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
德國的巴勒提拿提(Palatinate)在1546年成為信義宗(Lutheranism)的牧區(parish),不久之後,改革宗主義信仰(Reformed Faith)也在這裡傳開。但是因為對聖餐(Holy Communion, Lord’s Supper)觀點不同,以致發生一連串的爭辯;信義宗認為「基督的身體真的在餅與杯之中」,而改革宗則主張「餅與杯是基督同在的記號與印證(signs and seals)」。為了解決這教義的分歧,當時在位的選侯腓勒德烈三世(Frederick III, 1515-1576)在研究這兩個觀點之後,採納了改革宗的論點。他為了教育青年,不顧信義宗施壓,邀請了幾位海德堡大學的教授(也是改革宗的神學家),完成一個適用於學校、教會及講台信息教導的信仰問答。其中最主要的教授是兩位年輕人──烏爾西努(Zacharias Ursinus, 1534-1583)和奧利維亞努(Caspar Olevianus, 1536-1587),他們兩位對加爾文主義都採取較溫和的態度,而且都曾經為信仰遭放逐、受逼迫。其中,烏爾西努長於精準的辯證,奧利維亞努則善於熱誠的表達,他們二人的特長也就成為這份問答的特色。腓勒德烈三世也積極地參與著作的過程,略帶火藥味的第80問答末句「也是一種該受咒詛的偶像崇拜」,就是出於他的建議;此外,他還為德文版寫了一篇序言。這份問答於1563年1月,在海德堡的議會中接受評檢並被採用,所以就叫做〈海德堡要理問答〉。在出版的同時,拉丁文版也已經完成。
〈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在改革宗的信條中最有權威,也最通行,原因有三︰
- 它被翻譯成許多語言,因此被許多團體採用。
- 它雖然在激烈的神學爭辯中產生,但沒有咄咄逼人的辯腔,語氣十分溫和;除了第80問答之外,文辭之間滿有安慰;而且內容著重於實際信仰的需求,不重神學的研討,所以頗受巴勒提拿提以外的改革宗教區所喜愛。
- 它的架構與眾不同,是依照羅馬書的格式寫成。全文129個問答,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有關「人類的罪惡及苦境」(問3~11,參羅一18~三20);第二部分是有關「基督的救贖和人的相信」(問12~85,參羅三21~十一36),其中也包括對〈使徒信經〉及聖禮(sacraments)的解釋;最後的部分則強調「人應有的回應」(問86~129,參羅十二~十六),其中包括對十誡及主禱文(Lord’s Prayers)的闡釋。改革宗的神學觀在這份問答中隨處可見。
海德堡要理問答
主日1
問1:無論是生是死,你惟一的安慰是什麼?
答:就是「我無論是生是死1,我的身體、靈魂(soul)都不屬於我自己2,而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Savior)耶穌基督3,祂用寶血4 完全補贖(satisfaction)了我一切的罪債5,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6;祂也保守我7,所以除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會掉下8;祂又使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9。因此祂透過聖靈使我有永生的確據10,也使我從今以後甘心樂意地為祂而活11」。
問2:你必須知道哪些事,才能因為這安慰,無論是生是死都快樂?
答:我必須知道三件事12:
(一)我的罪惡和苦境(misery)是何等的大13;
(二)我怎樣從自己這一切的罪惡和苦境中被救贖14;
(三)我應該為這樣的救贖(redemption),何等感謝神15。
才能因這安慰,無論是生是死都快樂。
1 羅十四7-8。2 林前六19-20。3 林前三23。4 彼前一18-19。5 約壹一7。6 約壹三8;來二14-15。7 約六39,十28-29。8 路廿一18;太十30。9 羅八28。10 林後一22,五5。11 羅八14-15,七22。12 路廿四47。13 林前六10-11;約九41;羅三10、19。14 太十一28。15 西一12。 |
第一部 人的苦境
主日2
問3:你怎麼知道你的苦境呢?
答:從神的律法1。
問4:神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答:基督在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提綱挈領地教導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2。」
問5:你能完全遵守每一條律法嗎?
答:不能3;因為我的本性就傾向於恨神、恨鄰舍4。
1 羅三20。2 路十27。3 約壹一8。4 羅八7;多三3。 |
主日3
問6:神造人的時候,人就這麼邪惡悖逆了嗎?
答:不;神造人原是好的1,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2;以致人能對創造他的神有正確的認識,並且衷心愛祂,與祂一同住在永遠的福樂裡,將讚美、榮耀歸給祂3。
問7:那麼,這種墮落的人性是怎麼來的呢?
答:是因為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在樂園中悖逆而墮落4,使我們的本性也因此變得這麼敗壞。我們都是在罪孽裡生的5。
問8:我們都已經敗壞到「一心向惡,無法向善」的地步了嗎?
答:是的6;我們確實無法靠自己行善,除非我們被聖靈重生(regeneration)7。
1 創一31。2 創一26-27;西三10;弗四24。3 弗一6;林前六20。4 創三6;羅五12、18-19。5 詩五一5。6 創六5;伯十四4,十五14、16。7 約三5;弗二5。 |
主日4
問9:那麼,神的律法要求人做他做不到的事,豈不是在為難人嗎?
答:不,神不是在為難人1;因為神造人,原是叫他能行律法2;但人因為魔鬼的慫恿3 ,又自甘悖逆,於是使自己和自己的後裔失去這種行善能力4。
問10:神會容忍放任人這樣忤逆背叛,而不刑罰嗎?
答:絕對不會;祂極厭惡5 我們生來就有的原罪(original sin)和我們自身所犯的本罪(actual sins),並且會在今世和永恆中以公義的審判去刑罰罪惡6,正如祂所宣告的︰「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7」(加三10)。
問11:神不也是慈悲的嗎?
答:神確實是慈悲的8,但祂同樣也是公義的;因此,祂的公義要求9 那干犯了至高神之威嚴的罪惡,必須受到極刑10 ──就是身體和靈魂要受永遠的刑罰11。
1伯卅四10;尼九33。2 傳七29。3 創三4、7;約八44;林後十一3。4 羅五12。5 詩五5;羅一18。6 申廿八15;來九27。7 申廿七26。8 出卅四6。9 出廿5;伯卅四10-11。10 詩五5-6。11 創二17;羅六23。 |
第二部 人的救贖
主日5
問12:既然我們按照神公義的審判,都該受今世和永遠的刑罰,那麼我們當怎樣行,才能逃避這個刑罰,重新蒙恩呢?
答:神要使祂的公義得到滿足1,因此我們必須使祂的公義得到完全的滿足。如果不是我們來完全滿足祂公義的要求,就必須有另一位來完全滿足祂公義的要求2。
問13:我們自己能滿足神的公義嗎?
