的。

性與性別

當基督徒反思他們與西方社會的主流文化日漸疏遠時,他們通常都會想到性和性別的問題。有時基督徒可能會想,堅持傳統觀點是否真的值得我們承受隨之而來的嘲笑和被邊緣化。但性與性別的議題真的很重要,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人性已經因此而受到了威脅。最近性與性別的革命既是對上帝律法的反抗,也是對既定事實,也就是上帝創造我們的方式的強烈否定。

耶穌曾經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太十九)。這是在福音書中記載的關於婚姻最廣泛的教導那一段中耶穌所說的(太十九4-12;見可十1-12)。耶穌不但提供了舊約中證明婚姻永久有效的材料,證明大多數情況下離婚是不道德的,祂還指出,上帝關於性和婚姻的法律是建立在創造秩序之上的。從上帝創造我們的方式中我們可以看出,上帝期望婚姻是持久的、忠誠的,通過婚姻生兒育女並且異性相戀。聖經告訴我們關於我們的第一件事是,我們是按照上帝自己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創一26);第二件事是,所有人都有上帝的形象,但我們這些有上帝形象的人有且只有男性和女性(27節)。這一基本區別以各種方式塑造了我們的生活,既明顯又神秘,但創世記第二章所強調的方式也許是最重要的:上帝以完全「適合」(創二18)男人的方式創造了女人,這樣他們就可以在婚姻中結合,形成永久的、在性方面富有成果的「一體」關係(22-24節)。只有一男一女的關係才有可能這樣。

在培養下一代的時候,這樣的考慮是必須強調的。我們的孩子和年輕人在面對教會關於性的教導時倍感壓力,很難放鬆。上帝並沒有要以嚴格的規則來壓制我們的慾望、使我們痛苦,知道這一點對於教會的孩子和年輕人來說是很重要的。相反,上帝關於性的法律向我們展示了如何成為最真實的人,它描述了一種不像其他會帶來內疚、遺憾和怨恨、卻可以表達性慾的方式。過度吃喝,爆發憤怒往往會讓人感到一時舒爽,但這些事最終會讓人(往往還有其他人)感到悲哀。這與性和性別相關的事是一樣的。選擇或創造自己的性別可能會給人帶來暫時的滿足,讓人覺得自己有權力有自由;在婚姻關係之外放縱性慾也可能會帶來短暫的快樂。但這樣的事情無法永遠滿足我們,因為這些事與我們無法改變的人性是互相抵觸的。

種族問題

種族歧視和性與性別顯然都是當代文化中最具爭議的議題。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基督徒並沒有發現自己與文化主流如此不同,至少在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當我們在更廣泛的文化之中宣稱反對種族主義時,基督徒可以欣然加入,他們也可以對教會在這方面的失敗表示深深的遺憾。然而,種族問題也是另一個與人性深刻相關的道德問題。通過基督教人類學的視角來反思種族問題有望帶給我們更多洞見。

在一個層面上,基督教人類學清晰且明確地反對種族主義: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樣式創造了每一個人。因一個人的膚色而鄙視他,或因一個人的血統而奴役他,就是無視人的存在這一重要的事實,並侮辱了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他們的那一位。無論以哪種巧妙的方式試圖合理化種族主義,這一點都使人無可推諉、無法反駁。許多非基督徒以普世性的人類尊嚴為由譴責種族主義,但基督徒的反對理由最為深刻。

然而,基督教人類學要求更深入的分析。聖經表明,不僅所有的人都有上帝的形象,而且所有的人追本溯源都同屬一位祖先、一支血脈。上帝從「一個血脈」創造了所有人(徒十七26的直譯),因出生而與一個盟約的元首——第一亞當聯合,而救贖的希望卻在另一個盟約的元首——末後的亞當那裡(羅五12-19;林前十五21-22,45-49)。所有人都有共同的本性,因此,根據聖經,真正的人類只有一族。聖經承認人類群體曾作為民族或國家聯合在一起(如埃及人、赫梯人、亞述人、巴比倫人),但聖經從未將人描述和歸類為現代意義上的不同「種族」。直截了當地說,聖經從來沒有對人作過「白人」、「黑人」這樣的描述。

值得注意的是,當代的遺傳基因科學也得出了完全相同的結論。科學家們檢查和比較了世界各地人口的基因構成,並對許多生活在我們之前很久的人的基因蹤跡加以研究,他們拒絕了將人類區分為更為少數的不同種族的想法。我們是一個單一的種族,相互之間的聯繫太多,不可能是不同種族的。

