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经

The Apostles’ Creed, 3401


〈使徒信经〉(ApostlesCreed)是最简短、也是今天教会最普遍使用的一份信经(creed),全篇共十二条。

据说在五旬节后,当十二使徒就要分散前往各地传道时,为确保真理的合一,临行前制定了这份信经;由十二使徒每人各提供一段,所以共有十二条。这种说法虽然不足采信,但是这份信经的内容与精神,确实符合使徒的信仰与教导,所以称做〈使徒信经〉。最早曾在爱任纽(Irenaeus, 130-202)第二世纪的着作中发现,但是现在所呈现的形式,大约是在第七世纪间形成的。

〈使徒信经〉是根据教会的需要而制定的。早期教会的信徒在受洗加入教会之前,所需接受的基本真理教导,就是以这份信经为准则,并且在受洗时宣认。一般教会的教导也以它为根基。而要看一个教会的信仰是否纯正,也以「是否符合这份信经的教导」为考核标准。早期教会受逼迫时,信徒都暗中信守这份信经,直到逼迫结束。至于这份信经什么时候成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则已经不可考。

有人认为〈使徒信经〉具有辩证的性质:因为撒伯流派(Sabellianism)宣称圣父、圣子、圣灵(Holy Spirit)只是独一神之三种不同显示,所以这份信经特别按照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分成三部分。而马吉安(Marcion, 100-165)否定基督道成肉身(Incarnation)及复活(Resurrection),诺斯底派(Gnosticism)不承认基督有身体,所以信经说:「耶稣基督……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阴间(descent into hades);第三天从死里复活。」还有多纳徒主义(Donatism)不接纳大公(catholic)教会,所以这份信经以「我信……神圣而大公的基督教会,圣徒相通(communion of saints)」回应。所以,〈使徒信经〉清楚指出当时各派之错误教导。〈使徒信经〉可分为三段:第一段宣认「父神为创造之主」;第二段宣认「基督为神也为人」,并承认祂救赎的工作;第三段宣认「圣灵、大公教会及信徒成圣(sanctification)之生活」。〈使徒信经〉不是对抽象的教义作一番逻辑的陈述,而是宣认真实的救赎事实。历代教父(fathers of the church)都尊崇这份信经,路德(Luther, Martin)、加尔文(Calvin, John)更是钦佩它对信仰与圣经所作的简短清晰、却又真实准确的陈述与摘要。直到今天,它仍然为各宗派接纳,成为众教会彼此相通的基础。

 1我们很难确定〈使徒信经〉是什么时候写成的,而公元340年是它最早被引用的年代。


使徒信经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们的主;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阴间; 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后升天,坐在无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边; 将来要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我信圣灵;神圣而大公的基督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复活;并且永生。阿们!


—  出处:《历代教会信条精选》,改革宗,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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