答:我們絕對不能滿足神的公義3,反而還天天增添罪債4。
問14:有哪個「純粹只是個受造物的」(mere creature),能替我們滿足神的公義嗎?
答:一個也沒有;因為
(一)神不會將人自己犯罪當受的刑罰,加在其他任何受造物身上5;
(二)沒有任何一個「純粹只是個受造物的」,能承擔神對罪惡所發的永遠忿怒,而使別人因此得救6。
問15:那麼,我們需要尋求怎樣的中保(mediator)和救贖主?
答:這位中保必須
(一)是真實的人;
(二)沒有罪7;
(三)比一切受造物都更有能力;
換句話說,這位中保必須同時也是真實的神8。
1 出廿5。2 林後五。3 伯九2-3。4 太六12;賽六四6。5 結十八4。6 啟五3;詩四九7-9。7 約八46;羅八3。8 羅九5;賽七14。 |
主日6
問16:為什麼這位中保必須是真實的人,而且沒有罪?
答: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這位中保必須「與犯罪者同樣為人,具有同樣性情」,才能為罪作出補贖 1(但這意味著他自己也同樣犯了罪);可是,沒有一個「自己已經是罪人」的人,還能為別人贖罪2。
問17:為什麼這位中保必須同時也是真實的神呢?
答:因為祂必須透過神性的能力,才能在人性中承擔神的忿怒3,而使我們重新得到公義和生命4。
問18:那麼,誰是這位中保呢?誰是這位「既是真實的神,又是真實而無罪的人」?
答:就是我們的主基督耶穌5;神將祂(他)白白賜給我們,為使我們得著完全的救贖與公義6。
問19:你怎麼知道這些事呢?
答:我是從福音知道的。這福音:
(一)起初是神自己在伊甸園(Paradise)裡啟示的7,
(二)後來由聖族長(Patriarch)和眾先知宣佈這福音8,
(三)又用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type)這福音9,
(四)最後由祂的愛子成全這福音。10
1 羅五12、15。2 彼前三18;賽五三11。3 彼前三18;徒二24;賽五三8。4 約壹一2;耶廿三6;提後一10;約六51。5 提前二5;太一23;提前三16;路二11。6 林前一30。7 創三15。8 創廿二17-18,廿八14;羅一2;來一1;約五46。9 來十7-8。10 羅十4;來十三8。 |
主日7
問20:那麼,是否每個人既因亞當而滅亡,就照樣因基督而得救?
答:不;只有那些藉著真信心1 連於基督2,並接受祂所有恩惠的人,才會得救。
問21:什麼是真信心?
答:真信心不只是一種「藉以持定神在祂話語裡向我們啟示一切真理」的知識3,同時也是一種由衷而真誠的信靠4,這信靠是聖靈5 藉著福音在我心裡運行而成的6。神只因祂的恩典與基督的功勞(merit)7,將赦罪8、永遠的公義、救恩9 白白賜下,而且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我。
問22:那麼,一個基督徒必須相信什麼?
答:基督徒必須相信福音中應許我們的一切事10,就是我們基督教信條中的教導。這基督教信條是大公(catholic)的,也是不容置疑的。
問23:這些信條是什麼?
答: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 死了,葬了,下到陰間; 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 將來要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 神聖而大公的基督教會,聖徒相通; 罪得赦免; 肉身復活; 並且永生。
1 約一12-13;羅十一20;來十39。2 太一21;賽五三11。3 約六69,十七3;來十一3、6。4 弗三12;羅一16。5太十六17;約三5。6 羅十14、17。7 羅三24-26。8 羅五1。9 加二20。10 約廿31;太廿八19-20。 |
主日8
問24:這些信條要怎樣劃分?
答:這些信條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提到聖父,也提到我們的受造1;
(二)提到聖子,也提到我們的救贖2;
(三)提到聖靈,也提到我們的成聖(sanctification)3。
問25:既只有一位神4,為什麼你說有三位──聖父、聖子和聖靈呢?
答:因為神在祂的話語裡這樣啟示了祂自己5,這三個不同的位格正是獨一、真實、永恆的神。
1 創一章。2 彼前一。3 彼前一2藉著聖靈得成聖潔。4 申六4。5 創一26;賽六一1;約十四16-17;約壹五7;太廿八19;林後十三14。 |
論聖父
主日9
問26:你對「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的信念是什麼?
答:我相信:
(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永恆之父,因著祂兒子基督的緣故,也作我的神、我的父。
(二)祂「從無中」(of nothing)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萬物1,並用祂永恆的計畫與護理(providence)來托住並治理這一切2。
(三)我深深信靠,毫無疑惑,相信祂必供應我身體和靈魂一切的需要3。
(四)此外,在流淚谷中,祂所允許臨到我的任何不幸,至終都會顯明是與我有益的4。
祂能如此行,因為祂是全能的神5;
祂也願意如此行,因為祂是信實的父6。
1 創一~二章;詩卅三6。2 詩一一五3;太十29;來一3;約五17。3 約一12、16;羅八15-16;加四5-6;弗一5;約壹三1。4 詩五五22;太六26。5 羅八28。6 羅四21,十12;太七9-11。 |
主日10
問27:你認為「神的護理」是什麼意思?
答:就是「神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大能 1」。神施展這個大能,好像人用雙手一樣,一直托住天地和其中萬物2。因為神治理萬有,所以一草一木、或雨或旱3、豐年荒年、飽足饑餓4、健康疾病5、 富足貧窮6,都不是出於偶然,而是出於祂像父親一樣的手7。
問28:我們知道了神的創造之工,也知道了祂托住萬有的護理之工,這對我們又有什麼益處呢?
答:使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8、在富足時感恩9,並因著信實的父神,對未來有美好的信心10;因為萬有都在祂手中,祂若不許可,它們甚至連動一動都不行11。所以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絕12。
1 徒十七25-28。2 來一3。3 耶五24。4 徒十四17。5 約九3。6 箴廿二2;伯一。7 太十29-30。8 羅五3-4。9 申八10;帖前五18。10 羅五3-6。11 伯一12,二6;太八31。12 羅八38-39。 |
論聖子
主日11
問29:為什麼稱神的兒子為「耶穌」(就是「救主」)呢?
答:因為祂將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1。我們無法從其他任何人尋求拯救、得著拯救2。
問30:那麼,如果有人想從聖徒、從他們自己、或從其他任何人尋求救恩和福祉,他們是真的相信耶穌為獨一救主嗎?
