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是什麼樣的? - 林格尼爾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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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是什麼樣的?

編者註:這是《桌邊談》雜誌:獨立文章(2023)系列的第九篇。

詩篇五十一篇是一首懺悔詩,是大衛在受到先知拿單的質問之後寫下的。拿單稱大衛在娶拔示巴為妻並謀殺她丈夫烏利亞的事上嚴重地得罪了神。

看到大衛所表達的痛苦和發自內心的悔恨是很重要的,但我們也必須明白,由心生發的悔改是神聖靈的工作,大衛之所以願意悔改是因為聖靈對他的影響。不僅如此,大衛是在聖靈的默示之下寫下這篇禱告詩的。聖靈在詩篇五十一篇中展示了祂是如何在我們心中作工使我們產生悔意的。我們看這首詩時,請牢記這一點。

詩篇五十一篇的開頭說:「神啊,求祢按祢的慈愛憐恤我!按祢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詩五十一1)。這裡我們看到了悔改的一個重要因素。通常情況下,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罪並轉身離開時,他就會開始委身於神的憐憫。真正悔改的第一個果實是認識到我們多麼需要神的憐憫。大衛沒有向神祈求公義,他知道如果神按照公義來審判他,他將會立即被毀滅。因此,大衛以祈求憐憫開始他的懺悔。

當大衛懇求神抹去他的過犯時,他是在請求神從他的靈魂中清除污點,遮蓋他的不義,並潔淨他的罪,這罪從此將永遠存在於他的生命中。所以他說:「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詩五十一2)。

赦免和潔淨的概念是相關的,但它們不是同一件事。在新約中,使徒約翰寫道:「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本著悔改的精神,我們在神面前承認我們的罪,不僅要求赦免,而且要求聖靈的力量不再犯同樣的罪。正如大衛在本詩中所做的,我們請求神消除我們的邪惡傾向。

大衛繼續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五十一3)。這不是一句敷衍地認罪,相反,大衛深受他的罪的困擾;他說,「我知道我是有罪的。」他沒有試圖減輕他的罪過,也沒有試圖自我辯解。我們常常是自我合理化大師,很快就會為自己的罪惡行為提出各種各樣的理由來為自己開脫。但在這段經文中,神通過聖靈的力量將大衛誠實無偽地帶到神面前。他承認自己有罪,也意識到他的罪是永遠存在的。他無法擺脫它,這罪會永遠跟著他。

然後他喊道:「我向祢犯罪,惟獨得罪了祢;在祢眼前行了這惡,以致祢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五十一4)從某種意義上說,大衛在這裡使用了誇張的說法。他對烏利亞、烏利亞的家人和朋友、拔示巴以及對整個神國都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但大衛明白,罪最終是對神的冒犯,因為神是宇宙中唯一完美的存在。由於神是天地的審判者,所有違反神律法的行為都被定義爲罪,冒犯了神的聖潔。大衛知道也承認這一點。他不是在最小化他對人類犯罪的事實,他只是認識到了他對神犯罪的終極意義。

然後他做了一個經常被忽視的聲明,第4節第二部分是聖經中對真正悔改的最有力表達之一。「以致祢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五十一4)大衛基本上是在說:「神啊,祢完全有權利審判我,而且很明顯,我只配接受祢的審判和祢的忿怒。」大衛承認神是無可指責的,完全有權利審判他。與神沒有討價還價或談判的餘地。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你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詩五十一5-6)。神不僅希望我們誠實,更希望從我們內心深處誠實。大衛承認他沒有做到神的命令,他的順服往往只是外在的儀式,而不是從他裡面湧流出的順服。

然後大衛再次呼喊求神潔淨。「求祢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祢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詩五十一7)我們可以從大衛的呼求中聽到他全然的無助。大衛沒有說:「神請等一下,在我繼續禱告之前,我必須清潔我的手。我必須要洗淨自己。」大衛知道他沒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去除他罪孽的污點,他也無法彌補罪。我們必須和大衛一起承認,我們無法為自己的罪孽贖罪。