將人分為不同的種族是人類的發明,無論從神學還是科學的角度來看,都違背了人本性的現實。以種族來劃分人類就好比在男性和女性以外發明新的性別。如何最好地療傷,糾正幾個世紀以來種族主義造成的錯誤,是一個困難且極具爭議的問題。在細節方面基督徒有時會有不同的結論,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基督教人類學表明,我們最終的目標應該是同一個社會,或者說是同一個教會,在其中我們不再像不同種族的人那樣對話或相動了,而是會經歷真正的合一。

人生命的價值

目前為止我們探討的這幾個議題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或者說最基本的議題,是人生命的價值。我們每天都在不同程度地彼此傷害,彼此犯錯。但是,沒有什麼比殘殺同胞更嚴重、更具有破壞性和終結性的傷害了。以這個問題來結束我們對道德生活的人類學探究是很合適的。

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世界上大多數人都對關於烏克蘭的報道和新聞畫面感到震驚。我和這篇文章的許多讀者一樣都沒有生活在戰爭之中,這是一個很大的祝福,但是它可能會給人造成一種錯誤的現實感,誤以為我們的世界不是一個墮落且充滿暴力的地方。世上的人罪孽深重,這導致了人常常肆意且無恥地奪取別人的生命。謀殺,特別是戰爭,不僅扼殺了個人的生命,還破壞了家庭、社會、經濟和各種環境。

上帝不只通過祂在挪亞之約所賜下的普遍恩典保存我們此生的生命,祂還通過新約的血將永生賜給我們。

正如我之前所說的,創世記第一章告訴了我們很多我們需要知道的事。上帝按照祂的形象造了「人」,祂「造男造女」(創一26-27)。因此,所有人都有我們所能想到的最高等的尊嚴。攻擊任何一個人都是在攻擊上帝的形象。創世記九章6節對此做了微妙而重要的補充。在上帝因人的暴力而降下大洪水之後(見創六11),上帝與挪亞以及整個世界立約,以保護和管理萬物(創八21-九17)。作為這個盟約的一部分,上帝宣佈「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根據這個公式,每個人的血都是同樣寶貴的。不管是誰非法地流了其他人的血,都應該用自己的血來償還。無論行兇者是國王還是僕人,都是如此,反之亦然。人的血就是人的血,任何的謀殺都要面對公義的報應,即使是最弱小、最受忽視的人的生命也必須得到保護,墮胎的罪惡在此就特別顯露出來。沒有人比未出生的孩子更加脆弱,創世記九章6節的公義也延伸到他們身上。

創世記九章6節的背景值得注意,因為這是另一個相關的問題。在第5節中,上帝說祂自己將為流人血的事件主持公義,為受害者報仇。但第6節接著說,上帝指定一些人作為祂維護公義的工具。上帝將這項偉大的任務委託給(墮落的)人類,這又一次證明了我們與生俱來的尊嚴。同時這也提醒我們,重視人的生命意味著我們應該支持法律制度、正義的(防禦性)戰爭,以及保護其他人們免受暴力、懲罰不法分子的事物。有上帝的形象就意味著要行使統治權(創一26),而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這還意味著需要在面對邪惡時促進正義。

最後一件需要注意的事,也是最重要的事就是,我們一直在考慮上帝創造我們的各種目的,但最大的目的是在與上帝的關係中獲得永恆的幸福。上帝造我們不僅是為了統治這個世界,也是為了統治將來的世界(來二5)。雖然我們在實現這一目標上慘遭失敗,但上帝還是派祂的兒子降卑進入我們中間,為我們的罪受苦,使我們有一天可以與祂一起享受新創造的榮耀(5-10節)。上帝不只通過祂在挪亞之約中所賜下的普遍恩典保存我們此生的生命,祂還通過新約的血將永生賜給我們。這意味著,儘管我們此生的生命很寶貴,但基督徒卻不敢把它當作最重要的東西。我們要捨己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太十六24)。我們要「至死忠心」,嚮往基督為我們預備的「生命的冠冕」(啓二10)。這是我們最高的使命,如果沒有高舉這一點,那麼任何的基督教人類學都是不完整的。讓我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9)。

本文選自《人論》系列合集。

David VanDrunen
David VanDrunen
大衛·範德倫博士(David VanDrunen)是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系統神學和基督教倫理學的羅伯特·B·斯特林普爾教授(Robert B. Strimple Professor),也是東正教長老會的牧師。他的著作包括《基督教後的政治》(Politics after Christendom)和《聖約與道德秩序》(Divine Covenants and Moral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