答:不是;雖然他們或許會在言語上以祂誇耀,但在實際行為上卻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3。除非耶穌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則,凡以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能在祂裡面擁有一切他們得救所必需的事物4。
1 太一21。2 徒四12。3 林前一13、31。;加五4。4西一19-20。 |
主日12
問31:為什麼稱祂為「基督」(就是「受膏者」)呢?
答:因為:
(一)祂被父神所立、被聖靈所膏1,作我們至大的先知、惟一的師尊2,又將神救贖我們的奧秘計畫與旨意,完全啟示給我們。
(二)祂也是我們屬天的大祭司,將自己的身體一次獻上,救贖了我們3;他(祂)又長遠活著,為我們向父祈求4。
(三)祂還是我們永遠的至高君王5,用祂的道(word)和聖靈管理我們,並護衛、保守我們能一直在祂為我們所得著的救贖之中6。
問32:那麼,你又為什麼被稱為基督徒(Christian)呢?
答:我因信成為基督的肢體7,因此在祂的受膏上有分8;所以可以承認祂的名9,把自己當作感恩祭獻給祂10,又可以用自由的良心在今生與罪惡、魔鬼爭戰11;然後在永恆中,將與祂一同掌管萬有12。
1 來一9;路四18。2 申十八18;徒三22;約一18,十五15;太十一27。3 詩一一○4;來七21,十14。4 羅八34。5 詩二6;路一33。6約十28。7 林前六15。8 約壹二27;珥二28。9 太十32。10 羅十二1。11 弗六11-12;提前一18-19。12 提後二12。 |
主日13
問33:既然我們也都是神的兒女,為什麼祂卻被稱為「上帝的獨生子」呢?
答:因為惟有基督才是神在永恆裡原本就有的兒子1;而我們則是因祂的緣故、靠著恩典,才被收納成為神兒女的2。
問34:為什麼稱祂為「我們的主」呢?
答:因為祂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祂的寶血,將我們的身體、靈魂,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權勢中買贖、拯救出來,叫我們歸屬祂自己3。
1 約一14、18;來一2。2 羅八15-17;弗一5-6。3 彼前一18-19;林前六20。 |
主日14
問35:「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麼意思?
答:神永恆的兒子1是永恆的真神──現在是,以後也一直都是2。藉著聖靈的運行3,從童女馬利亞取了人性,也取了血肉之體4,為使祂可以作大衛的真後裔5,凡事與祂的弟兄相同,只是祂沒有犯罪6。
問36:基督聖潔的感孕和出生,帶給你什麼益處?
答:基督是我們的中保7,以自己的純潔和至聖,在神面前遮蓋了我的罪8 ──我就是在這罪中成孕的。
1西一15;詩二7。2 羅九5;約壹五20。3 太一18;路一35。4 約一14;加四4。5 徒二30;羅一3。6 來四15。7 提前二5;來二16-17。8 詩卅二1;林前一30;羅八34。 |
主日15
問37:你認為「受難」(suffered)是什麼意思?
答:受難就是:在祂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裡──特別是祂生命的最後階段,祂的身體和靈魂1 承擔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為了要使祂可以藉著受難,做成惟一的贖罪祭2,將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從永遠的咒詛裡救贖出來,並且為我們贏得神的恩典、公義、永生。
問38:為什麼祂要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答:祂雖然原本無辜,卻被屬世的審判官定罪3,好將我們從神原本要我們承受的嚴厲審判中拯救出來4。
問39: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否比以其他的方式受死,有更大的意義?
答:是的;我藉此確知祂已經把那加在我身上的咒詛,擔在祂自己的身上了,因為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是神咒詛的5。
1 彼前二24;賽五三12。2 約壹二2;羅三25。3 路廿三14;約十九4。4 加三13-14。5 申廿一23;加三13。 |
主日16
問40:基督為什麼必須受死?
答:因為按著神的公義和真理1,除非神兒子受死,否則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補贖我們的罪2。
問41:為什麼祂要被埋葬了?
答:為要表明祂真的死了3。
問42:既然基督為我們死了,為什麼我們也要死?
答:我們死,並不是為了補贖我們的罪,而是向罪死,並且進入永生4。
問43:我們還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受死,得著什麼益處?
答:我們藉著祂的能力,使我們的舊人與他同釘十字架,同死,同埋葬5;以致肉體的邪情私慾不能再在我們身上作王6,使我們可以把自己獻給基督,作為感謝祭7。
問44:為什麼還要加上「下到陰間」(descent into hades)呢?
答:為了使我在極大的試探中仍可以確信:因為主基督的靈魂在十字架上與上十字架之前,受了無法形容的悲痛、苦楚、恐怖,所以我已經蒙救贖,脫離了地獄的痛苦和折磨8。
1 創二17。2 來二9-10;腓二8。3 徒十三29;可十五43、46。4 約五24;腓一23。5 羅六6-7。6 羅六12。7 羅十二1。8 賽五三10;太廿七46。 |
主日17
問45:我們從基督的復活得著什麼益處?
答:
(一)基督藉著復活戰勝了死亡,叫我們分享祂因著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1;
(二)我們現在也因著祂的權能而活過來,並得著新生命2;
(三)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將來蒙福之復活的確實保證3。
1 羅四25。2 羅六4;西三1。3 林前十五章;羅八11。 |
主日18v
問46:你認為基督「升天」是什麼意思?
答:「基督升天」就是基督在門徒眼前從地上被接到天上去1,並為我們留在那裡2,直到祂再來審判活人和死人。
問47:基督不是應許要「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嗎?
答:基督真是人,也真是神;就人性而言,祂現在已經不在地上3;但是就神性、尊嚴、恩典、祂的靈而言,祂無時無刻不在我們中間。
問48:可是,如果基督的人性不是一直與神性在一起,那麼基督的兩性豈不是分開了嗎?
答:絕對不是;基督的神性既然不可測透、無所不在4,而基督的神性是取了基督的人性顯在世人面前,所以基督的神性一定超越基督人性的限制5,但又同時在基督的人性之內,並且仍然親自與基督的人性聯合。
問49:基督升天帶給我們什麼益處?
答:基督在天上父的面前,為我們代求6;
(一)確保我們的肉身也會在天上;因為基督既然身為元首,就也要接納我們為祂的肢體,並帶我們到祂那裡去7;
(二)祂差遣聖靈為憑據8,我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可以不求地上的事,但求上面的事,上面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9。
1 徒一9;可十六19。2 約十七11;來四14;羅八34;弗四10。3 徒三21;約三13,十六28。4 徒七49;太廿四30。5 太廿八20;約十六28,三13。6 羅八34。7 約十四2;弗二6。8 約十四16;林後一22,五5。9 西三1;腓三20。 |
主日19
問50:為什麼還要加上「坐在神的右邊」呢?