後來,神通過先知以賽亞給出了這個應許: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賽一18)當神發現我們的罪污時,祂樂意為我們洗淨。

大衛接著說:「求祢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詩五十一8a)懺悔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誰會喜歡認罪的經歷和過程?內疚是快樂的最強大的破壞者。雖然大衛此刻不是很高興,但他請求神使他的靈魂甦醒,使他重新感到快樂和喜悅。他說:「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詩五十一8b),這就說明了這一點。這是一個有趣的短語,不是嗎?他說:

神啊,祢壓垮了我。我的骨頭碎了;不是撒旦也不是拿單打碎了我的骨頭,而是祢在給我定罪的時候打碎了我的骨頭。所以,作為一個破碎的人站在你面前,我唯一能繼續活下去的盼望就是祢醫治我,再次把喜樂賜給我。

接下來他說:「求祢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啊,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或譯:堅定)的靈。」(詩篇五十一9-10)。擁有一顆乾淨的心的唯一方法是通過神聖再創造工作。我沒有能力在自己身上創造,只有神能創造乾淨的心,而且神是通過抹去我們的罪來創造乾淨的心。

大衛接著喊道:「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祢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祢的聖靈。」(詩五十一11)大衛意識到這是可能發生在罪人身上的最糟糕的事情。他知道,如果我們堅持不悔改,神會趕逐我們離開祂的面前。耶穌警告說,那些拒絕祂的人將永遠與神隔絕,但悔改的禱告是信徒的避難所。悔改是知道自己在罪中的人所擁有的虔誠反應。這種類型的反應應該成為所有信主之人生活的標誌。

大衛繼續說:「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就把祢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詩五十一12-13)我們經常聽到人們說不喜歡和基督徒在一起,因為基督徒常常表現出自以為是或者好大喜功的態度,好像比別人更聖潔。但情況不應該是這樣的。基督徒沒有什麼可自鳴得意的;我們不是試圖糾正不義之人的義人。正如一位傳道人所說,「傳福音只是一個乞丐告訴另一個乞丐在哪裡可以找到麵包。」信徒和非信徒之間的主要區別是寬恕。唯一一件使人有資格以基督的名義傳道的事情是,這人經歷過寬恕,並想把這種經歷分享給其他人。

「主啊,求祢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祢的話!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5-17)這裡我們找到了上一章中所講的預言性的悔改的核心和靈魂。敬虔的悔改的真正本質可以在「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這句話中找到。大衛是說如果他能為自己的罪孽贖罪,他會這樣做的;但他當下唯一的希望是神會按照祂的憐憫來接受他。

聖經明確或含蓄地告訴我們,神抵制驕傲的人,施恩給謙卑的人。大衛知道這是真的。儘管他是個破碎的人,但他瞭解神,瞭解神如何與悔改的人相處。他明白神從不厭惡或輕視破碎和悔改的心。這是神對我們的期望。這也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那些哀傷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這段經文不僅僅是指失去親人時的悲傷,也包括我們被定罪時的憂傷。耶穌向我們保證,當我們為自己的罪憂傷時,神會透過祂的聖靈安慰我們。

我建議所有基督徒背誦詩篇五十一篇,這一篇是敬虔悔改的完美典範。我曾多次來到主面前,說:「神啊,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或者說:「求祢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祢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我也常常這樣禱告:「主啊,求祢恢復我對救恩的喜樂。」並喊道:「我向祢犯罪唯獨得罪了祢。」當我們被自己罪的現實所淹沒時,言語是無法向神表達自己的悔改的。這種情況下,有聖經中的話語在我們嘴邊,確實是一種莫大的祝福。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

R.C. Sproul
R.C. Sproul
史普羅博士是林格尼爾福音事工的創辦人,佛州桑福郡聖安德烈堂的首任講道與教導牧師,以及改革宗聖經學院的首任校長。他著有超過一百餘本書籍,包括《神的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