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代禱的安慰

2026年05月11日

為什麼「受難日」(Good Friday)會被稱為是「好的」(Good)?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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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一的主

編者注:這是 獨立文章(2026) 系列的第三十六篇。

我的學術生涯始於十八年前的一堂舊約課程,那堂課簡直讓我驚掉了下巴。我就讀於一所世俗大學,因此,我並沒有指望能聽到什麼合乎聖經的教導;但因為授課老師是一位正統派猶太人,我對於他能公平地看待聖經還是心存期盼的。因此,當他說出「古代忠心的以色列人不否認其他神的存在」這樣的話時,我的驚訝可想而知;在他看來,舊約的以色列人相信有其他眾多的神存在,只是他們視耶和華高於諸神,唯獨敬拜耶和華。

自由派「高等批判學」把我教授的這種觀點奉為鐵律,這種觀點就是擇一神論(henotheism)。按照這些批評者的說法,真正的一神論——即只承認惟一真神的信念——直到以色列歷史後期才形成。擇一神論的主要論據是摩西五經中提及的「別神」,他們認為摩西承認列邦中確實有別的神祇存在,但堅持以色列只能敬拜耶和華(例如出二十3)。

非信徒學者往往都著眼於細枝末節而忽略聖經的宏大脈絡,才能從經文中「找出」支持擇一神論的依據。摩西認信惟有一位真神,這從摩西五經的第一章起便清晰明確。不同於其他古代近東的創世敘事,聖經從來沒有說是諸神的爭戰創造出大地;創世記一章呈現的是一位「創造天地」(創一1)的獨一神。敘事中惟有耶和華在行動;祂藉著祂的話語創造了宇宙。

鑑於古代近東的多神主義思想極為盛行,聖經作者反覆堅稱:神惟有一位。就在「示瑪」(Shema)對一神信仰的宣認之前,我們讀到:「除耶和華以外,再無別神。」(申四39)在以利亞與巴力先知的對峙中,唯有耶和華作出了回應,因為耶和華真實存在,而巴力並不存在(王上十八20–40)。以賽亞宣告:「除(耶和華)以外,再沒有真神。」(賽四十四),他指出崇拜以木頭雕成的偶像是愚昧的,是荒謬可笑的。

使徒最有力地宣講獨一神論的場合是他們在面對希臘多神異教文化的時候。保羅在《羅馬書》一章延續舊約觀點、否認別神的存在,他解釋說,由於人壓抑對獨一真神的認識,試圖塑造自己可操縱的神祇,由此產生了多神崇拜(羅一18–23)。這位使徒也提醒在異教文化中服事的提摩太:「只有一位神。」(提前二5)約翰在整卷《啟示錄》中指出羅馬宗教的虛妄,描述一切妄圖坐全能主寶座的僭越之人終必傾覆。

獨一的神向祂所造之物啟示祂自己,這是聖經所教導的獨一神論的根基。若僅僅是知道有一位神存在、卻對這位神一無所知,這又有什麼益處呢?我們不認識的神在功能上是缺席的,「祂」把我們撇在一旁,任憑我們自己揣摩「祂」的旨意—— 我們甚至不知道祂是否在意我們有沒有遵行祂的旨意。然而,聖經所啟示的神並不是這樣的,而是自我啟示的神;事實上,我們若要認識祂,祂就必須啟示祂自己。這啟示藉著受造界本身而來(詩十九;羅一18–32)。然而,惟有藉著聖經這個特殊啟示,人才可能對造物主有使人得救的認識(太十一27;提後三16–17)。

那麼意義何在?

聖經的獨一神論並非純抽象的思辨,一神論實際上對於生活與事奉至少有四個方面的影響:

確信—神清楚而真實地啟示自己,因此我們不必猜測神對我們有什麼要求。現代人常把自己看作「尋道者」,盡其所能地想要明白神是什麼樣的;然而,臆測絕不是建造一個人永恆歸宿的根基。

勇氣—西方基督徒的處境還沒有到被丟到鬥獸場任獅子撕咬的地步;然而,如果有一天我們面對深重的苦難,若不信聖經所啟示的神是獨一的真神,我們就無法忍耐到底。只要我們對「獨一真神意味著世上只有一位救主」這一事實搖擺不定,那麼一旦有風吹草動我們就會立刻不認基督。缺少這個根基,我們終會向宗教相對主義低頭。但以理對一神信仰的忠誠使他得以抵擋異教;靠著神的恩典,我們可以效法他的榜樣。我們不懼怕仇敵對我們的財物、親人或這必朽壞的生命做什麼,因為若只有一位神,而我們屬祂,那麼逼迫不過是「至暫至輕的苦楚」,與此相對應的是為我們所存留的「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7–18)。

信念—信念與勇氣相輔相成、密不可分。勇氣使我們恆久持守對獨一真神的愛;信念使我們在患難尚未臨到之前就能表明我們的立場、且站立得穩。若我們的信仰紮根於只有一位神、因此只有惟一真理的事實,那麼我們的講道、教導、佈道與文化參與便會堅實有力。我們將會直面墮落人類的堅固營壘,聖靈也會使用我們的言語使罪人的心柔軟。教會迫切需要信念虔誠的男男女女,這樣的信念始於對合乎聖經的一神論毫不動搖的委身。

清晰—明白合乎聖經的一神論有助於我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所信的與所教導的。我們不相信神可以藉著許多不同的名來被人認識,也不相信神提供很多使人得救的道路;我們不認同只要相信有一位神存在就足夠了。我們認信的是,我們必須信靠聖經所啟示的那位神;即便是最有善意的穆斯林、摩門教徒、耶和華見證人、萬物有靈論者或當代猶太人,他們所信奉的,都不是這位神。

非一位論

要澄清的是,聖經的一神論不是一位論(unitarianism)。「示瑪」關於神獨一性見證的豐富內涵主要在於「神的獨一不是沒有區分的單一體」這個教導。祂的獨一是指祂神性的本質是獨一的,但這唯一的神性本質由三個彼此有別的位格完全且平等地共有。聖父、聖子、聖靈都完全且同等為神,然而父不是子,子也不是靈(約一1;約十四16–17;林後十三14)。

救恩是三一神的工作。父差遣子;子為罪成就贖罪;聖靈把這贖罪(的功效)施行在我們身上。聖靈使祂的百姓重生,因此他們單單信靠子;而子把主所揀選之人的國度呈獻與父,好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約三5,16;林前十五20-28;來一1-4)。

我們不需要完全明白三位一體這個概念就能得救;對於受造之物來說,完全明白神是不可能的。然而,正如《亞他那修信經》所陳明的:凡否認我們敬拜三而一、並一而三之神的,都不能得救。

本文選自《桌邊談》系列。

Robert Rothwell

Robert Rothwell

羅伯特‧羅斯威爾牧師(Robert Rothwell)是《桌邊談》雜誌的副主編與林格尼事工的資深作者,以及改革宗聖經學院(Reformation Bible College)的常駐客座教授,也是佛羅里達州珀特奧蘭治雲杉溪長老教會(Spruce Creek Presbyterian Church )的副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