答:因為基督升到天上,是為了要顯出祂是教會的頭1,父也藉祂統管萬有2。
問51:我們的元首基督得這份榮耀,使我們得到什麼益處?
答:
(一)祂藉聖靈將屬天的恩賜3 賜給我們這群作祂肢體的人;
(二)祂藉祂的權能,又使我們在一切仇敵面前得蒙護佑4。
問52:基督「將來要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這帶給你什麼安慰?
答:這使我在各種的憂傷迫害中,仍能昂首仰望主;
(一)基督曾經獻上自己,為我接受神的審判,除去我一切的咒詛,並且還要從天降臨,作至高的審判者5;
(二)祂要將祂與我的一切仇敵都丟到永遠的刑罰中6,卻要將我與一切選民都帶到祂那裡,一同進到天上的福樂和榮耀裡7。
1 弗一22;西一18。2 太廿八18;約五22。3 弗四8。4 詩二9;約十28。5 路廿一28;羅八23-24;帖前四16。6 帖後一6-9;太廿五41。7 太廿五34。 |
論聖靈
主日20
問53:你相信聖靈是怎樣的一位?
答:
(一)我相信祂與聖父、聖子同為永恆的神1;
(二)祂是被賜給我的2,使我藉著真實的信心,得以分享基督自己和基督一切的恩惠3;
(三)祂也安慰我4,並且永遠與我同在5。
1 創一2;賽四八16;林前三16。2 太廿八19;林後一22。3 加三14;彼前一2。4 徒九31。5 約十四16;彼前四14。 |
主日21
問54:你對「神聖而大公的基督教會」(Holy Catholic Church)的信念是什麼?
答:我認為神聖而大公的基督教會就是:神的兒子1 藉著祂的靈和祂的話2,從世界開始到末了3,在全人類當中4 為自己招聚5、護衛、保守一群以真信心聯合的選民6,使他們得著永生7。我現在是、以後也永遠是這群體裡的一個活肢體8。
問55:你認為「聖徒相通」是什麼意思?
答:
(一)每一個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與祂一同得分,同享一切的豐富和恩賜9;
(二)每一個信徒應該覺得他自己有責任隨時樂意使用他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10。
問56:你認為「罪得赦免」是什麼意思?
答:神因為基督補贖我們的罪11,就不再記念我眾多的罪行,也不記念我罪惡的本性(這罪性是我要與它爭戰一輩子的);反而憑恩典將基督的義分賜給我12,叫我永不再被定罪13。
1 約十11。2 賽五九21。3 創廿六4。4 啟五9。5 羅九24;弗一10。6 約十16。7 徒十三48。8 林前一8-9;羅八35。9 約壹一3-4;羅八32;林前十二13。10 腓二4-6。11 約壹二2;林後五19、21。12 耶三一34;詩一○三3-4、10-11;羅八1-3。13 約三18。 |
主日22
問57:身體復活帶給你什麼安慰?
答:當我死後,不但我的靈魂立刻被帶到元首基督那裡1,連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權能活過來,再次與我的靈魂聯合起來,並且要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2。
問58:論永生的信條帶給你什麼安慰?
答:既然現在我心裡已開始覺悟到永恆的喜樂3,今生結束後,我也要得著完全的福樂,這是眼晴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4 的福樂,我在其中要永遠讚美神。
1 路廿三43;腓一23。2 林前十五53;伯十九25-26。3 彼前一8;羅十四17。4 林前二9。 |
主日23
問59:你相信這一切之後,對你有什麼幫助呢?
答:可以使我在基督裡,得以在神面前被稱為義,並且承受永生1。
問60:你怎樣在神面前稱義呢?
答:我單單因為真實信靠基督耶穌,而在神面前稱義2。換句話說,雖然我的良心控告我嚴重干犯神一切的誡命,又沒有遵守任何誡命3,並且還時常傾向罪惡4;但我不是因為有任何功勞得以在神面前稱義5,而是因為神白白的恩典6,將基督完全的補贖、公義,和聖潔7 賜給我8,好像我從來沒有犯過罪、已經完全順服似的。我雖然不能順服,但是基督已經為我成全,基督在每件事上的順服,都好像是我在順服似的9,這一切都只要我用信心接受恩典就夠了10。
問61:為什麼你說你是單單因信稱義?
答:因為我被神接納,不是因為我的信心有價值11,而是單單因著基督的補贖、公義,和聖潔,成為我在神面前的義12。並且除非我單單憑著信,否則沒有辦法接受基督的補贖、公義,和聖潔,使它們成為自己的補贖、公義,和聖潔13。
1 羅五1,一17。2 羅三22;加二16;弗二8-9。3 羅三9。4 羅七23。5 多三5。6 羅三24;弗二8-9。7 羅三24。8 羅四4-5;約壹二1。9 林後五21。10 羅三28;約三18。11 詩十六2;弗二8-9。 12 林前一30,二2。13 約壹五10。 |
主日24
問62:為什麼我們的善行(good works)不能使我們在神面前稱義?
答:因為只有徹底完全的義、與神的律法完全相合的義,才能在神審判寶座前站立得住1但即使是我們今生最好的善行,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的2。
問63:既然我們的善行算不得什麼,為什麼神還要在今世與來世獎賞我們呢?
答:神獎賞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勞,而是出於祂的恩典3。
問64:這個教義豈不是會使人怠慢不敬嗎?
答:不;凡藉真信心植根於基督的人,不可能不結出公義的果子4。
1 加三10;申廿七26。2 賽六四6。3 路十七10。4 太七17-18;約十五5。 |
論聖禮
主日25
問65:我們既然是單單因著信,而在基督及其恩典上有分;那麼,這信心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答:是聖靈藉著人宣講福音,在我們心裡運行,使我們有信心1;又藉著人施行聖禮(sacraments),確認並堅固這信心2。
問66:聖禮是什麼?
答:聖禮是神所設立,有形的神聖記號和印證。神可以藉著聖禮,更完全地向我們宣佈並印證福音的應許,就是: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全的一次救贖,神白白赦免了我們的罪,並將永生賜給我們3。
問67:那麼,聖經和聖禮都是為讓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殺,是我們得救的惟一基礎」嗎?
答:的確是的;聖靈用福音教導我們,又藉聖禮向我們保證:我們得救,都是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做成的一次犧牲4。
問68:基督在新約設立了幾個聖禮?
答:兩個︰洗禮(baptism)和聖餐(holy communion)5。
1 羅十17;弗六23。2 太廿八19;羅四11。3 創十七11;羅四11;利六25;徒廿二16,二38;太廿六28。4 羅六3;加三27。5 林前十2-4。 |
論洗禮
主日26
問69:洗禮怎樣表明並印證「你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有分」呢?
