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克墩信經

The Creed of Chalcedon, 451


迦克墩信經〉是在西元451年召開的第四次教會議會中制定的。當時因為產生了許多不同的基督論(Christology),以致造成東方教會的混亂,其中以涅斯多留(Nestorius,活躍於428-451)和猶提乾(Eutyches, 380-456)為最主要的困惑。涅斯多留宣稱「基督不單具有神人二性(nature),並具有雙重位格(person)」;涅氏的本意原是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但是因為矯枉過正,以致將基督的神人二性分離了。猶提乾則站在相對的立場,宣稱「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但也只有一個性,就是神性」,因為祂的人性已被神性完全吸收了,就好像一滴醋落入大海裡消逝一樣。因為涅氏已經在431年召開的以弗所會議(Ephesus, Council of)中被定為異端,所以猶提乾就成為這次迦克墩會議(Chalcedon, Council of)最主要的攻擊對象。

這次會議的召集人是羅馬皇帝馬仙(Marcian, 396-457),參加的成員有來自東方教會的主教500人及教皇代表數位。起初大家一致通過接納〈尼西亞信經〉、大利歐(Leo the Great)的《大卷》(Tome),和區利羅寫給涅氏的信件,以這些作為基督論的正統,並不打算重新制定信經。但是馬仙和政府代表認為如果不重新清楚詮釋基督論,就不足以解決教會的紛爭,於是極力要求重定信仰告白,會議就決定制定〈迦克墩信經〉。

這份信經有兩個重點:(一)極力維護基督單一位格的完整,強調祂是三位一體(Trinity)中的第二位,是神與人在一個生命中實在和不斷的合一。(二)完全強調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別:從神性而言,基督與父神「同體」(就是「本體相同」,或「本質相同」);但就人性而言,基督又與人類同體;這二性,一方面不相混合、不相吸引──「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但另一方面又不可分離──「不能分開,不能離散」,而且這二性存在於同一個位格之內。因此猶提乾派被定為異端。

〈迦克墩信經〉雖然沒有解釋基督神人二性的奇特性,但是它制定了一個正統的模範,並且顯明救恩(salvation)之所以可能,正是因為基督是神也是人;因此這份信經成為基督論正統的準則。


迦克墩信經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導人宣認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真是神,也真是人;有理性的靈魂,也有身體; 按神性說,與父本體相同(homoousios);按人性說,與我們本體(substance, essence)相同,凡事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這末後的日子,為了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這位基督,既是子,又是主,也是神的獨生子;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而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subsistence)之內,不是分離成為兩個位格,而是同一位子,是神的獨生子,是道,是上帝,是主耶穌基督; 正如眾先知一開始論到祂時所講的,也如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又如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    出處:《歷代教會信條精選》,改革宗,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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