答:基督設立了這外在的水洗1,並加上祂的應許2,便使我靈魂的污穢(就是一切的罪惡3)因祂的血和靈得以洗淨,就好像我們身體上的污穢是用水洗淨一樣。
問70:「因基督的血和靈洗淨」是什麼意思?
答: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4,我們的罪便靠著恩典被神赦免;又被聖靈更新,並且成聖,作基督的肢體,叫我們愈來愈能向罪死,過一個聖潔無瑕疵的生活5。
問71:基督在哪裡應許我們「祂的血和靈會像洗禮中的水一樣,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惡」?
答:祂在設立洗禮時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7」,就是在應許這件事;聖經又稱洗禮為「重生的洗8」,還說洗禮要「洗去罪9」,也是在應許這件事。
1 太廿八19;徒二38。2 可十六16;太三11;羅六3。3 可一4;路三3。4 來十二24;彼前一2。5 羅六4;西二11。6 太廿八19。7 可十六16。8 多三5。9 徒廿二16。 |
主日27
問72:那麼,外在的水洗本身能洗去罪惡嗎?
答:不能1;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的血和聖靈,才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2。
問73:那麼,為什麼聖靈稱洗禮是「重生的洗」,能「洗去罪惡」呢?
答:神這樣說,是很有理由的,因為神要藉這個教導使我們知道:就像要用水洗去身體的污穢,照樣,我們要用基督的血與基督的靈洗去我們的罪3;不但如此,祂更藉這神聖的印證和記號,使我們確知:從屬靈的角度來看,我們的罪確實已經被洗淨,正如我們的身體已經被水洗淨一樣4。
問74:嬰孩也應該受洗嗎?
答:是的;因為他們既然和父母都屬於神的約5,同為神的子民6,並且也和他們的父母一樣,都因著基督的血而得蒙應許7,得著救贖8 和聖靈,聖靈也使他們生發信心;那麼,他們便也可以藉著洗禮(這個洗禮便是作為約的記號),被接入基督的教會裡,而有別於不信者的兒女9,正如舊約的割禮所行的10;但是這割禮已經被新約的洗禮取代了11。
1 彼前三21。2 約壹一7;林前六11。3 啟一5;林前六11。4 可十六16;加三27。5 創十七7;徒二39。6 林前七14;珥二16。7 詩廿二10;徒二39。8 太十九14。9 徒十47;林前十二13,七14。10 創十七14。11 西二11-13。 |
論主的聖餐
主日28
問75:神怎樣在聖餐中表明、印證「你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有分,也和這犧牲帶來的一切益處有分」呢?
答:基督已經吩咐我和眾信徒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並且應許1:
(一)祂的身體為我獻上,在十字架上裂開,祂的血為我流出;這和我親眼看見主的餅為我擘開,主的杯遞給我一樣真確。
(二)除此之外,祂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還會餵養、滋潤我的靈魂,直到永生,正如我從神僕人的手接受主的餅、杯,並且用口吃了、喝了一樣確實。這餅杯是一種記號,代表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血。
問76:「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祂所流的血」是什麼意思?
答: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祂所流的血,代表:
(一)我們用信心領受基督的受苦和受死,藉此獲得赦罪和永生2;
(二)我們藉著居住在基督和我們裡面的聖靈,漸漸聯於祂聖潔的身體3。
所以,雖然祂在天上、我們在地上4, 但我們仍是祂肉中的肉、骨中的骨5, 並且永遠由一個靈所管理, 正如身上的肢體由一個靈魂所管理一樣6。
問77:基督在哪裡應許我們,祂會用自己的身體和血,這樣餵養滋潤信徒,而且和我們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一樣真確?
答:關於聖餐的設立,經上這樣記著說︰「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7。』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8,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9。」保羅也不斷地重複這個應許︰「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10。」
1 太廿六26-28;可十四22-24;路廿二19-20;林前十16-17,十一23-25。2 約六35、40、47-48、50-51、53-54。3 約壹三24;約六56。4 徒三21;林前十一26。5 弗五30;林前六15、17、19。6 約六56-58;弗四15-16。7 林前十一23;太廿六26;可十四22;路廿二19。8 出廿四8;來九20。9 出十三9;林前十一26。10 林前十16-17。 |
主日29
問78:那麼,是否這餅就變成基督的身體,這酒就變成基督的血了呢?
答:不;正如洗禮中的水並沒有變為基督的血,本身也沒有洗淨罪惡,只是神所立的一個神聖記號和印證1;照樣,聖餐中的聖餅並沒有變成基督的身體2,只是照聖禮的本質和慣例3,稱之為基督的身體。
問79:那麼,為什麼基督稱餅為祂的身體,稱杯為祂的血,又說「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而保羅也說「同領基督的身體和血」呢?
答:基督這樣說,有兩個重要的理由︰
(一)藉此教導我們:餅和杯怎樣維持我們今世的生命,祂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也照樣維持我們的靈魂直到永生,是我們靈魂的真正食物 4;
(二)當我們為記念基督而領受這些聖潔的表記時,主以這有形的記號和印證向我們擔保:藉著聖靈的工作,我們真的在分享祂的身體、祂的血5,而且祂一切的苦難和順服,也確實成為我們的苦難和順服,就好像是我們自己受苦,親自成全了這一切6。
1 林前十1-4;彼前三21。2 林前十16,十一20。3 創十七10-11、14;出十二26-27、43、48;徒七8;太廿六26;可十四24。4 約六51、55-56。5 林前十16,十一2。6 羅五9、18-19,八4。 |
主日30
問80:「主的聖餐」與天主教的「彌撒」(mass)有何不同?
答:聖餐向我們證明: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將自己獻上,我們的罪就完全被赦免1(我們還藉聖靈被聯於基督2,祂現在帶著真實的身體坐在天父的右邊3,在那裡接受我們的敬拜4)。但彌撒的教導是:除非神父天天為人獻上基督,否則無論活人、死人,都不能因基督的受苦使罪得赦免(他們還以為基督的肉身是在餅和杯裡面,因此基督應在這餅和杯裡面接受敬拜)。因此,彌撒的本質就是否認耶穌基督一次的獻上和受苦(也是一種該受咒詛的偶像崇拜5)。
問81:誰可以來到主的桌前?
答:就是那些「厭惡自己的罪惡6,但仍相信這些罪都已得蒙赦免,而剩餘的軟弱也可由基督的受苦、受死得蒙掩蓋」的人7;他們渴望信心能逐漸增強,生活能逐漸改進8。但那些不悔改和假冒為善的人,乃是吃喝自己的罪9。
問82:那些在言行上明顯不信不虔的人,能讓他們領用聖餐嗎?
答:不能;因為這樣做是褻瀆神的約,惹動神的怒氣,使神降怒在全體會眾身上10;所以,基督的教會應該照著基督和使徒的吩咐,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摒除這等人11,直到他們改正自己的生活。
1 來七27,九12、26;太廿六28;路廿二19-20;林後五21。2 林前十二13。3 來一3,八1。4 約四21-23;腓三20;路廿四52-53;徒七55。5 賽一11、14;太十五9;西二22-23;耶二13。6 太五3、6;路七37-38,十五18-19。7 詩一○三3。8 詩一一六12-14;彼前二11-12。9 林前十20,十一28;多一16;詩五十16。10 林前十21,十一30-31;詩五十16、22。11 太十八17-18。 |
主日31
問83:「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1 是什麼意思?
答: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就是藉著「宣講福音」與「教會懲戒2」(church discipline)領人悔改3。天國藉著這兩件事向信者敞開,向不信者關閉。
問84:天國怎樣藉著「宣講福音」而敞開或關閉呢?
答:按照基督的吩咐4,
(一)要向每個信徒宣講、公開作見證,說:只要真心信靠,接受福音的應許5,神就會因為基督的功勞,真正赦免他們一切的罪;
(二)又要向每個不信者和假冒為善的人說:如果他們一直不悔改6,神的忿怒就會一直在他們身上,永遠定罪他們7。
所以福音的見證也是神的審判,不但在今世,也在來世。
問85:天國怎樣藉著「教會懲戒」而敞開或關閉呢?
答:按照基督的吩咐8,
(一)若有人稱為基督徒,卻在信仰、行為上有缺欠9,屢次勸告仍不肯悔改,就要向教會10 或教會負責人11 指控;
(二)如果他還是不聽,他們就要禁止他領聖餐12,把他摒除在教會之外;同時,神也把他摒除於教會、基督的國度之外;
(三)但是如果他答應悔改,並且有真實的表現,就可以重新接納他,作為基督和祂教會的肢體13。
1 太十六19。2 約廿23。3 太十八15-18。4 太廿八19-20。5 約三18、36;可十六16。6 約廿23;羅二2。7 帖後一7-9。8 太十八15。9 林前五12。10 太十八15-18。11林前十二28;提前五17。12帖後三14;太十八17;林前五3-5。13 林後二6-8、10-11;路十五18。 |
第三部 感恩
主日32
問86:我們既是藉著基督、因著恩典,才得以從罪惡、苦境中被救贖,而不是靠個人的功勞,那麼我們為什麼還需要有善行呢?
答:
(一)因為基督既用寶血救贖我們,就照著自己的形像,以聖靈更新我們,目的是要我們可以因神的賜福,終其一生都用我們全部的生命向神感恩1,祂也可以因我們得著榮耀2。
(二)我們自己也因結出信心的果子,更確定自己的信心3。
(三)我們有好行為,也可因此帶領我們的鄰舍歸向基督4。
問87:一個人如果一直忘恩負義、不知悔悟,從來沒有脫離這些事、轉向神,那麼他就不能得救嗎?
答:是的,絕對不能得救;因為聖經說: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或行類似這些事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5。
1 林前六19-20;羅六13,十二1-2;彼前二5、9-10。2 太五16;彼前二12。3 彼後一10;加五6、24。4 彼前三1-2;羅十四19。5 林前六9-10;弗五5-6;約壹三14-15;加五19-21。 |
主日33
問88:真實的歸正(conversion)包含哪些事?
答:包含兩件事︰(一)舊人死去,(二)新人活過來1。
問89:「舊人死去」是什麼意思?
答:就是真心為罪憂傷,以致我們愈來愈恨惡罪、遠離罪2。
問90:「新人活過來」是什麼意思?
答:就是在神裡面真心喜樂3,以致我們歡喜過一種「照著神旨意行各樣善事」的生活4。
問91:什麼是善行?
答:
(一)凡為了榮耀神5、按照神的律法6、出於真信心7 而行的事,都是善行;
(二)凡按我們自己意見、人的吩咐所行的事8,都不是善行。
1 羅六4-6;弗四22-23;西三5。2 詩五一3、8、17;路十五18;羅八13。3 羅五1-2,十四17;賽五七15。4 彼前四2;加二20。5 林前十31。6 撒上十五22;弗二10。7 羅十四23。8 結廿18;太十五9。 |
主日34
問92:「神的律法」是什麼?
答: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第一條誡命: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誡命: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誡命: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誡命: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 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誡命: 當孝敬父母,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
第七條誡命: 不可姦淫。
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
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誡命: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問93:這些誡命是怎樣劃分的?
答:可以分為兩塊法版1:
(一)第一塊法版是前四條誡命,教導我們對神的責任;
(二)第二塊法版是後六條誡命,教導我們對鄰舍的責任2。
問94:神在第一條誡命裡吩咐什麼?
答:
(一)逃避一切偶像崇拜(idolatry)3、 巫術、邪術4,也不可向聖徒或其他受造物求告5,否則靈魂無法得救;
(二)要承認獨一的真神6,單單信靠祂7,用謙卑8、忍耐9 的心,只盼望從祂得到一切好處10;並全心敬畏祂11、愛慕祂12、榮耀祂13,甚至寧願捨棄一切受造物14,也不願稍微違背祂的旨意15。
問95:「偶像崇拜」是什麼意思?
答:「偶像崇拜」就是「除了在聖經中自我啟示的那位獨一真神以外,還另有其他信靠的對象16。」
1 出卅四28-29。2 申四13。3 林前六9-10,十7、14。4 利十八21;申十八10-12。5 太四10;啟十九10。6 約十七3。7 耶十七5、7。8 彼前五6。9 來十36;西一11;羅五3-4。10 詩一○四27;賽四五7;雅一17。11 太十28。12 申六5;太廿二37。13 太四10。14 太五29-30;徒五29;太十37。15 太五19。16 代下十六12;腓三18-19;加四8;弗二12。 |
主日35
問96:神在第二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
(一)我們絕對不可為神描繪、雕刻任何的像1。
(二)除了聖經命令的方式以外,不可用別的方式敬拜祂2。
問97:那麼,我們就不可描繪、雕刻任何的像嗎?
答:神是不可以、也不可能被描摹的3。至於受造物,雖是可以被描摹的,但神禁止我們製作或保存任何它們的像,既不可敬拜這些像,也不可用這些像敬拜神4。
問98:難道我們也不能用一些圖畫作為教導信徒的教材,懸掛在教堂裡嗎?
答:不可以;我們不應以為自己比神更聰明。祂不要祂的百姓受啞巴偶像的教導5,而要他們受祂那活潑宣講之道的教導6。
1 申四15;賽四十18;羅一23;徒十七29。2 撒上十五23;申十二30。3 申四15-16;賽四六5;羅一23。4 出廿三24;出卅四13-14;民卅三52;申七5。5 哈二18-19。6 提後三16;彼後一19;耶十1。 |
主日36
問99:第三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
(一)不可用咒罵1、 起假誓2、不必要的宣誓3,褻瀆並妄用神的名;
(二)也不可因我們的緘默和縱容,而在這些可怕的罪上有分。
總而言之,我們只當用敬畏的心稱呼神的聖名, 以致我們可以正確地承認祂4 、敬拜祂5, 並在我們一切言語、行為、工作上榮耀祂。
問100:因發誓和咒罵而褻瀆神的名,是否是很嚴重的罪,以致神的忿怒要降在那些不攔阻、不禁止這事的人?
答:是的,的確是這樣;因為沒有什麼罪比褻瀆神的名更激怒神的6,所以,祂甚至命令:凡犯這罪的人,必被治死7。
1 利廿四11。2 利十九12。3 太五37;利五4。4 太十32。5 林前三16-17。6 利五1。7 利廿四15-16。 |
主日37
問101:我們也不能用敬虔的態度指著神的名起誓嗎?
答:可以;當法官要求起誓,或為了維持並促進忠貞和誠實,以榮耀神、造福鄰舍時1,就可以起誓;因為這種起誓是基於神的話語2,因此新舊約聖徒都曾經以正確的方式起誓3。
問102:可以指著聖徒或其他受造物起誓嗎?
答:不可以;因為合法的起誓乃是向那惟一鑒察人心之神的呼求,求祂為真理作見證;並且如果我起的是假誓,就任憑祂刑罰我4。這種尊榮不能歸給任何受造物5。
1 出廿二11;尼十三25。2 申六13;來六16。3 創廿一24;書九15、19;撒上廿四22;林後一23;羅一9。4 林後一23。5 太五34-35。 |
主日38
問103:第四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
(一)要在福音上和教導上盡責1;要殷勤上教會2(特別是在安息日3),學習神的話語、領聖禮4、在會眾前求告神5、賙濟貧窮6。
(二)我一生的日子要離開惡行,讓主以祂的靈在我裡面運行。
這樣一來,永恆的安息就從今世開始了7。
1 申十二19;多一5;提前三14-15;林前九11;提後二2。2 徒二42、46。3 利廿三3。4 林前十一33。5 提前二1。6 林前十六2。7 來四9。 |
主日39
問104:神在第五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我應對父母和一切在我之上有權柄者,表示尊重、敬愛、忠心;我要順從他們美善的教導和指正1,並也要容忍他們的軟弱2,因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教3。
1 弗六1-2;西三18、20;弗五22。2 箴廿三22。3 弗六5-6;西三19、21;羅十三1-8;太廿二21。 |
主日40
問105:神在第六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
(一)不可在心思、言語、外表、甚至行為上,任憑自己或假手他人毀謗、仇恨、侮辱或殺害鄰舍1,反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2。
(二)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任意使自己陷入險境3。
(三)官吏為要遏止謀殺的事,所以自己要佩劍4。
問106:但是,這條誡命不是只講到「殺人」嗎?
答:神禁止殺人時,其實也在教導我們,祂真正憎恨的是謀殺的根源──就是嫉妒5、恨惡6、惱怒、報復的心。這一切在祂眼中乃是隱而未現的殺人7。
問107:那麼,是否我們只要不用這種方式殺害鄰舍就夠了?
答:不是;神定罪嫉妒、仇恨和忿怒,是吩咐我們要愛鄰舍如同自己8,向鄰舍顯出忍耐9、和平、溫柔10、 慈悲11 和良善,並盡我們的能力,防止他受害12。此外,我們甚至要善待我們的仇敵13。
1 太五21-22;箴十二18;太廿六52。2 弗四26;羅十二19;太五39-40。3 太四5-7。4 創九6;羅十三4。5 雅一20;加五20。6 羅一29;約壹二9。7 約壹三15。8 太廿二39,七12。9 羅十二10。10 弗四2;加六1-2;太五5;羅十二18。11 出廿三5。12 太五45。13 羅十二20。 |
主日41
問108:第七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一切的不貞潔都是神所憎惡的1;所以無論是已婚或單身2,都要從心裡厭惡這罪3,並要活得貞潔端莊4。
問109:神在這條誡命裡,只禁戒淫亂這一類的大罪嗎?
答:不是;我們的身體、靈魂既都是聖靈的殿,神的旨意就要我們保守二者都純全聖潔;因此祂禁戒一切不貞的行為、態度5、言語、思想、欲望6、一切足以誘使人不貞的任何事物7。
1 利十八27;來十三4。2 林前七4-9。3 申廿九20。4 帖前四3-4。5 弗五3;林前六18。6 太五28。7 弗五18;林前十五33。 |
主日42
問110:神在第八條誡命禁戒什麼?
答:
(一)神眼中的偷竊和搶奪1,不只是官吏要刑罰的偷搶行為,更包含一切以暴力或看似合法的權力,詐欺鄰舍財物的邪惡手段或計謀2 (例如:不公平的度量衡3、貨物、錢幣、高利貸4);
(二)此外,一切的貪婪5 、浪費祂的恩賜,都算是偷竊。
問111:神在這條誡命裡要你怎樣做?
答:
(一)神要我盡力促進鄰舍的福利:我希望別人怎樣待我,我就要照樣待他6;
(二)此外,我還要忠心做工,好使我能幫補窮人的需要7。
1 林前六10。2路三14;帖前四6。3箴十一1;申廿五13。4 詩十五5;路六35。5 林前六10。6太七12。7弗四28。 |
主日43
問112:第九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
(一)不作假見證陷害人1,不顛倒人的話2,不背後說人,或毀謗人3,不輕率、武斷地定人的罪4;
(二)但要畏懼神嚴厲的忿怒,避免一切謊言和欺詐5,認定這些是魔鬼的作為6;
(三)在有關審判、公義及其他事情上,要愛慕真理並誠實講出真話、承認真理7;
(四)又要盡力護衛並促進鄰舍的好名聲8。
1 箴十九5、9,廿一28。2 詩十五3。3 羅一29-30。4 太七1;路六37。5 利十九11。6 箴十二22,十三5。7 林前十三6;弗四25。8 彼前四8。 |
主日44
問113:第十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
(一)不可讓絲毫違抗神任何誡命的傾向、喜好、思想進入我們的心;
(二)要全心恨惡罪惡,喜愛公義,毫不間斷1。
問114:歸向神的人,能不能完全遵守這些誡命?
答:不能;在今生,即使是最聖潔的人,在「順服」的學習上也只是一個小小的開始2;儘管這樣,他們如果認真立志,就不是只照著一部分的誡命而活,乃是開始照著神一切的誡命而活3。
問115:既然沒有人能在今生完全遵守這些誡命,為什麼神還這麼嚴格地命令我們遵守這十條誡命呢?
答:神嚴格命令我們遵守這十條誡命,有兩個目的:
(一)我們這一生會愈來愈認識我們的罪性4,這樣一來,我們就會更迫切尋求在基督裡的赦免和公義5;
(二)我們會不斷努力、懇求聖靈從神而來,賜下恩典,使我們愈來愈變成神的形像,直到今生結束,我們就終於能達到完全的地步6。
1 羅七7。2 羅七14。3 羅七22;雅三2。4 約壹一9;羅三20,五13。5 羅七24。6 腓三12-14。 |
論禱告
主日45
問116:基督徒為什麼要禱告?
答:
(一)因為神要我們感恩,而感恩主要在於禱告1;
(二)只有不斷誠心祈求感謝神,神才賜下恩典和聖靈2。
問117:蒙神悅納垂聽的禱告,有哪些特徵?
答:
(一)我們只誠心求告獨一真神,祂已用祂的話語向我們啟示祂自己3,讓我們知道祂要我們懇求祂的一切事物4;
(二)我們深知自己的需要和痛苦,以致我們能在祂神聖威嚴的面容前謙卑自己5;
(三)我們確信,雖然我們不配6,但祂必因主基督的緣故,垂聽我們的禱告7,正如祂在祂的話語中應許的8。
問118:神吩咐我們向祂求什麼?
答:我們身體、靈魂的一切需要,都要向祂祈求9,正如我們的主基督在主禱文裡教導我們的10。
問119:什麼是主禱文?
答: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阿們。
1 詩五十14-15。2 太七7;路十一9、13。3 太四10。4 約壹五14。5 詩卅四18-19,一四五18。6 代下廿12。7 約十四13-14。8 羅十13;雅一6;約十四13;但九17-18;太七8;詩一四三1。9 雅一17;太六33。10 太六9-13;路十一2-4。 |
主日46
問120:為什麼基督吩咐我們稱神為「我們的父」呢?
答:因為這樣可以使我們在一開始禱告時,就先提醒自己的心,向著神要有孩子對父親一般的尊敬和信賴,並以此作為我們禱告的基礎。換句話說,因著基督,神已經成為我們的父1,凡我們用信心向祂所求的,祂比我們生身的父母更不會拒絕我們2。
問121:為什麼又加上「天上的…」呢?
答:為了使我們不用屬世的想法領會神屬天的尊榮3,並且期望從祂的全能得著身體、靈魂的一切所需4。
1 太六9。2 太七9-11;路十一11;賽四九15。3 詩一一五3;徒十七24。4 羅十12。 |
主日47
問122:第一項祈求是什麼?
答: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1;也就是求主:
(一)使我們正確認識祂2,在祂的一切作為中尊祂為聖、為大,並將讚美歸於祂,祂也在這些作為中顯出祂的權能、智慧、良善、公義、憐憫、真理之光3。
(二)使用我們的一生,使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不叫祂的名受羞辱,而是使祂得著尊崇和讚美4。
1 太六9。2 約十七3;耶九24;太十六17;雅一5。3 詩一一九137-138,一四五8-9。4 詩一一五1,七一8。 |
主日48
問123:第二項祈求是什麼?
答:是「願祢的國降臨」1;也就是求主:
(一)用祂的話、祂的靈管理我們,使我們更向祂降服2;
(二)保守祂的教會,並且使她增長3;
(三)敗壞魔鬼的作為4,就是一切高舉自己、敵擋祂的權勢,以及一切反對祂聖潔之道的詭計,直到祂的國度完全降臨5,祂在其中要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6。
1 太六10。2 詩一一九5。3 詩五一18。4 約壹三8;羅十六20。5 啟廿二17、20。6 林前十五28。 |
主日49
問124:第三項祈求是什麼?
答:是「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也就是:
(一)求主叫我們和眾人捨棄自己的意思2,並且把自己的意思降服在祂惟一美好的旨意之下,不討價還價3;
(二)好使每個人都可以完成自己的職分和呼召4,甘心而真誠,好像天上的天使一樣5。
1 太六10。2 太十六24;多二12。3 路廿二42。4 林前七24;弗四1。5 詩一○三20。 |
主日50
問125:第四項祈求是什麼?
答:是「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1;也就是:
(一)求主欣然賜給我們身體一切的需要2,好叫我們知道祂是一切美善賞賜的源頭3;
(二)如果祂不賜福,我們一切籌算、勞苦、恩賜,都不能使我們得益處4,所以我們不依靠受造物,惟獨靠祂5。
1 太六11。2 詩一四五15;太六25。3 雅一17。4詩一二七1-2。5 詩六二11,五五22。 |
主日51
問126:第五項祈求是什麼?
答:是「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1;也就是:
(一)懇求主因基督寶血的緣故,不將我們的眾多過犯,歸於我們這些可悲的罪人身上,也不將那仍舊殘留在我們身上的邪惡歸於我們2;
(二)我們怎樣經歷祂這樣恩待我們,我們也願意真心赦免我們的鄰舍3。
1 太六12。2 詩五一1。3 太六14-15。 |
主日52
問127:第六項祈求是什麼?
答:是「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1;也就是:
我們既是如此軟弱,以致我們一刻也無法站穩2,而我們的死對頭──魔鬼3、 世界4 、肉體的情慾5 ── 又不斷攻擊我們, 所以求主藉聖靈的能力保守我們、堅固我們, 好叫我們可以在這場屬靈爭戰中站立得穩6, 得以敵擋仇敵,至終可以完全得勝7。
問128:怎樣結束這個禱告?
答:我們以「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8結束這個禱告;也就是:
(一)我們向祂祈求這一切,因為祂是我們的王,有權柄掌管萬物;
(二)祂願意、也能夠將一切的好處賜給我們9,好叫祂的聖名得榮耀,而不是我們得榮耀,直到永遠10。
問129:「阿們」是什麼意思?
答:「阿們」就是「真是這樣,確實是這樣」。因為神樂意垂聽、應允我的祈求,遠勝於我對所求之事的渴望11。
1 太六13。2 羅八26;詩一○三14。3 彼前五8。4 弗六12;約十五19。5 羅七23;加五17。6 太廿六41;可十三33。7 帖前三13,五23。8 太六13。9 羅十12;彼後二9。10 約十四13;詩一一五1;腓四20。11 林後一20;提後二13。 |
— 出處:《歷代教會信條精選》,改革宗,11-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